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在就業之後,失去享受失業保險金的條件,將會停發失業保險金。
因為發放失業保險金的條件之一是員工處於失業狀況,單位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代表員工已經就業,那麼久失去了享受該保險的條件,所以無法繼續領取。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2樓:匿名使用者
"1、住房公積金,必須是有單位的情況下才能交納的,領失業保險期間沒有單位,當然不能交納。
2、如果有單位給交納住房公積金,說明已經就業了,也就有單位交納養老保險,失業金就要暫停領取,等下次失業時再續領。 "
3樓:開心鬼
不會的,但是單位如果有給你參保或做用工就業登記失業證就停發。
新單位給我交公積金後,我還能領失業金嗎
4樓:丙恆方午
沒有繳納失業保險,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1,能不能領
失業金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各地領取的月標準不一樣。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一般60日內需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農村戶籍的,個人不參加失業保險的,是發放一次性失業金救助金)。具體程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諮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如果我辦理好了失業金,但是公司給我上了社保,社保局看到了停發失業金,這個對我有影響嗎? 10
5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保險是國家建立的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規定:
第十五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中列支。
如果你已經再次就業,社保局會停發你的失業補助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通俗的解釋,就是不管你繳納了多少年的失業保險,也不管你失業了幾次,你在退休前只能領取總和24個月的失業補助金。超過24個月,就不能領取失業金了。
6樓: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因此自己辭職的,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資格 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7樓:職場達人捏沙成石
回答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沒影響!只是失業金沒有及時停掉!
若新單位從當月參保,則辦理失業金退費手續;若新單位從下個月參保,則辦理失業金暫停領取手續。
辦理材料:身份證,代辦的另提供代辦人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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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匿名使用者
1,找到工作重新交納社保後,失業保險金應停發。
2,停發不影響今後的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停發後但額度保留,放心吧不會清零。
3,這是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
9樓:夏式的小
你傻啊!失業金領了,就連不上保險。你自己算一下是交保險合適還是隻領那一點點失業金好,。
你趁年輕早點把保險交完,等年齡一大,找活也不是那麼容易。現在關鍵是失業金每月也就幾百塊錢,你一個月工資怎麼也得二三千塊錢,自己衡量一下吧
10樓:
你可以辦理暫時停發失業金,等到下次再失業領取失業金的時候可以把這次沒領完的一起領了,免得浪費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我辦理好了失業金,但是公司給我上了社保,社保局看到了停發失業金,這個對我有影響嗎?就是說以後我再申請失業金,這次停發的幾個月失業金會清零嗎?還是相當於這次沒發,對下次不影響呢?
比如我3.20號辦理的失業金,四月份找到工作了,公司4.15號交五險一金了,那麼我還能領到失業金嗎?
如果領不到,那邊給停發了。那麼對我以後有影響嘛?就是以後再辦理失業金的話,會不會把這次的清零了,
12樓:
是有影響的,一個人不能有兩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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