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剛過月試用期三天,未籤勞動合同,現不服從管理想辭退,可以嗎?如該員工不願意辭職,應怎麼處理

2022-04-03 12:34:03 字數 5837 閱讀 6244

1樓:王元頁

對方不願意主動辭職,單位可以辭退,不過要看不服管理嚴重程度,只有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可以辭退並且不支付補償金。單位直接出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寫明解僱原因以及時間就可以

另外,單位入職超過一個月無書面勞動合同的行為是違法的,職工可以要求第二個月起雙倍工資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我是賤貨

那就想辦法把他給整走

員工試用期已過,上班不到3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現將其辭退,是否要額外補償一個月的工資給他?

3樓:智慧女人法商課堂

若當即辭退,需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和一個月的工資的代通金。若提前一月通知辭退,需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樓:

是的,現在對員工的保護是顯而易見的,要給的,但是你要和他先談一下,可能結果比你直接處理的好

試用期過了 但是合同還沒簽 員工不服從安排 公司辭退需要賠償嗎?

5樓:北京朗山律師事務所

樓主您好,如果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可以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而且,公司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或者補償金。

但是, 由於公司沒有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 員工可能會主張雙倍的工資。根據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應該自用工之日起 滿一個月的次日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

希望以上解答對您有幫助!

6樓:韓飛律師

9月因為未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支付他雙倍的工資;

另外,如果招聘的時候未說明安排出差,那還得多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7樓:ljs山美

試用期也要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要支付雙倍工資。如果不想補償,那就只有和他把合同補簽了,如果他仍然不服從管理,可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不予支付補償金的相關條款和他解除勞動合同。

8樓:西子文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已滿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仍派其參加公司工作,視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應接受公司的管理,不接受管理並不代表她不能勝任工作或不能完成工作,否則要賠償損失,用人單位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可以不賠償的損失,應承擔公司的損失。

公司說工作3個月是試用期,可是3個月過後沒有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仍然在工作,可以告公司嗎?怎麼告?

9樓:劃破天空的貓

可以去告公司,你直接去法院起訴公司即可,你也可以去勞動局提起勞動仲裁。

員工在進入公司工作一個月之內企業就得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法律規定了試用期的時間,試用期並非企業想多長就多長。工作三個月而不與員工簽訂合同顯然是違法的,法院起訴能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0樓:微風

公司說工作3個月是試用期,可是3個月過後沒有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仍然在工作,屬於公司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補籤勞動合同,如果入職開始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以此離職的可以要求從第二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並補繳社保。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1樓:武漢黃威律師

1、用人的單位必須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未簽訂的,用人單位應當每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2、你可以申請仲裁要求單位支付2個月的雙倍工資,並要求籤訂勞動合同。

本律師特別提醒,任何法律問題都有其特殊性和複雜性,況且有些事實真相在以非專業的目光審視後所作的描述,不一定符合其原始法律狀態。因此,在看不到原始材料,聽不到您對你諮詢的事件的詳細敘述的情況下,本律師僅僅是根據您的簡單描述,依據法律法規作出諮詢意見,該意見僅僅作為您分析的參考,而不能、也不應當直接作為您處理法律事務指導法律訴訟的準則。

如果我的答案對您有所幫助,請採納為最佳答案,謝謝!

12樓:深圳劉勇律師

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資。如果你能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入職時間、工資水平,那就恭喜你啦。

13樓:麥在他鄉

按照規定入公司一個月之內就必須簽定勞動合同了,試用期也包括在內了,如果你已經簽定了一年的合同期的話,那麼你告什麼啊?如果沒簽定勞動合同的話,你可以到跟公司協商儘快簽定勞動合同,如果不籤的話,你可以去當地勞動局告他,要求支付兩個月未簽定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不過需要時間和精力,自己看著辦

14樓:匿名使用者

最煩這樣的單位了。這個明顯是違法的,因為不管是不是試用期,一進廠就要簽訂勞務合同。你想不管是不是試用期,你都已經在廠裡上班了,這就已經有勞動事實的存在。

你可以先到勞動部門備案,再跟廠裡的人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勞動部門出面,廠裡是要對你進行賠償的,具體的賠償數額可以按照勞動法進行!

15樓:中公高科養護

可以告,試用期也應該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一直沒有簽訂,就可以視同簽訂。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在中國沒辦法 忍了吧! 兄弟!公司和勞動局一般有點小關係的!

除非當地 的勞動局特別負責人!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好,不用告的,因為不存在只有試用期的勞動合同,如果是隻簽訂了試用期的合同顯然是不合法的~

如果公司不好,你直接拿著勞動合同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好了,只有試用期的勞動合同是非法的,你們公司已經違法了啊~

告公司很浪費時間的,還不如直接舉報他們來的快~

18樓:開大奔

別急這個事,三個月你對公司也應該很瞭解!!!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啊,穩住

19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入職第一個月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是試用合同,轉正後是轉正合同。現在你的情況是沒有簽訂任何合同,公司已經違反勞動法了,如果你要申訴,可以到勞動局去告,由於你沒有勞動合同,你可以像勞動局提供能證明你在改公司就職的證據,比如員工卡,工資條,考勤積累等。手打,給分吧!

2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告的 去勞動仲裁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打**諮詢:就打114

工作九月,試用期三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公司以我不適合公司發展辭退我,我該怎麼維權?

22樓:一馨一毅

你好。你好。《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應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超過1個月未訂立勞動合同的,1年以內應支付勞動者2倍工資,超過1年未訂立勞動合同的,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你可以得到8個月的2倍工資賠償。

如果你單位以你所說的藉口辭退你的話,你可以要求你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具體的金額為:你在本單位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足1年的,超過6個月按1年計算,不足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其中,月工資指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

而且,你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應該支付你2倍的經濟補償金。

另外,你說的82條並不是勞動法,而是《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且你現在工作未滿1年,不構成《勞動合同法》中所規定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關於維權:你可以到你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來調解。首先,你需要提供你的勞動關係證明,例如工資單(條)、工作證(最好有公章)、工作照、工作服、考勤表、同事證詞、錄影或者帶有你名字和單位公章的檔案等等,以上這些證據你只需要提供一種就可以證明你的勞動關係,仲裁就會受理。

拿著這些證明到仲裁去拿申請表,填寫後遞交申請,在接到你的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會通知你是否受理,如果仲裁受理,那麼會在45日內作出調解或裁決。另,仲裁受理後,是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的。

希望能幫到你~

2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辭退你是合法的,但要根據勞動合同法對你進行經濟賠償。

1。超過一個月未與你籤勞動合同,要支付你雙倍工資(滿一個月後至今)。

2。辭退你應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雙倍,你所列舉的是勞動合同法中的經濟補償金標準,你應該是按此標準的雙倍。即超過6個月了,要支付你2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如果公司給你這些了,就可以,否則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直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投訴或申請仲裁的關鍵是你能否證明你的入職日期,也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胸卡,考勤卡)、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等之中的任何一樣或多樣。沒有這些也可以叫同事(一起上過班的,在職或離職了的都可以)出面作證(證言)。

24樓:過客

主要你不是還未畢業的學生,就不存在實習一說,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你說的實習就是法律意義上的試用期,但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

你的情況是已經與單位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辭退你也應履行提前告知的義務提前通知你,並且有合理的理由才行。勞動合同法47條規定的是經濟補償金,單位辭你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演算法你看下即可,寫的很清楚。

82條是關於未簽訂合同的賠償,通俗的解釋就是從你上班那天起滿一個月後的次日如果還沒有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要向你開始支付雙倍工資。

你現在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提起申訴,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及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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