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養子,我媽帶著再嫁的,她為我養父生了男孩,我揹著他們長大小時候養父對我很不好,常常挨

2022-09-04 04:36:30 字數 4635 閱讀 2183

1樓:the丶神

你母親,給一些吧,不管怎麼說都是將你帶來這個世界的人,縱然帶你來之後給你的全部都是痛苦的回憶, 這一次給他們吧,跟他們說,最後一次,你把戶口轉走了嗎?把號碼換了, 別去管他們了。做人本就是這樣,千萬別把自己太當人看,也千萬別把別人不當人看,你在他們眼裡,有一點自尊嗎?

你什麼都不是你只是個外人,這次給錢,是因為她是你的母親,而且你千萬別承認你有父親跟兄弟,他們配嗎? 男人,就算再苦再累,也要高傲點。活出自己的樣子來。

2樓:匿名使用者

很是現實的一段呢!不過幾百字,就把醜陋的人性都給暴露出來了。。。真叫人心寒 不過,換作是我,還是會在我的能力範圍內幫她一下下好了,然後其他人再叫幫忙,沒門兒!

3樓:摔鍋

哎,小夥子,既然他們都不理你了,你就走吧,別理他們了,只要你努力,總有一天騰龍歸來,他們就會另眼相看了

4樓:抗珈藍言

這都什麼人啊/不管你有多少委屈受了多少苦/畢竟是他們把你養大盡你最大的能力/前題是你要留夠你自己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仔細看著你的描述讓我難受,我會盡量拿點錢寄給母親,從此以後斷絕聯絡,讓彼此在記憶中消失,還心靈一片寧靜,

6樓:x秀兒

要是換了我的話,我就不給了,為什麼有事要錢的時候才想起你?平時就當你不存在?我特鄙視這樣的。你如果想幫的話,勸你一句:量力而行

7樓:心非v所屬

兄弟做回你自己!你對得起你養母!當時你是個有血性的男人!

我能感覺到!你人很好!對於你養母現在找你拿錢,你盡你應該去盡到的一份心就行!

有出息的男人能忍別人不能忍,能做別人不能做的!我相信你是我所說的那種人!活出你的尊嚴,活出你有血性的好男人!

那是很多男人永遠看不見的永遠不滅的一到永恆的光!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個有愛心有責任的孩子,對於他們的無情,你給予的是無私的幫助。為自己以後考慮吧,掙筆錢成個家,那才是你的歸宿。

9樓:

有能力就給,在怎麼說她也是你母親

10樓:小小喬

唉,小時候受苦,長大以後你就會幸福的

11樓:bs曼陀羅

沒錢就別給了。一個連家都不讓回的母親,有沒有都沒什麼差別。

12樓:匿名使用者

哎 同情 說實話別人疼不疼你無所謂 但你親媽當時應該暗地裡疼你的 但他沒這樣做 既然全都拋棄你 你又留戀誰呢

13樓:匿名使用者

看到這些,淚水模糊了雙眼,人善人欺天不欺,

14樓:來自天壽寺塔生龍活虎的冷杉

哥們早上好、必定是親生母親、適量給點吧、其它人以後就不要給了

15樓:認真用我的一切

要是你說的真實,不給

16樓:叫我阿

百行孝為先。怎麼說都是你媽,你媽賦予了你生命,你這一輩子就還不清。至於你的那些家人,都是過路人而已,看清楚,看淡了就好…

17樓:綱振博

我是不會給、我會把**號碼都改了。把自己當孤兒

18樓:

你媽媽吧,給點吧畢竟是你媽,別人就免了吧

19樓:求雅韻

多少給點吧 畢竟是你媽

假設我是一個從小養子,養父母家有三個姐姐,都長得很漂亮,而二姐姐更是從小非常照顧我,我現在長大了,

20樓:傷心可樂雪

可以結婚,和正常人結婚一樣。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21樓:男神罷了

沒有血緣關係是可以結婚的,只是看你爸媽能不能接受了

22樓:無緣戀玲

可以結婚的,走程式就可以了。

我是養子親生母親去世後養父在娶生一孩子也就是我現在的弟弟

23樓:月牙兒2012微博

感覺有些難度,你最好還是先跟父親和伯父先了解一下他們的情況和想法再做決定。

我是被爸媽拋棄的孩子,我現在的養父生病了,他有3個兒子媳婦,是由我一個人照顧嗎?

24樓:斜陽紫煙

你照顧養父與你被爸媽拋棄有何關係?

