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是腦殘的專家編制的 少腦子的 缺鈣的人定製的 他媳婦估計不要他,拋棄他了,分他家產了 不然怎麼會訂這樣的新婚姻法
2樓:匿名使用者
看樓上罵的那麼起勁~~~
我只能說~~~
你們都想太多了....
結婚的人未來還是會比不婚的多~~~
生小孩的未來還是會不不生的多~~~
為什麼? 因為全世界又不是隻有中國列出婚前財產這一條~~~
世界上有70%的國家都是這樣~~~就算你們嫁給外國人也是按照人家國機的法律辦
可人家國家並沒有因此而造就了女性更弱勢~~~
反而女性追求自主跟自我能力素質各方面的提升~~~更能找到心理跟外表都相符和的人結婚
再說了~~~按照中國的觀念 你說不結婚周遭的人大概"喔"的反應
你如果說不生小孩~~~應該沒有一個家庭願意接受這樣的女人
差不多也是要離婚收場~~~
至於lz說要維護自己女兒的權益~~~
告訴你吧!我是臺灣人~~~我們的法律就是婚前財產不共有!
我兩個姊姊我爸媽早就都把遺產處理好了~~~
現況就是~~~在臺灣 以往只有男人繼承家產這個觀念也沒了
但我也並不會在意我爸媽要把遺產給誰(雖然是我們家姊弟均分)
因為那些財產是我爸媽的~~~我尊重他們的意見!
即便未來他們幫我買房買車,那一切的一切還是他們的財產!懂嗎?
這條法律最基本的原則! 就是請你尊重財產的積累者!(內地的年輕人我覺得大部分都太自私了)
如果你想保護你的女兒~~~未來不管生男生女~~~待遇都一樣不就好了?
未來的事業什麼的還不是都得靠他們自己去打拼?
難道你也期望自己的女兒給你帶來個"我爸是李剛"?
我相信"李剛他兒子肯定願意離婚後給你們一套房或者兩套房的"因為那對他們來說可能不算什麼
所謂的保護女兒~~~難道要藉由別人家庭給予才算保護? 你自己不能保護嗎?
而且一聽到你說"結婚後還能擁有什麼"這一提問~~~
淺臺詞不就是~~~我想要得到什麼所以才跟你結婚? 不是因為愛你才跟你結婚~~~
在這條新政策下~~~你不就露出了你的心中一直盤算的事情了嗎?
3樓:江盈澈
胡說八道,什麼「公序良俗」???
雄性娶老婆,就該準備好房子!要不然做什麼男人?連一隻企鵝也不如了麼???
我沒看出來這法會倡導什麼好風向,不外乎導致:
1、夫妻人人自危;
2、兒媳更沒有義務對公婆好,不讓你餓著凍著過得去就行了;
3、能生男孩的就不生女孩;
4、將有一部分選擇不婚、不生,生了的堅持隨母姓;
5、女方也拼命買房,房價進一步**。
4樓:匿名使用者
恩,同意。我就打算不結婚了,不然結婚生了孩子男人不要了,到時身材走樣,又什麼都沒有,還不知道怎麼生活。倒不如自己變得強大一點,想幹嘛幹嘛,沒人管,多自由。
現在白領階層都流行單身生活。
5樓:匿名使用者
別激動,女同志們別激動,我是男的,但是我覺得,婚姻法的新條例只是個法規而已,說實話,兩個人真的相愛就不會走到離婚分割財產的地步了不是??所以說都冷靜下來,別激動
6樓:匿名使用者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現在男多女少十年後將有數千萬的男人找不到老婆,如果男人把女人當房客可以不嫁。讓男人守著他的房產當光棍去。
7樓:
不要激動,有經濟實力的女性不怕這個
8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 你覺得你結婚後就應該擁有對方的財產是吧?你和有錢人結婚你就有錢了?那人還需要奮鬥幹嘛?
