1樓:塔頂的巔峰
不可以再上訴,只能申請再審。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院強制執行的後果有:
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執行,法院強制執行你的房產、汽車等財產,會被拘留或者罰款,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
2、強制遷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執行機構強制搬遷被申請執行人在房屋內或特定土地上的財物,騰出房屋或土地,交給申請執行人的一種執行措施。
3、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4、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5、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6、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3樓:張鵬律師
回答提問
您好 我想問一下,如果申請強制執行 是原告申請強制執行的吧 被告沒有權利嗎
回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根據這個規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決生效,並在履行期滿後,負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仲裁裁決的強制執行應當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申請。當被執行人在國外的,由當事人直接向被執行人所在國的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裁決的承認及執行。被執行人在中國境內的,國內仲裁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執行。
涉外仲裁裁決,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中級法院執行。由於我國人民法院對仲裁裁決的執行案件實行級別管轄,因此,被執行人在中國境內的,其級別管轄參照人民法院受理訴訟案件的級別管轄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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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院強制執行後有什麼後果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院強制執行的後果有:
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執行,法院強制執行你的房產、汽車等財產,會被拘留或者罰款,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
2、強制遷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執行機構強制搬遷被申請執行人在房屋內或特定土地上的財物,騰出房屋或土地,交給申請執行人的一種執行措施。
3、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4、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5、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6、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被申請強制執行的影響主要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執行,法院會強制執行你的房產、汽車等財產,會被拘留或者罰款,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
5樓:high芋頭小姐
法院強制執行的後果有:
1、法院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法院有權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和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2、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又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會有逾期還款負面資訊記錄在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不執行的,涉嫌觸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4、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6樓:土流集團
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執行,法院會強制執行你的房產、汽車等財產,會被拘留或者罰款,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如果確實沒有履行的能力、也無可以執行的財產,法院也是沒有辦法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申請強制執行後,被告之公司登出了,法院不給執行了,再找啥部門
工商部門,另行起訴公司股東承擔不盡清算之責,並請求所有股東相互承擔連帶責任。或者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規定 第81條 被執行人被撤銷 登出或歇業後,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無償接受被執行人的財產,致使被執行人無遺留財產清償債務或遺留財產不足清償的,可以裁定由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在所接受的財產範圍內承...
出車禍後被告人不給錢我們申請強制執行。可是法院讓我們去找線索說我們不給地址他們就沒有辦法找不到
這是現實,法院判決容易,但往往執行是最難的,被告不給錢,法院可以凍回結他的賬戶,甚至可以查封答他的住所,但前提是需要給被執行人留有生活必需的財產和物品。本來這是為了照顧被執行人的生活,但有些人就是喜歡鑽法律的空子。對於這種情況,高院不久前出臺了一個規定,就是把法院,銀行,車管所,房管局等部門聯合起來...
本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人員給被執行人打電話,對方電話裡面卻否稱不是本人,請問這樣還有什麼辦法嗎
你這個問題來真奇怪。查詢被執自行人是執行員的職bai責,當然你能du夠準確提供被 zhi執行人的 下dao落 財產線索可以極大的加速執行進度。建議你盡力查詢被執行人的 下落 財產線索,提供給執行員,如果標的夠大的話,可以懸賞。還有很多辦法 例如找個車守在被執行人家門外蹲守,把懸賞印好滿街貼等 1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