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尋尋覓覓的方向
男女朋友分手後的經濟糾紛不好解決,因為沒有實際的證據,最好協商解決,大家都吃虧一點,已經分手了,還糾纏在一起也不舒服,如果協商不成,那就去法院吧,讓法官來調解。
2樓:君哥爰生活
男女朋友分手後產生的經濟糾紛怎麼解決?我認為這個問題好解決,首先是協商解決,如果是財產過於大,解決不了只得訴諸於法律了。
3樓:周長鵬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律臨平臺的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您方便的話可以詳細敘述一下遭遇到的法律糾紛是什麼,以便我給您提供恰當的建議和意見。由於諮詢的人數太多,請您稍等一下哈~
提問你好,如果想跟男朋友分手,但是男朋友要求賠償費怎麼辦?
問題我還懷孕了。
回答戀愛期間的小額轉賬一般都會認定為贈予,不需要返還的。其他的什麼精神損失費沒有依據的,不需要賠償
男方向你主張什麼賠償呢
提問我用了他的錢
他說打比方這是。這是生活費呀,還有之類的要我賠償給他。
回答生活費什麼的,這些小額錢款,女方可以主張是贈予的,
你不用還給他
你們轉賬記錄有著名是借款麼
提問主要是他要求我陪30,000塊錢雙倍的賠償,然後他說還要打官司什麼的,然後我怕會影響到我小孩之類的。
回答談戀愛期間自願給的錢不用還,除非是附條件的但最終未履行或者對方有詐騙嫌疑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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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三經天
男女朋友分手,如果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但是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法院進行起訴,由法院判決是否返還。如果是一方借另一方的錢,可以要求返還。
但是如果是一方贈與另一方的,是無權要求返還的。當事人同意返還除外。
5樓:平安山雀
兩個人最好還是協商解決,如果的確協商不成,那就需要收集證據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法律渠道,訴訟解決。
6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朋友分手後,如果存在共同的那種經濟願意評分的話,可以適當的補償一點女方,如果說有債務的話就各自還各自借的。
7樓:小風手機達人
如果你們在一起談戀愛的時候沒有存在什麼借款都是對方心甘情願的付出,那麼這個錢是不用去還的。
只有明確自己是跟對方借的錢,那麼你們分手之後還是要把這個錢還給對方。
所以你看你們之間是屬於哪種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去做決定,分手了最好不要有什麼虧欠。
8樓:t笑看人生
覺得兩個人既然已經沒有感情就好聚好散,大家都是成年人,沒必要為了感情的事情糾纏彼此,坐下來把問題說清楚,想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法,這樣就能解決問題了
9樓:ko式偏執狂
男女之間如果分手了,有經濟糾紛的話,一般都是如果是送的東西不想要了,可以歸還,或者是在談戀愛期間開銷 很大的話,可以讓對方分擔一點之類的好一點
10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朋友分手後,產生的經濟糾紛,最好自行解決,這樣把負面的影響會減到最低,如果你們之間有債務關,可以根據債務去長興,如果只是生活上花一些生活的費用,就沒有必要去解決了
11樓:坑死在真氣
兩個人坐下來好好商量唄,如果真的協商不成,那有證據的話就去法院起訴,沒證據那也沒辦法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就法院起訴。
13樓:職場導師聶馨
已經分手了,還糾纏在一起也不舒服
14樓:情感老師朱朱
回答你好,你們可以先協商解決,還對方的錢,如果不還或者協商不了,可以法院起訴對方。親
提問回答
你好,這個可以的,親
不以結婚為目的的,中間花費都是需要還的。親提問他飛要說是我住動給的 不過 有的錢 也確實是我自己轉給他的回答你好,這些你可以加也可以不加,親
把不是你自願轉的要回來。親
提問我如果祁訴他 贏的機率有多大
我沒有他開口借的證據
回答你好,這種都有案例,最後都能要回來。親提問好 謝謝了
回答你好,不客氣。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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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女朋友分手了,有經濟糾紛怎麼處理
15樓:華律網
經濟糾紛,又稱經濟爭議,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經濟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經濟案件的處理主要有仲裁和訴訟兩種方式。仲裁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糾紛發生之前或者發生之後達成書面的仲裁協議,自願將他們之間的糾紛提交給雙方同意的仲裁機構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以解決糾紛的方法。
