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係中客體的型別,簡述法律關係客體的種類

2022-08-18 02:16:50 字數 5281 閱讀 2326

1樓:匿名使用者

物 給付行為 智力成果 人格利益

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都已經不談客體了

簡述法律關係客體的種類?

3樓:

法律關係客體的種類:物、人身利益、精神產品、行為結果。

1、其中物是指物質財富法律意義上的物是指法律關係主體支配的、在生產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觀實體。它可以是天然物,也可以是生產物;可以是活動物,也可以是不活動物。包括自然物,如森林河流,也包括人造物,如房屋、汽車。

作為法律關係客體的物與物理意義上的物既有聯絡,又有不同,它不僅具有物理屬性,而且應具有法律屬性。

物理意義上的物要成為法律關係客體,須具備以下條件:第一應得到法律之認可。第二應為人類所認識和控制。

不可認識和控制之物(如地球以外的天體)不能成為法律關係客體。第三能夠給人們帶來某種物質利益,具有經濟價值。

第四須具有獨立性。不可分離之物(如道路上的瀝青、橋樑之構造物、房屋之門窗)一般不能脫離主物,故不能單獨作為法律關係的客體存在。

2、行為。作為民事法律關係客體的行為是專指為滿足他人利益而進行的活動,主要是提供勞務、提供服務一類行為(如運送貨物、完成工作等)。保管、運輸、加工承攬、演出等合同關係的客體是行為。

3、精神產品又稱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腦力勞動創造的精神財富,如發明創造、文學作品等。智力成果是一種無形財產,是智慧財產權法律關係的客體。

4、人身利益。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名譽、榮譽等等。人身利益是人身權法律關係的客體。

除此而外,有的民事法律關係的客體還可以是某種民事權利,如權利質押關係的客體是權利;或者民事義務,如債務移轉合同的客體即使被移轉的債務。

法律關係客體是指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物件,又稱權利客體、義務客體或權利客體。它是將法律關係主體之間的權利與義務聯絡在一起的中介,沒有法律關係的客體作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關係。因此,客體是構成任何法律關係都必須具備的一個要素。

成為法律關係客體應滿足下述三個條件:必須是一種資源,能夠滿足人們的某種需要,因而被認為具有價值。須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無代價地佔有利用。

必須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為一定目的而加佔有和利用。

在現代社會中,同時符合上述三種條件的事物是非常多的,因此法律關係客體地數量和種類難以一一詳述,概括地講主要包括如下幾類:

物。法律上所說的物包括一切可以成為財產權利物件的自然人物和人造之物。行為。

在法律關係客體的意義上,行為指的是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作為或不作為。智力成果。作為客體的智力成果指的是人們在智力活動中所創造的精神財富,它是智慧財產權所指向的物件。

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是人格權和身份權的客體。

法律關係的客體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的主體和客體具體如下:

法律關係主體是指法律關係的參加者,即在法律關係中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人,法律上所稱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有生命並具有法律人格的個人,包括公民、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法人是與自然人相對稱的概念,指具有法律人格,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組織。

法律關係客體是指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物件,又稱權利客體、義務客體或權利客體。它是將法律關係主體之間的權利與義務聯絡在一起的中介,沒有法律關係的客體作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關係。因此,客體是構成任何法律關係都必須具備的一個要素。

成為法律關係客體應滿足下述三個條件:(1)必須是一種資源,能夠滿足人們的某種需要,因而被認為具有價值。(2)必須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無代價地佔有利用。

(3)必須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為一定目的而加佔有和利用。

5樓:

法律關係客體是指法律關係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物件。它是構成法律關係的要素之一。法律客體是法律關係發生和存在的前提。

法律關係的客體包括如下幾類:

(1)物。法律上所說的物包括一切可以成為財產權利物件的自然人物和人造之物。

(2)行為。在法律關係客體的意義上,行為指的是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作為或不作為。(3)智力成果。

作為客體的智力成果指的是人們在智力活動中所創造的精神財富,它是智慧財產權所指向的物件。

(4)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是人格權和身份權的客體。

6樓:問法網劉律師

簡單的說就是

法律關係客體是指法律關係主體之間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物件

比如 買賣合同,買賣的標的如貨物 這個就是客體

7樓:

(一)法律關係客體的概念

法律關係客體是指法律關係主體之間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物件,它是構成法律關係的要素之一。

(二)法律關係客體的種類

1. 物

法律意義上的物是指法律關係主體支配的、在生產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觀實體。物要成為法律關係客體,須具備以下條件:第一,應得到法律之認可。

第二,應為人類所認識和控制。第三,能夠給人們帶來某種物質利益,具有經濟價值。第四,須具有獨立性。

至於哪些物可以成為法律關係客體,應由法律予以規定,但這樣幾種物不得進入國內商品流通領域,成為私人法律關係的客體:(1)人類公共物或國家專有之物。(2)文物或***。

(3)軍事設施、**。(4)危害人類之物。

2. 人身

人身是由各個生理器官組成的生理整體(有機體)。但須注意的是:第一,活人的 (整個)身體,不得視為法律上之「物」,不能作物權、債權和繼承權的客體。

第二,權利人對自己的人身不得進行違法或有傷風化的活動,不得濫用人身,或自踐人身和人格。第三,對人身行使權利時必須依法進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權的界限,嚴禁對他人人身非法強行行使權利。