照顧養父,是否是你一個人照顧,你可以與家人協商處理。沒有規定是你一人照顧。

25樓:

養子還是親子,照顧父母這方面應該是本等的,都是應盡的義務,

26樓:

滴水之恩湧泉之報。盡到你自己的孝心。

27樓:春天的星光

雖然他們是你的養父母,但他們仍然是你的父母,你對他們仍有贍養的法定義務,你和其他三個兒子享有同等的權利利和義務。你們可以協商贍養父親的具體事宜。家和萬事興,有事多商量。

該盡的義務還是要盡的。

28樓:匿名使用者

每個家庭都會有這個問題,孩子多了反而老人沒人照顧了,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每個子女的義務,你雖然是養子,但一樣有義務來照顧老人,不能因為他們不照顧我也不管,要是感覺心裡不舒服可以和他們好好談談,不管怎樣還是儘自己的一份能力吧,只有這樣才能對的起養父的養育之恩。

29樓:開振博

你從小被爸媽拋棄了 你說你是養父母把你養大的是吧?現在養父生病了,她有三個兒子媳婦,兒子媳婦知道他父親生病了嗎?養父現在跟你住在一起嗎?

要是不知道的話,你可以告訴他們,這也是他們的義務,贍養老人是中華人民的優良傳統,至於你嘛,生身的父母,養生的情,想想當初要不是你的養父母的話,可能沒有今天的你,願你的養護,早日**。

30樓:010冰上來客

你知恩感恩,其他子女也應該承擔贍養義務,如果其他子女經協商依舊不贍養老人,老人應提起訴訟 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1樓:網遊錢

不論是養子還是親子,照顧父母這方面應該是本等的,都是應盡的義務,這是中華民族幾千年文化留下的傳統美德。

我是3年級11歲男孩兒。我是養子。養父母給我花錢,為什麼就比他的親兒子少?想不通想不明白? 130

32樓:匿名使用者

你,記住,別人養你是情分,不養你是本分!多給你一分親情,你就要用十倍來還,如果他們打罵你,你可以報警,不必要在這裡說;但,如果他們能撫養你,給你生存必要的條件,不對你找茬,你就沒有資格在這裡指指點點!

33樓:雅格格巫

孩子,你要想清楚,

你在乎的是零花錢少,還是得到的關愛少?

34樓:何宇達

孩子,沒有他們你根本就活不下來。你應該感激他們養著你。儘管對你沒有對他們親生兒子好。但畢竟對你有養育之恩。多看看你擁有的。

35樓:

他們想多給你一點關愛,買自己想買的東西

我是一個養子,現在親生父母知道我生活得地方他們要來我該怎麼辦但他們不認我只是單純來看看不說明關係!

36樓:匿名使用者

把心態放平順其自然就好了,他們現在既然想看你當初把你送人肯定有自己的苦衷,我妹妹也是送人了,現在相認了關係也挺好的,別把事情想的太複雜畢竟多些人對你好沒什麼壞處

37樓:慕容青崖

養你24年如同親子 親生父母現在也只是看看你 如果真的想認你的話 當初為什麼拋棄你

38樓:

你自己找的他們?如果你不想驚嚇養父母,那麼安排一個時間在外面見面。對於這種所謂的「父母」本人認為如果沒有必要不必見面。

除非對方處於一個危險境地而自己有能力幫助他們否則還是不來往是最好的,否則你至家裡的父母何地?

39樓:筱筱的窩

想認就認,不想認就不認,這麼有責任心,也不會在認過親生父母后,就對他們不管不顧吧!話說,你還蠻帥的

40樓:

如果只是看看,就讓他們看看吧,無需緊張,看完了就回歸了正常生活,若是要你跟他們回去,堅決不能拋棄養父母,生下來,只是幾分鐘,養你,卻是幾十年,那個辛苦些,你自己知道,再說,我覺得你應該是個孝子,不會離開養父母的。別緊張啦,順其自然就好

41樓:西安騰輝史彥哲

友善的對待親生父母,告訴養父養母你只認養父養母為自己父母!

42樓:阿呆阿瓜哈哈

不管怎麼樣,你都不要忘記曾經養育你的人

43樓:哀康寧

長得有點想許嵩。

你已經成年了,你有自己的選擇權。

44樓:清水百合

來看你是可以的啊,但是你要提前和你養父母說哦,和他們講清楚啊

我媽為我求了平安符,她說要隨身帶著,但是我有時衣服是沒袋子的,不知道怎麼隨身戴,摺好放在手機裡

心到則靈。不在於外界的因素 拿根線穿起來 掛脖子上 呵呵 梵一道長為人做法事曾經說過欠什麼都不能欠亡人之財,否則你將財運不濟,事業婚姻坎坷,只有把自己命中所欠償還,你安可順利青雲。可以用那種佩戴觀音之類的那種紅繩纏繞一下掛在脖子上 既然是媽媽送的應當隨身佩戴嗎 我媽要請算命先生來家裡,說什麼改運,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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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7歲,我媽幫我開了個存摺是用她名義開的,現在我想以我的名

16週歲之後就可以辦理銀行卡了,攜帶身份證到銀行櫃檯,先辦理銀行卡,然後再辦理轉賬業務。直接去銀行開個卡,然後把存摺上的錢轉賬到你的卡上就行了,開卡的時候要存100元進去的 這些都可以,但是,必須徵得家長的同意。我的存摺是用我媽的名義辦理的,現在我用我媽的名義來辦理支付寶,網上購物時我媽會不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