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兼職了月,現在要離職了老闆只肯給20天工資怎麼辦

2022-03-30 00:43:03 字數 4337 閱讀 4596

1樓:豐麗

哎 現在 都這樣 二十天就二十天 比沒有強 別當誤以後的工作啊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不嫌麻煩,勞動爭議仲裁院一定可以幫你維權,但是協商解決也許會更簡單些。

3樓:張前峰

接受吧!!現在時間比社麼都重要;拖拖拉拉浪費更多!!!

4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打個當地的****,接受一下記者的採訪,這事能解決。

這種小事就不要麻煩勞動部門的同志了(費時費力),一般自己能解決的事情就自己想著法子解決吧。

我在美團幹了20多天的兼職,現在離職,可是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5樓:書生之見是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上班只有二十天,我不想做了,能發工資嗎?

6樓:彌茂

當然可以的,雖然上班只有20天,但是也應該給你工資的,但是你現在最主要的原因辭職一定要提前一個月跟老闆說,所以你必須還要幹一個月,你才能自動離職。

7樓:穰映

因為雖然只有20天,只要你在那裡工作了,就應該給你發工資的,你們已經形成了那種勞動關係,僱傭與的關係,所以說這20天工資必須要發的

8樓:飛吧

上班只有二十天,你不想做了,要看你們當初簽訂的協議,有的做滿十天半個月不想做了,提出申請可以發放一部分工資,有的單位不做滿一個月不會發放工資多少具體事宜還得有合同作為依據。

9樓:木子

如果你這工作沒有籤協議,正常來說用人單位是應該給你發工資的。可以按天計算工資。

10樓:晴天便好

上班只有20天,我不想做了,能發工資嗎?

你才做了20天,一般是不好拿工資的,除非老闆很好說話,才會開你的工資,如果你一開始去的時候說好了,什麼時候走,什麼時候拿工資,也許老闆會拿給你,現在才做了20天,工資不太好拿吧?

11樓:人醜少出門

一般新入職三天內離職是沒有工資的,你這都做了二十天了肯定要給工資的啊,不過你要提前遞交辭職報告,給公司招人的時間啊要不公司會以此為由扣你工資的。具體的還是要跟直屬領導說一下,問清楚到底怎麼流程,按規矩辦事大家都好辦的

12樓:來自大觀園有個性的喬松

上班只有二十天,需到月結髮工資時才能支付。按談好的工資標準支付二十天工資。

13樓:樹浩星安

上班只有二十天,不想做了。能發工資不能發,這要看你與老闆籤沒簽合同,合同上是怎樣寫的。如果自動離職,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或寫離職申請,如果你沒有寫,你就還得幹一個月,並且交上去申請,一個月後把這二十天工資給你。

這其中有無其他說法也要根據合同辦!

14樓:惠芷藍

嗯,要看你跟公司合同怎麼籤的。我覺得上班20天不想坐著的話,應該不會給你開工資的。

15樓:享受科學生活

你好,如果不給發工資的話可以到勞動者仲裁會申請仲裁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上班只有20天,我不想做了,能發工資嗎?應該是可以的,只不過不可能給你發一個月工資了,這也要看老闆是否講究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是一個月才發一次工資,如果你只上了二十天,就不再那裡工作了,用人單位仍要給你發工資。如果公司不給發是可以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18樓:瀧縈思

上班一天都有,更何況上班只有二十天時可以有工資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工資肯定不會少你的。不過如果你沒轉正的話也需要提前三天告知領導,要是你轉正了就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領導

20樓:鴻鵠絕學

一般要上滿30天才發吧,而且有些公司還有壓一個月工資的傳統,你可以問問人事看能不能發。

21樓:無謂人生

正常辭職可以拿到工資的,前提是你別自己走,那就是曠工

22樓:溪浣妮

上班20天一般是有工資的,如果是小公司他可能會扣罰你的。

你要找到你上班的一個證據,為你後路鋪好。

23樓:導師

能的,提前三天提交書面辭呈就可以

24樓:在青雲譜刷卡的藍鯨

上班只有二十天能不能發工資還得看你上班的地方是怎麼規定的,有的要做滿一個月才有工資。最好問一下。

25樓:張老師說物理

有的公司會給適當的補償,如果是自動離職一般不會有的。

26樓:吾知必答

肯定有工資啊,雖然你才上了20天班,但是用工單位必須要給你發工資的,這是很正常的現象。只要和你的公司說明白,你為什麼離開就可以了。

我是學生做兼職,做了九天我希望離職,可是老闆說一定要做滿一個月,要不然沒有工資。這合法嗎?

27樓:戚廣利

老闆要求你做滿一個月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在試用期內,只要提前三天提出離職即可。

28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但最好協商解決

29樓:屬於我

不合法的,要維護自己的利益

30樓:小陌陌

幹嘛做那個,做網上的多好

上班不到一個月離職,但是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

版者可權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32樓:申屠初綦爰

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申訴,他們會幫助你的。

注意,一定要收集好你在其工作的一些證據、證明材料,通常老闆容易否認你在其工作的事實!這樣方便勞動監察部門幫助你,

兼職和老闆說做兩個月,現在只做了一個半月,不想做了,跟老闆辭職,老闆工資沒給完,他說因為我不守諾言

33樓:書生之見是我

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

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

3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證據,只能自認倒黴。

35樓:紅苕藥

就差15天了,幹嘛不幹玩。是太累嗎?還是怎麼回事呢?

36樓:受茜

你這樣有給你算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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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當地的勞動bai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du仲裁。沒簽訂zhi合同可自用工之日起dao一個月後要求雙倍專工資,最多屬11個月。可以從發放工資的記錄 工資卡 考勤表 工作服 工作證 工作文件材料 同事證人證言等等證據予以佐證,其中,工資 考勤應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作為勞動者,申請仲裁,只需提供初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