3. 精神產品

精神產品是人通過某種物體或大腦記載下來並加以流傳的思維成果。精神產品屬於非物質財富。我國法學界常稱為「智力成果」或「無體財產」。

4. 行為結果

在很多法律關係中,其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物件的是行為結果。分為兩種:一種是物化結果;另一種是非物化結果。

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關係客體是指法律關係主體之間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物件,它是構成法律關係的要素之一。

9樓:慶陣巨沛

民事法律關係的客體是指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所指向的物件。通過我國各類民事法律關係帶的分析,我們認為民事法律關係的客體應是物,行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具體而言,在所有權及其他無權關係,繼承關係中,客體應為物,債權債務關係的客體是債務人的給付行為。

當然,作為債權債務關係客體的行為與物也有著密切關係。如買賣關係中的客體就是交付買賣標的物的行為。人身權關係的客體是與人身不可分離的利益,如名譽,肖像,隱私,姓名等人身利益。

智慧財產權的客體則是智力成果或無形資產。**就屬於智力成果範疇。

法律關係客體的種類有?

10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關係客體 : 物、人身、精神產品、行為結果。

法律意義上的物是指法律關係主體支配的、在生產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觀實體。它可以是天然物,也可以是生產物;可以是活動物,也可以是不活動物。作為法律關係客體的物與物理意義上的物既有聯絡,又有不同,它不僅具有物理屬性,而且應具有法律屬性。

人身是由各個生理器官組成的生理整體(有機體)。它是人的物質形態,也是人的精神利益的體現。

精神產品是人通過某種物體(如書本、磚石、紙張、膠片、磁碟)或大腦記載下來並加以流傳的思維成果。精神產品不同於有體物,其價值和利益在於物中所承載的資訊、知識、技術、標識(符號)和其他精神文化。同時它又不同於人的主觀精神活動本身,是精神活動的物化、固定化。

精神產品屬於非物質財富。

在很多法律關係中,其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物件是行為結果。作為法律關係客體的行為結果是特定的,即義務人完成其行為所產生的能夠滿足權利人利益要求的結果。

11樓:盈曉禚浦

一、民事法律關係客體的概念和特徵:

〔民事法律關係客體〕是民事法律關係的要素之一,指的是作為法律關係內容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共同指向的物件,也就是民事權利的客體,又稱為民事權利的標的。民事法律關係客體具有以下特徵:

1、有意性:指能滿足人們的利益需要。

2、客觀性:指不依主體的意識而轉移。

3、法定性:指由法律所規定。

二、民事法律關係客體的種類

1、物,其中包括金錢和有價**。

2、其他財產。指物以外的財產。

3、行為。指人的工作和服務。

4、知識產品。

5、人身利益。指人格和身份所體現的非物質利益。

6、其他。指能夠滿足人們物質和精神利益需要的其他財富。

12樓:陸亙生布欣

物2.人身3.

精神產品4.

行為結果

2.行為。作為民事法律關係客體的行為是專指為滿足他人利益而進行的活動,主要是提供勞務、提供服務一類行為(如運送貨物、完成工作等)。

保管、運輸、加工承攬、演出等合同關係的客體是行為。

3.精神產品又稱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腦力勞動創造的精神財富,如發明創造、文學作品等。智力成果是一種無形財產,是智慧財產權法律關係的客體。

4.人身利益。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名譽、榮譽等等。人身利益是人身權法律關係的客體。

除此而外,有的民事法律關係的客體還可以是某種民事權利(如權利質押關係的客體是權利)或者民事義務(如債務移轉合同的客體即使被移轉的債務)。

13樓:靖採雋凌柏

現在都已經不談客體了

14樓:厚甜敬俊哲

物 給付行為

智力成果

人格利益

法律關係的主體和客體分別指什麼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律關係的主bai體和客體具體如下:du

法律關係主體是指zhi法律關係的參加dao者,即在法律關係中內享有權利或承擔

容義務的人,法律上所稱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有生命並具有法律人格的個人,包括公民、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法人是與自然人相對稱的概念,指具有法律人格,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組織。

法律關係客體是指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物件,又稱權利客體、義務客體或權利客體。它是將法律關係主體之間的權利與義務聯絡在一起的中介,沒有法律關係的客體作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關係。因此,客體是構成任何法律關係都必須具備的一個要素。

成為法律關係客體應滿足下述三個條件:(1)必須是一種資源,能夠滿足人們的某種需要,因而被認為具有價值。(2)必須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無代價地佔有利用。

(3)必須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為一定目的而加佔有和利用。

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簡述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和特點?

法律關係主要有三大構成要素 主體 內容和客體。法律關係構成要素包括 1 法律關係主體 2 法律關係內容 3 法律關係客體。法律關係主體是法律關係的參加者,是指參加法律關係,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即在法律關係中,一定權利的享有者和一定義務的承擔者。法律關係內容,主要就是指權利和義務,權利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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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行政法律關係 的內容有如下的特徵 1 行政法律關係內容設定單方面性 2 行政法律關係內版容的權法定性 3 行政主體權利處分的有限性 二 行政法律關係的產生 變更和消滅行政法律關係的產生 變更和消滅以相應的法律規範的存在為前提條件,以一定的法律事實的出現為直接原因。1 法律事實法律事實通常可以分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