仲裁有以下幾點特徵:1、仲裁以雙方當事人自願為前提;2、仲裁機構是民間性的組織;3、仲裁的裁決具有強制性的法律效力;4、仲裁過程和結果具有保密性;5、仲裁具有快捷性。另一個處理方式是訴訟,也就是打官司。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在經濟訴訟中,它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審判權並履行相應的職責。作為案件的審判者,人民法院在經濟訴訟中既是訴訟的參加者,也是訴訟的組織者和指揮者,法律賦予人民法院審判權,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方式進行活動,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所以,人民法院在經濟訴訟中處於主導地位,對經濟糾紛案件的解決起著決定性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四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男女朋友分手後的經濟糾紛
16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 確實挺……
呵呵 關鍵是取得證明 口頭約定有法律效力 但不好取證 如果她反悔 一口咬定 你很難取證 要求她書寫欠條 就像二樓的大哥說的 最好不寫還款日期
對了 萬一她連欠條也不寫 她的銀行還款記錄也很重要 這能證明她同意對這筆債務負責
17樓:
暈倒,你真是搞笑,還把正式分手的時間寫出來了,你以為是離婚啊?哈哈
口頭的約定對你都不保證
首要的是先簽訂一個書面的欠條,或者留著一些書面的證據,證明她還欠你多少錢,至於還款的時間不要註明2年,也不要註明幾個月。簽好了欠條後,這個欠條就相當於一個無履行期限的合同,那麼你可以要求她隨時履行,這時候你再要求她立刻償還或者儘快償還也不遲。否則,你現在就說,她要是不承認欠你這筆錢,你也沒轍
18樓:迷濛濛霧茫茫
男女朋友之間的戀愛關係法律是不調整的,即法律不管。
要是有經濟糾紛,會按債的關係來解決,即以你們之間的約定,也就是口頭合同來解決,不過麻煩的是,口頭合同在於舉證困難。
這樣的事情,雙方協商解決是最好的,要鬧到法院,法院當然管,但過程非常麻煩,而且證據非常重要,沒有證據很可能吃力不討好。
和已經分手的戀人之間有經濟糾紛怎麼辦?
19樓:巴山夜雨
經濟糾紛就不能感情用事了…
這就涉及到法律的問題了,一切按合同說話,如果沒有字據來證明你們之間的財務關係。那這就尷尬了…
按道理來說,戀愛期間的贈與是無需歸還,但是借款需要有借條的。
20樓:可晨情感說
儘量好商好量,態度溫和,並且記住趕緊找證據,證明經濟的歸屬,因為你根本不知道,曾經那個對你溫言軟語的人,在分手以後會有多黑暗,所以不得不留好證據,愛的時候可以經濟共享,但分手了沒有必要把自己的東西留給對方,如果可以請律師也是可行的。
21樓:職場導師紫怡
回答男女朋友分手,如果有經濟糾紛,建議先與一方進行協商,看能否返還。但是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法院進行起訴,由法院判決是否返還。如果是一方借另一方的錢,可以要求返還。
但是如果是一方贈與另一方的,是無權要求返還的。當事人同意返還除外。
民法總則相關規定
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法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二)相關規定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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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樓:誠心吧就
我覺得和前任之間有經濟糾紛,男方應該退讓一步,認真考慮女方的想法和感受,雖然已經分手了,但是對方畢竟是女孩子,該有的禮貌和氣度還是要有。
23樓:小李講情感
那就儘量分清楚,畢竟兩個人已經分手了,分清楚一些對彼此之間都是件好事情,而且不要給自己留退路,一旦走到這一步之後就不要再回頭了。
24樓:我愛度桑
其實我覺得分手了也可以作為朋友,不要把關係鬧得那麼僵。畢竟曾經兩個人是那麼的相愛,對於經濟糾紛這樣的問題,最好是兩個人共同去承擔。作為一個南方,我甚至覺得作為男人更應該承擔多的部分,如果真是鬧得不可開交,那也只好去走法律程式。
25樓:烽火戲九月
既然兩個人已經分手了,那麼就應當劃清楚界限,將經濟上的糾紛儘快分清楚,不要和對方有任何的瓜葛,畢竟兩個人已經分手了,還是做陌生人比較好,不管是對方欠自己的錢還是自己欠對方錢,還是還清比較好。
26樓:帆布鞋滴驕傲
那就還啊,你欠他的,你就早日還給他,斷了之間的聯絡,如果是他欠你的,而且也不說還,就找這個藉口跟你聯絡,那你也就別在指望他還錢了,這樣的人,越糾纏越亂,早日斷了聯絡,早日過上自己的清閒日子。
27樓:情感老師朱朱
回答你好,你們可以先協商解決,還對方的錢,如果不還或者協商不了,可以法院起訴對方。親
提問回答
你好,這個可以的,親
不以結婚為目的的,中間花費都是需要還的。親提問他飛要說是我住動給的 不過 有的錢 也確實是我自己轉給他的回答你好,這些你可以加也可以不加,親
把不是你自願轉的要回來。親
提問我如果祁訴他 贏的機率有多大
我沒有他開口借的證據
回答你好,這種都有案例,最後都能要回來。親提問好 謝謝了
回答你好,不客氣。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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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樓:行走之約
進行協商吧,如果協商不成的話那麼只有通過走法院這條路了,不然沒法可以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的。還是儘量通過協商將糾紛解決,不要讓兩個人就算感情完結了,還要成有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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