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同時,根據《繼承法》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法天輪迴
如果沒有遺囑的話,應該由姐姐b和弟弟c的兒子e平分,e和d是沒有繼承權的,e是屬於代位繼承。
3樓:樂觀的靚哥哥
遺產繼承,有遺囑或遺贈協議的,按照遺囑或遺贈協議繼承,沒有遺囑或遺贈協議的,按照法定繼承的原則繼承。
《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遺產繼承問題
4樓:華律網
《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5樓:葉孤永福
1、王某的遺產繼承人有哪些?為什麼?
王某的遺產繼承人包括妻子張某、兒子王乙、孫子王小甲。
因為《繼承法》第10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所以,妻子張某、兒子王乙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而為什麼王小甲也有權呢?《繼承法》第11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
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王小甲是王甲的兒子,可以代位繼承。
2、王某的遺產繼承人應如何分配王某的遺產?為什麼?
《繼承法》第5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本案中假設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則如下分配:
《繼承法》第13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六間房屋中,張某有一半權屬,不計入遺產之列。
因為《繼承法》第26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2)王某三間房屋,由繼承人平均分配,張某一間、王乙一間、王小甲一間。
6樓:
第一繼承人就是張某,王某所有的遺產都是屬於張的,王某的遺產六間房屋因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只有張某死後,那麼其子女才可以繼承。
如果張某同意分家 可以按照法規分配 王某的遺產六間房屋先分一半給張某。因為是夫妻共同財產,得先分一半給配偶,另一半才能作為遺產繼承。剩下的一半由王小甲,王乙,張某平均分配,一人一間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感謝樓上的匿名給我打分,能得到2分的高分真是我的榮幸,要讓我打分只要有一點出錯就應該得0分。
其次,是我表達有問題,讓各位誤解了,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我前述的「應平均分割其財產」,是指王某的財產,是在夫妻共同財產分離開後的財產,而不是共有的6間房..以後一定仔細回答問題不會再犯此錯誤了..
謝謝糾正。
此外,問題中說的是遺產。何為遺產?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財產和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稱為遺產。
那6間房屋是其個人所有財產,是其繼承人可以繼承的財產,那才應該稱為遺產。如果是夫妻共有的,應表述為「其遺留房屋6間」才對。問題如此表述是否稍顯馬虎?
是否會導致理解差異?
8樓:我們的法律空間
1、繼承人包括王小甲,王乙,張某,因為:張某作為其配偶,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王甲,王乙應當是作為子女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因王甲先於王某死亡,所以由王小甲代位繼承。
所以,繼承人應當是王小甲,王乙,張某三人。
2、王某的遺產六間房屋先分一半給張某。因為是夫妻共同財產,得先分一半給配偶,另一半才能作為遺產繼承。剩下的一半由王小甲,王乙,張某平均分配,一人一間。
9樓:匿名使用者
一樓跟我摟上的這位已經答得很好了。不過我這裡有個標準答案你要不要參考,這樣回答你會得滿分。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對,第一繼承人應該是張某,所有的遺產都是張的,如果張死了的話,那麼其子女可以繼承
11樓:匿名使用者
王小甲,代位繼承。王乙,正常繼承。李某,配偶,正常繼承。
遵照遺囑或者協商一致,平均分配
法律常識:關於遺產繼承問題
12樓:匿名使用者
《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由於你並未立遺囑,因此按法定繼承處理,
你的妻子,兒子,女兒,父母可以繼承,具體數額如下:
一般來講1000萬元屬夫妻共同財產,其中500萬是你妻子的,剩下的500萬作為遺產繼承,你的妻、兒、女、父、母共五人,一般是平均分配,即每人一百萬,若你的子女還未成年,可以酌情多分一部分。
如果1000萬屬於你的個人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也為五人平分,即每人200萬,其中未成年子女會酌情多得。
13樓:周律師說
1、應該先看死者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
2、沒有遺囑的,應該確定哪些人可以作為繼承人。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3、最後,才是確定各繼承人的份額。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繼承遺產問題,繼承遺產問題
既然其他繼承人已經提出請求,也就是請求協商,各方應該好好溝通一下,達成一致意見。房產是由子女共同購買贈與母親的,就應該算母親的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按照 繼承法 的規定,主要贍養人可以多分遺產。但一般如果繼承人沒有嚴重過錯不能不分。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
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
遺產繼承,如果有遺囑,按照遺囑進行繼承 如果沒有遺囑,按照 繼承法 進行繼承。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
遺產繼承問題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1 你懂法的話可以不請律師。補充回答 訴訟時效是從你知道權益被侵犯的兩年內,你直接帶上與你父親的你女關係證明去法院申請立案,地不屬於遺產繼承不了。你父親沒有留遺囑的話,你是可以和哥哥一起平分繼承你父親遺產的,勝算很大,訴訟費可以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用要求不了。1 你完全可以和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