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常見問題系列三:子女的撫養問題
離婚後子女與父母的關係並不發生改變,但是由於父母離婚,對於未成年子女必然涉及一個和哪一方生活在一起及另一方如何支付撫養費的問題。
對於上述兩個問題如果夫妻雙方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法院一般依據相應法律規定判決,總的原則是有利於子女成長。
關於撫養權問題可以參考以下情況: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確定撫養權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要承擔撫養費。
關於對子女撫育費數額的確定,應當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各自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確定,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可適當提高,但最多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對於無固定收入的,給付撫育費的標準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計算,遇有特殊情況,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確定了撫育費的數額,給付方法可採用一次性給付,也可採用分期按期支付;對一方不履行給付義務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父母雙方協議離婚,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育方承擔全部撫育費的,經查實,撫育方的撫育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正常生活的需要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撫育協議無效。
給付子女撫育費的期限為十八週歲。但是,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撫育費可停止支付。
夫妻離婚時判決或協議的撫育費隨著社會生活的不斷髮展,已明顯不能滿足一般生活費用開支的,可協商提高撫育費標準,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變更撫育費標準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關於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取證技巧
首先: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是基礎,條件較好的佔有一定的優勢;如果雙方工資、文化學歷等差距不大,那麼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其次: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上海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帶,特別對於學齡前兒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最後,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歸對其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2樓:瑪格麗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603次會議討論通過)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
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
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
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
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
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
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
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
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應當按照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決定。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歸屬的時候將綜合考慮夫妻雙方的經濟收入狀況、職業、生活習慣等等因素。同時也應當聽取孩子的意向。
一般來說,孩子的撫養權多歸屬於女方。既然現在您有固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是有很大機會取得孩子的撫養權的。現在您最好跟您的孩子交流一下,爭取您的孩子的意向傾向於您。
關於孩子的撫養權?
4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未辦理結婚證,所生子女屬於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仍是雙方的子女,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雙方可以協商或調解處理,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就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問題向法院起訴。法院審理時,本著維護子女利益的原則,考慮各方的條件和能力予以調解、裁判。
可以參照酔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
5樓:法律快車
對於未婚生子一般先由父母協商確定,如果雙方對同居生的孩子撫養權歸誰難以達成協議,則可以通過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確定。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對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會根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作出判決,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經濟狀況、個人品德習性、受教育狀況等。總之,法院會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最有利於小孩健康成長的一方。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新婚姻法孩子的撫養權怎麼規定的
6樓:華律網
關於子女撫養權問題,一直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最新修改的婚姻法也就子女撫養權做了些調整。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新婚姻法子女撫養權原則規定是,如果父母離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改變。子女撫養權,主要取決於撫養條件。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撫養權這個問題上,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從上文可知,我國新修改的婚姻法更加強調,子女撫養主要取決於當事人雙方的撫養能力。
這也說明,我國法律是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7樓:
您好,關於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一般司法實踐中這樣處理:
一、兩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兩歲以上八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八歲以上孩子的撫養權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孩子撫養權
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我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我想要回孩子撫養權,需要哪些手續
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如果你撫養孩子比女方撫養孩子,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法院一定會支援你的,一定會判決你勝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5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16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
孩子撫養權需要花多少錢,爭奪孩子撫養權律師費一般需要多少錢
你好,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