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law大叔
可以去,你又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只是做個筆錄配合調查而已。
2樓:沉睡的筆桿
這種情況下不是應該去,而是必須去。
每一個公民都有義務,配合公安機關調查任何的案件。
3樓:
別人打架,我拉架,對方拉偏架,派出所做調解無效,讓你去做材料,我覺得你應該去,應該實話實說,但是不要偏向任何一方
4樓:木子
我覺得如果派出所讓你去做材料,你是應該去的協助**調查。你應該實事求是的說明當時的情況。
5樓:思語新竹
你應該去配合派出所做調查,這樣也可以把事情經過說清楚,以免被誤會。
6樓:阿瞭解
派出所讓你去當然要要去了,這個是應該的,你也不要擔心,因為我們的法律是公正的,你只要說明你的情況,我相信他們會公正的判決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你是見證者,你去做個調查也沒有什麼,畢竟事情也不管你的事,只要大家能合理解決,幫人幫到底吧
8樓:潤舒
每個公民都有配合調查的權利和義務。自己沒有非常特殊的情況,去配合一下。
9樓:高山茶桑
這個必須去的,而且還要把當時的過程一清二楚的說出來。
10樓:
按照你做人的基本原則,我想你會做個符合實際情況、公正的材料,我認為你該去。因為社會的公平公正需要我們每一位公民去維護,只有大家都去儘自己的一分力,我們的社會才會越來越公平公正,才會越來越好。
11樓:
別人打架我那個打架對方拉邊派出所還在無效讓我去做才做人要好要相信對方包容對方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當事人的,應該有配合**調查的義務
13樓:溥衍
派出所讓你去做材料,你還是應該去的,因為畢竟不管你是去那家的還是去他家的,你都屬於在場的當事人之一,所以有些事情你必須要是自己去說清楚講明白才行,其實為了自己清白也得去做說明,這是正常程式,你也不用太過糾結。
14樓:匿名使用者
派出所找你去,你沒有理由拒絕,你必須去,又不關你的事,到那把事情說清楚就行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論打架雙方的對錯,都應該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最後來定責任。
16樓:笑笑
應該去的。因為你拉架了,去把你知道的和看到的說清楚就可以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雙方都不接受協調,那麼就只能走法律途徑了,而準備材料就是第一步,要做的事情
18樓:在官莊水庫講印第安語的曹操
協助紅包機關調查是公民的義務!
19樓:冰凌花的芬芳
你只能正常去,因為派出所派出所找你瞭解事實真相,啥事你就實話實說就完事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沒什麼,去把情況說清楚就行了,自己心裡也舒服。我們都不應該冷淡。人人都有一份愛心,這世界將會非常美好。
雙方鬥毆,我拉架,會有什麼事?
21樓:老法大
你只要在打架的過程中,沒有參與打人,也沒有拉偏架,使得己方得勢,把對方打傷,就沒事,如果你拉偏架,通過拉住對方,使己方的人不致受傷,而對對方的人更有利於毆打,這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即使不構成犯罪,也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沒什麼事情的,只要你沒有責任,但是如果事情沒有調查清楚之前,也有可能找你進一步調查
把對方打成輕傷派出所怎麼處理,讓別人打成輕傷,派出所應該怎麼處理
打架輕傷,派出所首先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告訴受害人到法院起訴。致人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負刑事責任,被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構成輕傷以上的傷害案,公安機關才受理,輕傷以下如輕微傷案件是自訴案件由法院受理。構成輕傷的傷害案件,公安機關有調查和調解的權利,沒有判決...
砸了別人的車經派出所調解賠償了修車費,對方還可以起訴嗎
已經賠償了,派出所會喊你們雙方寫一個調解協議,不再追究你的責任。有了這個協議,已經解決了,去法院起訴也沒有用了。砸了別人的車進派出所,調解賠償付了修車費,那麼就達成了調解協議,簽字之後對方就不可以再起訴了。一般經派出所調解的,他是不會起訴的,除非他沒接受調節,沒簽字,或是有更高的要求,通過商議達不成...
對方先動手把我打成輕傷我還手了,派出所會拘留我嗎
無論誰先動手打人,致人輕傷以上就涉嫌故意傷害罪,報案後公安局應當立案偵查,對打人者刑事拘留。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預備犯罪 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 在身邊或者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