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如果錢還沒有支付,那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如果已經交付,一般情況都是不能要回來的,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特別注意: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2樓:孫法官說法
贈與的財產(包括現金)已經交付的,不能再要回。
當然,如果贈與是有條件的,而且受贈人沒有違反相應的條件。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產。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3樓:童陳律師
贈與的東西和錢,原則上不能要回來,贈與人只有在特定條件下才能撤銷贈與,請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物。
法律分析
首先,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在雙方達成合意時贈與合同成立並生效,已經生效的合同對贈與人和受贈人都發生法律效力,贈與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財物,財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也就是說,本案中,已經送出去的財務的所有權已經完成轉移,原則上,贈與人不能要回贈與的財物。
其次,已經贈與的財物原則上不能請求返還。但是,民法規定,例外情況下,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請求請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物。這些情況包括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或者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的。
另一種情況是,贈與合同約定了受贈人要履行一定的義務,但受贈人沒有履行的情況。舉個例子,父親贈與成年子女一輛小轎車,附帶義務是成年子女要每月看望父親一次,如果該成年子女不履行該附帶義務,則父親有權撤銷贈與,要求返還所贈與的小轎車。
最後,總結一下,贈與合同為諾成合同,已經贈與的財物,原則上不能要回,但特殊情況下可以撤銷贈與,請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四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4樓:八三老人
在所有權為轉移得情形下可以。另外即使所有權轉移,但受贈人明顯的侵害到贈予人的利益,或者贈與人有一定的困難可以主張返還。
5樓:匿名使用者
給不給是你是否言而有信,是道德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贈與給別人的錢財能要回嗎?
6樓:諾諾百科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某些特定條件下無法撤銷。
第一百八十八條: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條: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條: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擴充套件資料:
法定撤銷權的行使期限
行使期限:
(1)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2)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贈與的法定撤銷與任意撤銷的不同之處:
第一,撤銷贈與須依法律規定的事由;
第二,只要具備法定事由,不論贈與合同以何種形式訂立以至經過公證證明,不論贈與的財產是否已交付,也不論贈與是否屬於社會公益和道德義務性質,享有撤銷權的人均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是在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物交付之前,贈與人得基於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銷贈與的權利。《合同法》第186條規定了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即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其目的就是賦予贈與人與受贈人達成合意後法定要件實現前以悔約權,使贈與人不致因情緒衝動,思慮欠周,貿然應允將不動產等價值貴重物品無償給與他人,既受法律上的約束,遭受財產上的不利益。
7樓:華律網
如果錢還沒有支付,那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如果已經交付,一般情況都是不能要回來的,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特別注意: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贈與他人財產在該財產權利轉移給受贈人後原則上不得要回,特別是贈與行為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或經過公證的情況下更不能要回贈與的財產。但在受贈人沒有成就贈與人設定的贈與條件或沒有履行贈與人設定的特定義務的情況下則有權要回其贈與的財產。
9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不行。
1.贈與的財產已轉移其權利的,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如果贈與的財產一部分已交付並已轉移其權利,任意撤銷贈與僅限於未交付並未轉移其權利的部分,以維護贈與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穩定。
2.贈與合同訂立後經公證證明的,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合同訂立後,當事人交由公證部門公證,表明其贈與意願的表達已十分慎重,因此,經過公證證明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
3.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論當事人以何種形式訂立,不論是否經過公證,也不問贈與的財產是否已轉移其權利,贈與人均不得任意撤銷。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主要是指為了救災、扶貧、助學等目的或為了資助公共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等公共事業所為的贈與。此類贈與的公益性質,決定了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
履行道德義務的贈與,由於當事人之間有著道義上的因素,如果允許贈與人任意撤銷,則與道義不符。因此,此類的贈與也不得由贈與人任意撤銷。
贈與的法定撤銷
贈與的法定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後,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情形時,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繼承人、法定**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的法定撤銷與任意撤銷的不同點在於:
第一,撤銷贈與須依法律規定的事由;第二,只要具備法定事由,不論贈與合同以何種形式訂立以至經過公證證明,不論贈與的財產是否已交付,也不論贈與是否屬於社會公益和道德義務性質,享有撤銷權的人均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本是使受贈人取得利益的行為,如果受贈人對贈與人有加害行為或者其他忘恩負義行為的,法律應賦予贈與人有撤銷贈與的權利。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情形,均為受贈人的違法行為或者違反贈與合同約定的行為。贈與人依法撤銷贈與的權利,是法律對贈與人加以保護的必要內容。
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情形
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項:
第一,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其要點,一是受贈人實施的是嚴重侵害行為,而不是輕微的、一般的侵害行為;二是受贈人侵害的是贈與人本人或其近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親友則不在此列。
第二,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其要點在於:一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
二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能力,而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如果受贈人沒有扶養能力或者喪失了扶養能力的,不產生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權利。
第三,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其要點在於:一是贈與合同約定了受贈人負有一定的義務。
二是贈與人已將贈與的財產交付於受贈人。三是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在附義務的贈與中,受贈人應當依約定履行其所負義務。
在贈與人向受贈人交付了贈與的財產後,受贈人如不依約履行其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0樓:匿名使用者
贈與是有效的,只有對方的錢沒有交給你的時候收回贈與,他可以不給你錢,就是沒有把錢給你的時候可以反悔,但是只要是把錢交給你以後,就不得反悔,就是不能像你要回贈與的錢,放心吧,不要理他,就是他起訴,法院也不會支援他。
11樓:螞蚱專業戶
這錢你不該還。
因為這錢是他原來有錢的時候給你的。從人情事理上講,哪有給了人家東西又要回來的,哪有這樣出爾反爾的人呢?
但是話又反過來說,當時他的有錢的時候出手闊綽,渾身是錢,生活非常富足,給別人的東西,給別人的錢都是非常平常的事情,而現在他又過上低谷,所以說就有了這種把給了人家錢又要回來的想法。
晚自習雖然從道理上講給了你東西不應該還他,但是從你們是朋友的角度上過去他好的時候支援過你,那麼他現在過了品日子了,你也可能相應的送給他的錢,這都是可以的,真的,但是這不叫還這也叫贈予。
12樓:但憐桖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另外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別人自願給錢你,之後又要回去,受法律保護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無償給錢屬於贈與,如果贈與未附條件,是不能再要回去的。
合同法第十一章 贈與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條【概念】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任意撤銷權】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不適用撤銷權的合同】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贈與手續】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一百八十八條【公益性質贈與贈與財產交付義務】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條【贈與人的賠償責任】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條【附義務的贈與】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一百九十一條【一般贈與財產瑕疵責任】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
【附義務贈與財產瑕疵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法定撤銷權】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法定撤銷權】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條【贈與財產的返還】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一百九十五條【情事變更可不履行贈與義務的例外】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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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種就實屬不應該了,錢是自己要花的,禮物是自己要買的,沒有任何人強迫說一定要花錢或者說買禮物,而現如今分手了就想著要回花的錢和買的東西,這種行為既不應該也是不可能得到任何人認可的,只會徒留笑柄!在我看來,不管是為了自己的情侶花錢,亦或者是為了自己的情侶買禮物,在實行這些動作之初就攜帶了買者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