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按照智慧財產權法的基本原則,創意是屬於思想範圍的智力成果。智慧財產權保護作為智力成果的思想的具體表達,但是卻不保護屬於思想的創意。思想屬於全人類的精神財富,不能為個人所壟斷。
形成文字的策劃方案不再屬於抽象的創意,而是思想的具體表達,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但是著作權法賦予著作權人對作品的獨佔權利只包括對作品表達的複製、發表、署名、修改和發行,而不包括對作品內容的具體實施。因為按照文字內容進行的具體實施屬於對作品思想的利用,不構成侵犯作品的表達。
比如對一份工作計劃表未經許可複製、抄襲屬於侵犯著作權。但是按照計劃表直接在現實中工作就不構成侵犯著作權。
從你的描述上看,你的行為雖然有一定的借鑑,但是並不是全盤複製、修改、發行,而是對具體遊戲內容的方式進行一定的借鑑,從形式和內容上都沒有到達剽竊的界限,因此,從法理和司法實踐中看,都不構成侵權。
在電子遊戲界內,對某種型別的類似的創意和借鑑甚至大膽的剽竊都非常普遍,暫時在法律角度很難進行明確地甄別,因此在司法實踐中,這樣的訴訟爭議並不常見。
比如在各種足球遊戲中,角色踢定位球的時候,用弧形的方向箭頭來確定攻擊點,似乎變成了約定俗成了,第一個使用該創意的足球遊戲也沒有所謂的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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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靈感還是屬於思想範疇,而不是智力成果的具體表達(智慧財產權),因此,個人認為你的遊戲在法理和司法實踐中都不應當構成侵權。
關於**抄襲的問題?抄襲部分內容算不算抄襲?
2樓:晨曦夢之翼
如果是完全一樣的話就算。
3樓:水晶女仙
不算的,只要你借鑑的內容不是那**的特色的話
4樓:永孚於休
只要能靈活運用,那就是自己的。「君子性非異也,善假於物也。」
5樓:由意
當然。要是抄的是精華部分呢,那不等於全抄嗎
關於cf抄襲cs問題。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好意思,首先作為一個公正的審評和玩家,我想
說一點cf抄襲cs已成為事實
中國就是一個如此大國,版權被無休止變賣
還有一點請您記住,tx所謂買過去的地圖,不是cs蛋拐的
而是cs1.6,也就是單機遊戲,反恐精英的
不管是蛋拐還是cf,都是如此
好的需要吸納,那麼,cs1.6的實體彈道和**後坐力呢?cf把這點體現在那呢?
蛋拐就是修改了**威力,輸出傷害不平衡了
說道各種模式,兩個遊戲都沒有cs1.6的多,這是真的
cf所謂的救世主模式,cs1.6外掛開發不知道多久了(cs喪屍伺服器裡面稱之為人王或者倖存者)
cs蛋拐所謂的大災變,不過是把cs的單體模擬加上去,然後打"無名稱"bot而已
刀斬,手雷,爆破,生化,幽靈都是出於hl,hl2出於cs1.5、cs1.6、cs:s
還有什麼好爭的,不過兩家都是拿了別人的東西自己稍微改改而已
真正的始祖還不是同一個人?
7樓:堯逸奈白山
吃自己碗裡的吧,管別人吃肉還是吃屎
8樓:詩今湛卉
因為csol比cf早出,並且生化模式也比cf早出!各種殭屍角色都是抄襲的,換湯不換藥
關於小說抄襲的問題,關於CF抄襲CS問題。
不算。不超過百分之二十就行。關於cf抄襲cs問題。不好意思,首先作為一個公正的審評和玩家,我想 說一點cf抄襲cs已成為事實 中國就是一個如此大國,版權被無休止變賣 還有一點請您記住,tx所謂買過去的地圖,不是cs蛋拐的 而是cs1.6,也就是單機遊戲,反恐精英的 不管是蛋拐還是cf,都是如此 好的...
求助!關於VIVIBEAR抄襲某篇的證據
細弱的水流安安靜靜的折過平安京的青磚石縫。從不倦。細細的水流正安安靜靜的折過他腳下的青磚石縫。蘭陵繚亂2 順著水橫生迭起的波紋,無數深深淺淺的綠色相互糾纏交結。從不倦。順著水橫生迭起的波紋,無數深深淺淺的綠色相互糾纏交結。蘭陵繚亂2 他的繁花若錦簇擁左右。眼神卻分明向著未明的遠方看過去。從不倦。四周...
求關於跳蚤市場的作文(不要抄襲)跪求
今天下午,學校操場上人聲鼎沸 人山人海 熱鬧非凡,叫賣聲 笑聲 討價還價聲,聲聲入耳,啊,原來學校在舉行 跳蚤市場 這個義賣活動。我和田耕 任鬆傑 龐昕熠合在一個攤位賣東西,我們帶的東西都是花花綠綠的 田耕帶了許多小恐龍,有凶猛無比的霸王龍,有十分狡猾的竊蛋龍,還有慈眉善目的鐵甲龍 任鬆傑 龐昕熠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