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笑窩淺淺
從實際情況來講,因為法律規定並處,就必須要這麼判,否則法官屬於違法裁判。
從理論上講,因為被判死刑的人犯罪情節嚴重,因此不允許他再行使政治權利,這是法律對人的社會人格的剝奪。或者你可以這樣理解,死刑是從物理上消滅一個人的存在,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從社會關係(精神層面)消滅一個人的存在。
2樓:匿名使用者
只是依照法律,他在執行死刑之前還有一段時間的嘛
為什麼已經判了死刑還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3樓:尛滿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溯及既往的。
也就是說,他從出生到死亡的政治權利都被剝奪,打個比方:甲是教授,著有很多著作,但他殺死自己的妻子,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那麼他的著作就不能再出版發表了。
終身是到死了就完事,終生是死了以後也沒有政治權利。
為什麼被判死刑還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4樓:佛樹花江燕
通俗的講,就像公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一樣,我們不可能讓對社會和對人民造成危害的死刑犯人去選舉和被選舉吧,因此在政治上要剝奪他的權利.
為什麼判死刑之後還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5樓:翟運海
1.判死刑,法律明文規定必須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我而言,我認為這種做法是必要的,因為政治權利中包括了出版權等,如果沒有剝奪政治權利,其親屬還是可以幫死刑犯出版作品,但剝奪後,此種權利受限制。
2.可以這樣說,但表達上存在問題,我們通常說立即執行的時候,是以死緩相對應的說法,並不會像你一樣把概念擴大化。
6樓:忘了所有沒有痛
因為有些法律規定了,有些犯罪是要剝奪政治權利權利的,雖然你死了但是其實你還是有權利的,但是剝奪了,就相當於你這個人在一些事上可有可無。
7樓:鈕秀英御卿
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基
8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一個理論上的話題,一個人判死刑,但是到他死亡還是有一段時間的,理論上如果沒有剝奪政治權利,在這段時間裡,他是可以參加政治投票的,比如人大代表之類的。在監獄裡面,會看到有些情節比較輕的,比如盜竊之類的服刑犯參加某些選舉的「形象工程」。
用通俗的話說,在一個民主的前提下,公民是可以投票表示自己的意願的,一個人即使在監獄裡,如果不是很重的罪的話,也有權利在政治上表示自己的意願,大到國家的主權比如戰爭,小到社群的福利比如一桶花生油。
前提是「民主」。
但是相當扯淡的是即使沒被判刑的我們也沒幾個人投過票,回答完畢!
9樓:為了自由做彩蛋
因為死刑犯,一般有申訴的可能性。這個時候已經剝奪了他申訴的能力。
10樓:野狼
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啊,
當然有他的用處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政治權利對普通人覺得沒什麼,可對有些人就很看重,如假如他有作品或一些言論等還在社會上存在,這樣他死後就不得在社會上存在。
我想這個應該是對犯罪分子的一種懲罰,警示別的人,即使死了也要剝奪他的權利,不讓他的言行和事蹟在社會還能影響別人和傳播下去。
12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當官當傻了,那些罪犯已經被定罪了還說犯罪「嫌疑人」?嫌疑人是指犯罪事實未得到確認的才說「犯罪嫌疑人」對於判了罪還用嫌疑人就太他媽腦哀了
被判死刑的人為什麼還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3樓:桑綺楣
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上述政治權利大部分權利,在罪犯被執行死刑後,就自動不存在了。
但如言論、出版、被授予榮譽等還存在,所以被判了死刑的人還要剝奪政治權利。
14樓:達州律師劉江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為內容。我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為內容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
從刑法規定看,剝奪政治權利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根據刑法和其它有關法律的規定 ,剝奪政治權利刑期的計算有以下四種情況:
1、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刑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並執行。
2、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起算,同時執行。管制期滿解除管制,政治權利也同時恢復。
3、判處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但是,剝奪政治權利的效力當然施用於主刑執行期間。也就是說,主刑的執行期間雖然不計入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權利。
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間享有政治權利。准予其行使選舉權,但其它政治權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4、判處死刑(包括死緩)、無期徒刑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期從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計算。
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什麼意思,為什麼判死刑之後還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適用物件是 判處死刑 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法律後果是 終身沒有以下的權利 1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言論 出版 集會 結社 遊行 示威自由的權利 3 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等。死刑是指公民因嚴重違反刑法而進行的處罰 剝奪政治權利 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附加刑。...
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剝奪政治權利的主要內容
1 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國家機關包括國家各級權力機關 行政機關 司法機關以及軍事機關。擔任國家機關職務,是指在上述國家機關中擔任領導 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職務。2 擔任國有公司 企業 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3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權是指選舉法規定的,公民可以參加選舉活動,按照本人的自由...
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有繼承權嗎,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人還享有繼承權嗎
1 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有財產繼承權。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被剝奪的是政治權利。財產繼承權是民事權利。不是一條線上的問題。2。正在服刑的罪犯有財產繼承權。服刑只不過是犯罪分子在接受刑法處罰。他的民事權利仍應得到尊重。3。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罪犯出獄後其個人財產不被沒收。沒收個人財產是沒收犯罪被判決時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