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綠水青山
勞動者未依照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辦理請假手續後擅自休假的情況屢見不鮮,很多用人單位會以連續曠工自動離職的方式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此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應注意以下幾個法律風險點:
1、在規章制度中明確請假手續、審批程式、審批許可權等;同時明確未按規定進行請假而擅自不到崗屬於曠工,連續曠工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以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2、規章制度應經過民主程式制定並向勞動者公示。
3、收集員工沒有按照規定方式或程式請假的證據。
4、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必須送達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應當以快遞、電子郵件等方式將解除勞動的通知送達勞動者本人以證明用人單位已履行通知義務。
2樓:琳梓許
風險一、企業對「消極怠工」的定義是否有清晰的定義,評價的標準和過程是否合法;
風險二、企業是否將」消極怠工「列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企業可以合法解除勞動員工除的條款,制訂的過程是法合法,是否公示告知員工;
風險三、企業對此類員工進行解除勞動合同處理時,過程是否合法。
企業對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開除與辭退有什麼區別
開除是對犯錯誤職工作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分形式,辭退是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強制措施。辭退分兩種情況,一是違紀辭退,二是正常辭退。辭退和開除的區別在於 開除是屬於行政處分,而且是最嚴厲的一種處分。其處理時效為 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5個月之內審...
行政處罰記錄能不能消除,企業行政處罰記錄消除
不能消除!但是不會對你的發展存在太大影響。不能刪除,不論是行政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機關處理後,都要作為案件檔案留存。一 是為了儲存案件材料,以備上級核查和備案。企業行政處罰記錄消除 企業行政處罰記錄不可以消除,行政處罰資訊自公示之日起屆滿5年的,記錄於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不再公示,不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