樓主 你懷孕那段時間老公會多照顧你啊 比如多買點補品啊 讓你在家休息段時間 那段時間他拿工資養你啊。 反正說白了 就是你結婚前有多少財產 你要離婚就能拿回多少財產 所以 你婚前擁有什麼 你婚後不照樣擁有什麼嗎?
9樓:俟情文
現在的90後00後們都是婚前性行為,真擔心我的女兒也是這樣,揹著我做了**怎麼辦,到時候還是求著男方娶我們,真是生女兒的悲哀!我覺得還是生兒子好,至少在中國是這樣。一個自卑的母親!
10樓:手機使用者
編新婚姻法的人應該下地獄,斷子絕孫
新婚姻法是針對在婚姻法頒佈後結婚的公民,還是所有公民?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應該是針對在婚姻法頒佈後結婚的公民。
12樓:王元頁
是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不是新婚姻法。
是針對司法解釋三實施後的離婚以及夫妻間財產糾紛案件
婚前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這條在最早的婚姻法裡就有規定,不是這次新解釋裡才有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對所有的婚姻有效!只要你在中華大地上!已經諮詢過律師
14樓:min丨逍遙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聽說過嗎?只要是法律就沒有隻針對部分人的!
制定新婚姻法的初衷是什麼? 5
15樓:匿名使用者
破壞家庭團結。
主導權完全在男方手上,有房子的多少都有父母的功勞,姐妹一旦離婚必定回孃家房子她也有份,矛盾開始了。
婚姻關係難維持
婚房能被稱為家嗎?跟女方又沒任何關係
,女方不會再無私奉獻更多的會是如何保護自己和自己的權益。
女人沒有家庭地位,對婆家的唯一威脅也沒有了,在男方父母眼中更是外人了,需要他們的時候不是一家人,等到女人受夠了委屈過不下去了人家又是一家人了,這就是利用法律為難女人。
兒童變孤兒
女方工作和照顧孩子不能兼顧,放棄孩子母親又做不到,記得在新聞上看到的大姐完全沒有後路帶著孩子去了天堂
當然給男方他父母會幫著帶,沒了外人人家現在是一家人,可孩子沒有父母了
16樓:百度使用者
關於房產的規定,著實讓女同胞們傷心了。以前男人付首付已經成了習慣。可是車子是女方提供啊~~~離了婚房子是男人的,車子要平分,天理何在啊!
雖說,共同還貸或者房子增值可以給與補償,可是女人們啊,你們有證據麼?每一次還貸的銀行賬號是你的麼?銀行出具的賬單你還有麼?
沒有證據,你一分錢拿不到啊~~~哎,可是更傷心的不是房產問題,是「小三」啊!!規定以後:一方與第三方同居,另一方如果要求賠償,法院不予受理!
這還有人道麼,房子是男銀的,增值是男銀的,連小三都光明正大是男銀滴~~女人們離婚,就只能拖著行李箱淨身出戶吧~~
女人們啊,這個法律就告訴我們,自己強大起來吧~自己付首付,房貸讓男人們還去!自己養個小白臉,趕在小三之前!努力拼事業,讓男人們帶孩子做飯洗衣服去!
最後,房子是女人的,增值是女人的,小白臉也是女人的!這才是男女平等!
雖然話有些偏激,不過,我確實鄙視新婚姻法。都是一幫老男人們制定的下jian玩意!
17樓:浙江黑獅
是你們婚內共同的財產是大家一起有份的。如果是個人婚前的財產或者比如對方父母送給他的,當然算他個人的了。至於說是不是弱勢群體這個是要分開來講的,難道弱勢群體就是分別人財產的理由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一、在這個國家裡,賺錢比我多的女人有一大群(很大的一群),比我能力強的女人有一大群,比我地位高的女人有一大群。
「本來女方就是弱視群體」從何說起?
