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束溪兒勇曄
1、房產繼承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的程式,依法對繼承人的繼承行為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因此,從法律上講,繼承權公證書是一直有效的,不存在期限的問題。
2、不過,根據房產部門的規定,如果房主死亡,房產部門辦理房產繼承更名時候,一般會需要房主的全部繼承人到哈爾濱公證處申請辦理房產繼承權公證,由繼承人持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產部門辦理更名過戶手續。
3、如果當事人辦理完房產繼承權公證書後,不打算立即更名,也是可以的,法律並沒有規定當事人辦理完繼承權公證書後,就必須及時到房產部門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當事人對於房產繼承權公證書的有效期方面的擔憂或者顧慮大可放心。
4、繼承人辦理完房產繼承權公證書只是證明房產繼承權的歸屬,該房產的所有權尚沒有發生實質轉移,當事人需要通過辦理房產繼承更名過戶手續後才發生法定的物權變動的效力,此時,繼承人是不可以持該公證書就自由**尚未更名的房產的。
2樓:褚才藝官蝶
從公證書的效力看是以公證項的情形消失而終止效力,也就是說公證項的情形未消失前永久有效;從放棄繼承權的公證書效力上說,無特殊情況時,在遺產未處置分割完畢之前有效,處置分割完畢之後則沒有作用了。
3樓:法律顧問**
回答1、房產繼承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的程式,依法對繼承人的繼承行為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因此,從法律上講,繼承權公證書是一直有效的,不存在期限的問題。
2、不過,根據房產部門的規定,如果房主死亡,房產部門辦理房產繼承更名時候,一般會需要房主的全部繼承人到哈爾濱公證處申請辦理房產繼承權公證,由繼承人持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產部門辦理更名過戶手續。
3、如果當事人辦理完房產繼承權公證書後,不打算立即更名,也是可以的,法律並沒有規定當事人辦理完繼承權公證書後,就必須及時到房產部門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當事人對於房產繼承權公證書的有效期方面的擔憂或者顧慮大可放心。
4、繼承人辦理完房產繼承權公證書只是證明房產繼承權的歸屬,該房產的所有權尚沒有發生實質轉移,當事人需要通過辦理房產繼承更名過戶手續後才發生法定的物權變動的效力,此時,繼承人是不可以持該公證書就自由**尚未更名的房產的。
4、繼承人辦理完房產繼承權公證書只是證明房產繼承權的歸屬,該房產的所有權尚沒有發生實質轉移,當事人需要通過辦理房產繼承更名過戶手續後才發生法定的物權變動的效力,此時,繼承人是不可以持該公證書就自由**尚未更名的房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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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繼承權公證書有效期多久
4樓:華律網
公證書本身是沒有時效的,也就是公證書本身是不會過期的。而是否過期,主要看被公證的繼承協議中有沒有設定時效條款,如果設定了就需按照該條款辦理。尤其是有些協議牽涉到訴訟內容,而訴訟是有時效要求的。
5樓:牛霞吧
只要經過公正的,放棄繼續權利,就是永遠放棄。
6樓:法律顧問**
回答1、房產繼承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的程式,依法對繼承人的繼承行為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因此,從法律上講,繼承權公證書是一直有效的,不存在期限的問題。
2、不過,根據房產部門的規定,如果房主死亡,房產部門辦理房產繼承更名時候,一般會需要房主的全部繼承人到哈爾濱公證處申請辦理房產繼承權公證,由繼承人持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產部門辦理更名過戶手續。
3、如果當事人辦理完房產繼承權公證書後,不打算立即更名,也是可以的,法律並沒有規定當事人辦理完繼承權公證書後,就必須及時到房產部門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當事人對於房產繼承權公證書的有效期方面的擔憂或者顧慮大可放心。
4、繼承人辦理完房產繼承權公證書只是證明房產繼承權的歸屬,該房產的所有權尚沒有發生實質轉移,當事人需要通過辦理房產繼承更名過戶手續後才發生法定的物權變動的效力,此時,繼承人是不可以持該公證書就自由**尚未更名的房產的。
4、繼承人辦理完房產繼承權公證書只是證明房產繼承權的歸屬,該房產的所有權尚沒有發生實質轉移,當事人需要通過辦理房產繼承更名過戶手續後才發生法定的物權變動的效力,此時,繼承人是不可以持該公證書就自由**尚未更名的房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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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
贈與與繼承是有法定效力的,沒有具體期限。像委託書公證之類的就有期限,就是委託事項辦理完畢為止。贈與的話,你母親和哥哥一定要去公證處說明他們的意願。
因為你父親過世後,你父親留下的所有遺產的一半是歸你母親所有的。我們浙江省這邊,如果辦繼承,你和你哥,還有母親只能就遺產的一半進行繼承,如果有繼承人要放棄,放棄繼承權那個人一定要親自去公證處辦理宣告書。
繼承公證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8樓:華律網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通過勞動積累的私有財產愈來愈多。但人固有一死,財產將在社會中留存下來。那麼,將筆私有財產必然涉及到繼承以及繼承權的問題。
那麼繼承權有時效期嗎?答案是肯定的。一般來說,訴訟時效期是三年。
《繼承法》第八條規定,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因為2023年10月1日開始生效的《民法總則》將訴訟時效改為了三年,所以這裡繼承權的訴訟時效應為三年。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所謂的繼承開始是指從被繼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時開始。或者失蹤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決中確定的失蹤人的死亡日期,為繼承開始的時間。繼承開始後,關於繼承權糾紛應當在繼承開始後20年內行使,超過後法院則不再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八條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9樓:李嘉帥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平臺合作的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稍等給您回覆。
公證書本身是沒有時效的,也就是公證書本身是不會過期的。而是否過期,主要看被公證的繼承協議中有沒有設定時效條款,如果設定了就需按照該條款辦理。尤其是有些協議牽涉到訴訟內容,而訴訟是有時效要求的。
公證書按公證內容不同有效期限也不一樣。公證書中未規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係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於這一類。
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諮詢公證書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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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奇農嘉嘉普
公證書本身是沒有時效的,也就是公證書本身是不會過期的。而是否過期,主要看被公證的繼承協議中有沒有設定時效條款,如果設定了就需按照該條款辦理。尤其是有些協議牽涉到訴訟內容,而訴訟是有時效要求的。
房產繼承公證書從法律上講是沒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說辦理完房產繼承公證書後,該公證書不會因為你沒有及時去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繼承的更名過戶手續而導致該繼承公證書的無效。
如果當事人辦理完房產繼承權公證書後,不打算立即更名,也是可以的,法律並沒有規定當事人辦理完繼承權公證書後,就必須及時到房產部門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當事人對於房產繼承權公證書的有效期方面的擔憂或者顧慮大可放心。
公證書有效期是多久,公證書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原則上公證文書沒有時效問題。也就是說,只要公證沒有依法撤銷,它就是有效的。公證本身沒有時效,是隨著被公證的物件的存在而存在的。部分種類的涉外公證書所涉及事實的真實性或權利與義務的關係具有可變性,如婚姻狀況 未受刑事處分 授權委託等,因此,在申辦國內領事認證前,請您先核對涉外公證書所涉及的內容是否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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