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因此,如果夫妻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約定,則該房產屬於女方的財產。
2樓:
你和你老公離婚時房子都歸你是你個人的財產,現在你們兩個又復婚了,沒辦結婚證還是你個人的財產。辦了結婚證你又沒有和他約定協商房子有他的,哪隻能是你的婚前財產還是你個人的財產。只能你和你老公約定協商有他的分哪才有他的分。
你的房子沒有你老公的分,不過我建議你去司法公證處把你的婚前財產公證以下。以免以後惹麻煩。
3樓:寒門無退路
如果你願意可以有的,房子是你的,是在你的名額下,如果不改一直都是你自己的名字,除非把這房子的歸屬人改成是你丈夫的他才會有。
4樓:神花一閒
有,復婚後也屬共同財產。
我和我老公離婚了房子都歸我了,後來我倆又復婚了這房子還有我老公的嗎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因此,如果夫妻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約定,該房產為女方一方的財產。
6樓:噴嚏
恩恩,應該是不算了。算你個人了。
7樓:北京新生利華
復婚後,夫妻雙方的財產,如果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如條件允許)可對該協議進行公證,以確保雙方不會對該兩套房的歸屬發生爭議。復婚後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最好對復婚後對方還貸義務以及還貸部分的歸屬也進行約定。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了,那是婚前財產
9樓:
房契上是誰的就是誰的。
老公要和我離婚了,我們都很傷心,我們還有可能復婚嗎
10樓:
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現在的社會人們不光考慮是生存的壓力,還有精神的自由,所以在現在高壓力,快節奏的社會下,離婚率非常的多。當然,不管是什麼原因離婚了,我們都可能會傷心一段時間,但是你要看你和老公離婚的理由是什麼,如果只是性格不合,離婚後大家都感覺到後悔,可以為了對方去改變,那是可以有復婚的可能的。如果只是一方面這麼想,那可能夠嗆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因為有一方做出難以原諒的事情而離婚的話 那就不用復婚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先彼此冷靜一段時間,把離婚的事放一放,可以用手機簡訊來談心,說說自己的想法,最好不要當面解決,這樣容易造成矛盾升級
13樓:爽歪歪
為什麼兩個人都很傷心,有什麼其他原因嗎?得先找到原因,然後兩個人再好好的談一談。千萬不能魯莽,別像我當初一樣,之後真的很痛苦,身邊朋友,找到仙鋒道觀,經過黃敬輝大師的指點。
自己才慢慢的走出來,也跟她重新又在一起了,有些時候,真的很難說得清楚。總之一句話跟著自己的心走,還有感覺,覺得愛他,就跟他在一起吧!
14樓:千秋梵光
都還沒離婚,就想著復婚,要必要嗎?想還了在做結定!
15樓:恐怖
找出要離婚的原因,誰的錯道個歉,沒什麼,既然相愛就別要面子,
16樓:年輕是藉口嗎
你可以主動勸勸 兩個人談談
17樓:匿名使用者
能啊!因為現在絕大部分都會復婚!離婚解決不了根本問題!關鍵是解決問題!
婚姻不是談戀愛!婚姻是需要你們經營的!不能光靠他,你才是關鍵!你就主動出擊挽回婚姻!找回自己老公就得硬氣點!
我和老公離婚了,我屬蛇老公屬牛,還有可能復婚嗎
18樓:原野茫茫
離婚的原因消除後,只要雙方都沒有再婚,有復婚的可能,與屬相關係不大。
19樓:匿名使用者
如何還有感情,可以嘗試一下!
我和我的老婆離婚了 我們還有和好復婚的可能嗎
20樓:百度使用者
如果你想和她復婚,你必須能夠真正放得下,不計較她以前的種種不是。因為她以前所做的那些不全是她的錯,至少來說你跟她之間的溝通太少了,正因為你的家庭對她的不接納,她的情緒才會變,她需要你的理解和關心,而你卻忽視了這一點,覺得她和你沒有共同語言,所以溝通太少了。女人是要呵護的,需要憐惜和疼愛的。
而你給過她多少呢?如果你多給她一些關心和呵護,多理解她的情感,我相信只要你能做到這些,你們復婚的機會還是很大的。祝你們早日能夠復婚,幸福美滿!
21樓:ta仯
遇到這種事就看開點吧.過一陣子再說.看看你老婆那邊有沒有那個意思想跟你復婚.
我們離婚前有處房產離婚時歸男方了現在男方想復婚房產證上還有我的名字請問復婚後還屬於我們共同財產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房產證是持有人名字算的,
但這個房子若是離婚時未分割,
現在就還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若是分割完畢,
只是房產證你的部分未轉讓給他的話,
那麼應該屬於他的婚前財產了。
所以建議再次復婚,
接著再籤個婚內協議約定清楚即可。
這樣就省事,又可以安心過日子了。
給你做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
祝你們幸福快樂!
老婆和前夫生活在一起了, 我還有必要勸回來嗎, 或是前妻和別人結婚了,又找我復婚來了我還復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朝三暮四,藕斷絲連。
感情不專一,沒必要複合了(你現在的老婆)。
你前妻如果離婚後這段時間沒有和別的男人結婚或者同居,你可以考慮和你前妻復婚。
24樓:氯化鈉
這都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可一概而論,要相對而論不可絕對化。
25樓:阿彌陀佛
放下對方,並且祝福對方以後幸福就好,南無光照王佛
26樓:匿名使用者
沒必要,在一起的時候不珍惜,
27樓:匿名使用者
潑出去的水,打碎的鏡子。
我和老公離婚後,房子歸我,孩子歸我,我有權利不要公婆住在我的房子裡嗎
有權利 但是 房產證上有沒有寫你的名字 公婆本來就不是你們的資產共有人,離婚後,你和他們沒有任何利益和血緣關係,完全可以不讓他們和你共同居住。有權利,離婚後公婆是男方父母。但要提前打招呼!離婚後房產歸孩子,我是否有居住權 可以要求撤銷將房子贈予孩子的協議,並且協議約定是要等孩子18週歲後歸孩子所有,...
和前妻離婚了,孩子和房子都歸我,可是房產證上有前妻的名字,請問前妻還有權要回房子嗎
有權!你要即時變更!以判決書為依據,去房管部門把產權證更換為你個人的產權證 有 因為房產證有她的名字 你有一次 完嗎?還是兩個人共錢交的呢!你不是有法院判決書麼 和前妻離婚了,可房產證上還有前妻的名字,我們是協議離婚的,房子和孩子都歸我 帶上兩證和協議和離婚證和身份證和戶口本和契稅發票約上前妻在去房...
我與老公離婚,孩子和房子歸我,但房子有辦抵押貸款,我無力償還。能把這貸款轉成按揭嗎
從原則上來說,是不能轉成按揭的,但你要是銀行有關係,興許可以辦,要是沒有,那就沒辦法了,你只能賣房子。他把房子賣了給我錢 我勸你最好是別這麼做,房子已經歸你了,所以由你自己來處理,賣掉後過戶叫他來協助辦理就行了,你要是嫌麻煩,還可以去公證處做一個公證委託書,那樣過戶的時候他可以不用來,你就能順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