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離婚,訴訟請求:1、依法判決原、被告離婚。2、兒子(女兒)(名字)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扶養費多少元。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關於撫養費《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六條3款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關於孩子如果你想要孩子,你們最好是調解離婚,因為要是判決很可能會判給母親,如果你要讓她承擔撫養費,她就以要孩子要挾的話。我可以教你一招,你們可以達成協議,不要她承擔撫養費,由你撫養孩子,等過兩年,孩子長大點,你可以以孩子的名義(你作為法定**人)起訴孩子她媽要求他承擔撫養費。(婚姻法三十七條2款有規定: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2樓:
兩歲以下的小孩一般會判歸女方直接撫養;離婚後房子作為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合理分割,另一方不直接撫養小孩的,需要給付撫養費等。
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下我是否有理由起訴她並離婚
無論什麼情況你都有權利要求解除夫妻關係
起訴的話可以起訴她哪些方面?
這個要看要主張什麼權利
如果你就是要離婚
你可以主張因為這些感情破裂
怎樣才能為我和孩子爭取最大的權益! 我是個法盲 跪求懂這方面的人給指條明路!
呵呵這個要她的經濟情況啊
或者你儘可能的維護你現在的財產或者你--
這事我沒有辦法說了,呵呵
你hi我吧,我20分鐘內有時,多了實在抱歉
4樓:二十年少
1、可以起訴離婚;
2、你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3、聊天記錄、不照顧孩子等情況,可以作為法官認定你們夫妻感情破裂的考慮因素,因為一般情況下訴訟離婚是不會直接判離的,只有當有事實讓法官認為你們夫妻雙方的感情確實破裂,比如分居兩年以上,同時也可以在分割財產時向你有適當的傾斜。
5樓:深圳張勇律師
1,你可以起訴離婚,
2,撫養權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2歲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給母親撫養。
沒有扶養孩子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3, 財產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過錯,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
諮詢一下律師:關於離婚方面的問題!
6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一般來說訴訟離婚除非你證據充分(例如醫院的鑑定身上的傷痕)..第一次都不會判離..而6個月後再次訴訟既可叛離...
另外家庭暴力屬於過錯行為...離婚時你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
我想諮詢一下關於離婚方面的問題。
7樓:謹思合同專業律師
一、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解除婚姻關係。後專指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夫妻關係。
二、相關法律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8樓:韓飛律師
網上搜尋《法院對離婚案件的內部判決標準》,應該對你有幫助的,去看一下吧。裡面主要內容有:
一、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否准予離婚的標準二、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
三、離婚後子女撫養及撫養費的給付問題
四、離婚後對子女的探視權問題
五、離婚時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
六、離婚時債務的清償問題
七、離婚時的過錯賠償問題
八、離婚時經濟賠償問題
9樓:墨白正年少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1、雙方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2、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看情形可以適用.
2.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急!!急!!需要諮詢民事法律方面的問題!! 20
10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主張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一年,是從當事人受到損害時起計算的,可以延長到**終結,你做法醫鑑定時可能才**結束吧,那樣你就沒有過時效。
11樓:楊繼先律師
站直法政泵站小別土回手戰士螺桿臨界點嘴裡滷味畫中
12樓:寶雞含笑
雖然你說你提六個問題,概括起來就涉及一個訴訟時效的問題,你就是被漏掉的那個被告嗎。再糾正一點是「起訴」不是「上訴」。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權利人應該從受傷害起為一年。
原告要有相關的證據能證明在三年期間在點斷**,時效視為中斷從鑑定之日起一年內主張權利有效。但在事發七年後提起以才知道遺漏當事人為由提起主張。明顯權利已經喪失或者認為他放棄權利。
律師的筆錄不能說明問題。如果原告起訴法院,有關時效問題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原則,被告無需舉證,也無需請求撤訴建議法院裁定駁回原告訴求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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