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提前月提離職,公司說要扣我工資

2022-07-27 06:56:55 字數 5637 閱讀 4007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沒有按照正常的辭職程式辭職的,如果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2樓:商周詳誠

如果你和該 公司簽定了勞動合同,公司按著勞動合同規定來要求員工的話,商周祥誠(北京)企業管理股份****主營業務:建築方面的勞務分包,勞務派瀢,資源對接,人力資源服務,法律服務等,你這樣算確實沒有提前一個月早申請!

3樓:橘子不如橙子

剋扣工資是不合法的,但勞動者有義務完成交接工作,如果因勞動者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沒有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會不會扣工資?

4樓:司明燈律師

回答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提出辭職確實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以便用人單位能夠提前做好人員接手等事宜的準備工作,但若員工沒有提前30日書面通知辭職的,在未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且已經配合辦理了相關工作交接手續的,用人單位以此為由扣除勞動者工資的,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來追回被扣押的工資(勞動仲裁免費)

提問那要是沒有籤勞動合同,公司也沒有找到接工作的人呢

回答造成了損失是可以扣工資

提問他們說,按照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三天自動離職

回答這個不合理的

提問那這樣可以舉報他們嗎,

回答可以的

提問但是我沒有籤勞動合同,我提前三四天給他說不幹了,他們現在還沒有找到人幹我的工作,就經理幹了我的位置,他們還說要扣九天工資,之前

但是我沒有籤勞動合同,我提前三四天給他說不幹了,他們現在還沒有找到人幹我的工作,就經理幹了我的位置,他們還說要扣九天工資,之前

回答不籤合同這個公司還違法的

提問我們工作是白夜休,他們只給白夜的工資,休息那天的工資不給,這樣合理嗎

回答不違法

提問好的,謝謝

回答不客氣的

更多13條

5樓:世蘭夢

書寫了辭職書提前走了公司不給工資怎麼辦

公司規定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如果沒有提前,就扣半個月工資,這種規定合法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違反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規定,因此給企業造成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員工承擔賠償責任。辭職提前一個月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這個是合法的。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並沒有規定沒有提前就扣半個月工資,這個是不合法的。

公司如果要扣你半個月工資,前提得是你沒有按照法律規定離職,同時要求公司舉證損失,否則,你方可以拒絕,要求公司發放工資,公司拒不發放的,你方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拓展資料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7樓:清和神子

辭職提前一個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這個是合法的。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並沒有規定沒有提前就扣半個月工資,這個是不合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23年6月29日修訂通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修正。

參考資料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規定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如果沒有提前,就扣半個月工資,在正常情況下,這種規定是不合法的。

1、如果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賠償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並不能剋扣工資。

3、《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9樓:簡簡單單

辭職提前一個月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所以是合法的。但是沒有提前就扣半個月工資就不合法了。沒有提前30天他們可以不批辭職的,但是如果同意辭職的話,扣除員工的工資,不能超過工資的20%。

10樓:鄂爾多斯醫者仁心

首先不合法,其次屬於霸王條款,可以到勞動仲裁委舉報,維護合法權益。

1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不提前遞交書面辭職報告的話,用人單位有權扣除一個月的工資

12樓:

一般情況下是要提前通知後辭職,試用期員工離職需提前3天寫申請,正式員工要提前30天。但如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情形的,員工可隨時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

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13樓:若隱若現小聰明

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一個規範性,但是正規的公司是肯定不會扣工資的,哪怕是半天的工錢,以後再找工作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一點,但是公司已經有這個明文規定了,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自認倒黴,長個經驗罷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法律程式這不是合法的,勞動就應該獲得報酬

15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的合同和公司規定

16樓:匿名使用者

의은다다에라운.라다식미리몸벆었숝스수짔리했다듮태이른어늦고

公司沒有按時發工資,沒有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會違約嗎?

17樓:高清川老師

公司沒有按時發工資,沒有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不算違約。

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擴充套件資料:

辭職書的寫法

(一)標題 在第一行中間寫「辭職書」三個字,或寫「辭去×××工作」等字樣。

(二)稱謂 在第二行頂格寫任職單位負責人姓名。

(三)正文 寫明辭職的原因,辭去什麼職務,什麼工作。

(四)結語 在正文後面寫表示歉意的語句。

(五)署名、日期 在正文右下方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在署名下面寫具體的年、月、日。

辭職書注意

1、理由要充分、可信。寫辭職書,一定要充分考慮辭職的理由是否充分、可信。因為只有理由充分、可信,才能得到批准。但陳述理由的文字應扼要,不必。

2、措辭要委婉、懇切。用委婉、懇切的言詞來表明辭職的誠意。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8樓:康千亦

公司在外地,老闆一週來這邊2天。 我9月5日開始工作,27日籤合同,合同中規定公司工資次月15日發放,如果勞動者提出則要提前一個月,否則違約金為一個月工資。 現在到19號也沒發,剛問了老闆,他們說15號(週五)上午打錢了,明天再去看一下。

現在提出離職且月底就走算違約嗎? 老闆發來銀行**截圖,顯示是15日打的款,那這就不是無故拖欠工資,不是違約了吧。

19樓:今天wj心情不錯

如果是單位無故拖欠工資,那就構成違約,你可以以此為由要求解除合同,並且立即離職。但是這樣的話,你可能就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要回你的工資了。

20樓:巖姐說

根據《公司法》和《勞動法》以及員工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是有規定公司應該按時發放員工工資的,如果未按時發放員工工資,公司需要提前告知員工原因,並且公開宣告的。

所以公司如果沒有提前通知,到了發工資的時候沒有發工資的話,是不符合勞動合同和法律法規規定的。

根據《公司法》和《勞動法》以及員工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的薪酬制度,上面有關於員工離職的相關規定,一般都是規定員工離職必須提前一定週期,比如提前一個月離職或是提前三個月離職等,也有規定提前一週或是半個月的。

所以如果該公司和員工的勞動合同以及薪酬制度上規定,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離職的話,沒有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就屬於違約行為,如果薪酬制度和勞動合同上規定,員工離職需提前提出,而滿足勞動合同和薪酬制度的時間規定的話,就不屬於違約情況;如果該公司和員工的勞動合同以及薪酬制度上規定了時間限制離職的話,那麼如果員工不滿足時間限制的規定,均屬於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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