二、請你把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第二款內容(就是第二段話)認真理解一下。如果你真的明白那段話是什麼意思,你就不會說「淨身出戶」這樣的廢話了。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明確規定房屋判決給房屋登記人名下,但是,如果該房屋的所有權有另一方的分額的話。
獲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需要一次性支付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這個補償包括,在婚姻存續期間償還的貸款(在此期間的還款屬於夫妻共同還款,所以一人一半),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需要計算男女雙方的佔有比例)
19樓:扇_扇
- - 萬一女方是富豪..男的吃軟飯,騙財騙色騙感情呢? 離婚還平分人家產....
所以站在兩種情況考慮一下吧,搽亮眼晴,找個好男人,我指的是品質上的,至少在你們決定離婚的時候,他選擇的是幫助你獨立後安排好你生活後再完全離去,在你困難的時候伸手扶你一把,而不是落井下石..... 女人相比男人是弱氏群眾沒錯,但我始終相信,一個好男人會帶動一個女人變得強大起來的,不會可以學,不懂他可以教你...這些都是你倆在一起的時候,你可以做的..
我除了這個人,其他可以說是一無所有,但我一點也不擔心新婚姻法規定的這些....因為我一定要嫁給能帶動我變得強大的男人,有責任心的男人,"拖油瓶"無力撫養就交給他...他是"拖油瓶"的爸會好好待他的,我可以二嫁!
誰愛當"後媽"當去...反正財產是"拖油瓶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不是很多沒房子不結婚的,但是最本質的還不是房價太高,房價太高怪誰,**?開發商?他們倒是賺錢了,逼得老百姓愁的要死。
現在可好,雖說是保護一部分男性,但是也確實會讓家庭不和諧,很多夫妻一起還貸,結婚也不衝房子。現在不就讓女人沒保證,沒有安全感,肯定會想後路,家庭會出現 一些裂痕。我敢打賭這個法律肯定會讓離婚率飆升,一些想離婚怕分家產的男人現在可以勇敢的離婚,哼,女人什麼都沒有,他可以馬上找個年輕的女人再結婚,前妻嗎就黃臉婆了。
我看制定這樣法律的就是一群臭男人。
2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是個民主的國家,在婚姻和家庭中男女平等,隨著社會的進步,婦女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越來越起到主導作用,因此,為充分體現社會公平修訂了婚姻法。
22樓:空如浪子
現代婚姻本就凌駕於經濟物質之上,很多人(特別是80後的窮孩子們)已經對人生失去了信心甚者絕望,這種社會的不公平已形成了尖銳的社會矛盾,新婚姻法看是捅破了這層紙,而捅破這層紙的作用意義是及其的重大,矯正了扭曲的現代婚姻觀念,平衡了社會物質與精神的槓桿,拯救了80後貧苦的孩子們,為一個時間段的社會提供創造力,減少社會犯罪,減少離婚率,同時也為未來的家庭幸福打下基礎,更是為未來子女健康成長提供先決條件.......
新婚姻法是否規定男人可以接老婆,新婚姻法是否規定男人可以接二個老婆
沒有,新婚姻法的內涵是女方出嫁後即是男方家丫鬟,丫鬟沒有撫養男方父母的義務 女方沒有貼補家用的義務,以後誰賺的錢就是誰的女方切勿幫忙還貸,無論你們婚姻是否走到最後女方無需為家庭毀事業,事業才是一生的愛人 你和第一個離婚了,就可以娶第二。不能。中國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制 新婚姻法一個男人可以娶2個老婆嗎 ...
新婚姻法房子的規定有哪些,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規定
新婚姻法中婚後買房的規定 1 婚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買房給子女的處理辦法。參見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 三 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
新婚姻法關於離婚的補償規定,最新婚姻法離婚有哪些規定?
沒有法律依據,但是否合理,全看你自己的感受了。一 依現行法律規定,沒有任何補償 二 依現行法律規定,女方生育功能障礙也不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之一。三 現行 婚姻法 規定,在什麼情況下,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精神損害賠償?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