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可以hi喔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勞博網律師
你好:最好親自到當地勞動仲裁機構諮詢一下,工作人員會給你申請書交你填寫的。
你這個案子涉及勞動者較多,可以先向當地勞動監察投訴,讓他們出面調查、協調,或許能見效。
借給別人3700塊錢,現在要都要不回來,你們有這樣的親身經歷嗎 有誰比我倒黴的嗎
借錢在當今社會是個很敏感的問題,現在的人如果有人想找他借錢,他寧願給他點錢,也不借,因為他明白,借出去的錢,歸還回來的可能性很小,記住,誰借都別借給他,借錢後心總是不踏實,別不好意思,心不狠,腿不穩,借完錢就麻煩,有許多人因為民間借貸吃官司。差不多十年,我們通過別人借出去的錢,現在經手人和借款人不提...
我女朋友回家去說不回來了,我要不要去找她
女孩一般都是比較口是心非的,有時候她說話並不代表她心裡的意思,可能反而更希望你會去找她。所以,我建議你還是去找你的她把,她肯定在等你。祝福你!不想看後悔就去吧 一千個 也比不上見一面 不見面你是不能瞭解她真正的想法的 那你更應該去了,或許她有什麼難言之隱,所以她會打 給你啊還哭得很傷心 如果你願意在...
有人欠我的工資,現在要不到,現在沒有證據,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或者僱主不能按期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依法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維權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索要。根據 誰主張誰舉證 的原則,勞動者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勞動合同 單位的工作證 上崗證 考勤記錄 工友的證明等書證物證以及證人證言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