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是女方名字離婚時房子判給男方了現在小區物業要女方交物業費請問合理嗎

2022-09-24 02:41:32 字數 5877 閱讀 4113

1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可以拿出離婚時的判決書或者調解協議書,證明房子產權已不屬於自己,沒有義務繳納物業管理費,讓物業找男方收取。

2樓:

這個不太合理,物業費應該歸房子的使用人,或者是房主來支付,你這個房子是由於法院判決後,房子沒有更名過戶,或者是沒有在小區被按照成的,請到小區物業及時時更改,歸實際使用員或房本的擁有人來交委費

3樓:章木

肯定不合理啊!既然判給男方了,就算要你交,你不交又如何!所以說清楚就可以了

4樓:武依雲

物業是按照房本登記資料收的物業費,所以說合理。你可以找男方過戶更名房產,可減少不必要麻煩你。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發票或者證據證明你有使用,就不需要。而且很多家庭消費,法律很難界定是否需要兩人共同承擔。

另外提醒,如果婚後共同還款,還款部分也應該分給你。

6樓:陳小嫿

房子歸誰就要誰交!跟女方收入物業費不太合理!

7樓:

有點不明白的是既然是女方名下的房子為啥會判給男方?既然判給男方就說明房子屬於男方了,那就應該把名字改過來,如果不改物業讓女方交物業費也正常,因為物業方面不知道你們離婚的事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過戶肯定問擁有房證的要物業費。

9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雙方是怎樣約定的

夫妻協議離婚,房子判給女方,房產證上是女方的名字,女方**房子,要男方簽字嗎

10樓:墨汁諾

不需要。

一、如果房產證上只有女方一人名字,本身就說明屬於個人財產,一個人完全可以做主;如果房產證上是女方名字,共有人欄填有男方名字,過戶時,可向房產管理部門出示生效的調解書或者民政部門離婚證,證明已經歸女方一人所有。

二、如果在是法院協議離婚,需要出示調解書就可以了;如果在民政局協議離婚,需要男方到房產登記部門配合辦理過戶簽字,如果男方不配合,那麼你要到法院起訴,請求確認房屋所有權屬於你,然後,你再持有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去辦理過戶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11樓:蠶她爸

如果沒辦房產析產公證書,是要男方帶著身份去簽字的。

房子**或過戶,房管中心需要賣房一方拿出法院裁決的仲裁證明,或是房產析產公證書,等等在法律上有效的檔案或證明,才給你辦理買賣過戶手續。

如果在是法院協議離婚,需要出示調解書就可以了;如果在民政局協議離婚,需要男方到房產登記部門配合辦理過戶簽字,如果男方不配合,那麼女方可以要到法院起訴,請求確認房屋所有權,然後,再持有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去辦理過戶手續。當然,也可以兩人去辦理析產公證手續,當兩人都得到場,且要花費公證費,建議你倆協商一下。

12樓:風吹一臉

你的表述有問題啊,「判」是只能有法院裁決的,協議離婚不用上法院的不能叫判,只是你們自己商議如何分割共有財產而已。所以我看很多人的答案都誤會了。

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析產公證的,有這個公證房管那邊才能給過戶的。

如果有由法院判決離婚的,裁決書有處置這個房產的內容的,可以直接憑裁決書(或者調解書)辦理過戶,不用再辦理析產協議。

1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協議分家後房子**,房管中心還是需要賣房子的那一方拿出法院裁決的仲裁證明,或是你們分家房產析產公證書,等等在法律上有效的檔案或證明才給你辦理買賣手續!光拿著你們自己制定的協議書,是不行的!要是嫌麻煩,可以讓男方帶著身份證來籤個字,就當幫前妻一回。

如果不願意,那麼只能兩人去辦理析產公證手續,那個兩人都得到場且要花費公證費的!建議你倆協商一下。祝好運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如果房產證上只有女方一人名字,本身就說明屬於個人財產,一個人完全可以做主;如果房產證上是女方名字,共有人欄填有男方名字,過戶時,可向房產管理部門出示生效的調解書或者民政部門離婚證,證明已經歸女方一人所有。

15樓:南充任川律師

不需要來。如果之前房自產是夫妻雙方名bai

字,那麼需要帶上生效裁du判文書及相關zhi證件到房產登記部門dao辦理變更登記,但你的情況是房產證本來就是女方的名字,男方對涉及房屋已經不再享有所有權,所以不再需要男方簽字同意,女方有權獨自決定。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在是copy法院協議離婚,bai需要出示調解書就可du以了;如果在民zhi政局協議離婚,需要男方到dao房產登記部門配合辦理過戶簽字,如果男方不配合,那麼你要到法院起訴,請求確認房屋所有權屬於你,然後,你再持有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去辦理過戶手續。

17樓:誰沒洗腳

法院判決生效之後房子就屬於女方了,所以女方要**房產就不需要男方簽字了,因為已經和男方沒有任何關係了,屬於女方的私有財產。

男女離婚房子歸女方,男方把房子賣給第三方 現在法院把房子判給女方,第三方的錢怎麼辦 10

18樓:正商觀察者

如果男方的買房行為屬於合法的,那麼該賣房款應該歸屬於女方。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一條規定,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9樓:楚人亂彈

購房者屬善意取得,其仍然可取得房子,餘款可依判決給女方。

20樓:無慾無求

這個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去法院起訴。對付這種人最好的辦法就是用法律手段。而且一定要要求以現在的房價來賠償!

購房合同上面是女方名字、兩人離婚房子判給男方!但是沒有過戶!男方有權利出租房子嗎?

21樓:

既然是房子判給男方了,男方有處置權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1、購房合同上和房本上寫誰的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誰出錢,在離婚中房產等不可分割的財產判決大致是:誰全資歸誰,若雙方均出資,歸出資多的一方,得房的一方需要對另外一方進行補償,裝修、傢俱等不算在購房款內;或者是依據雙方自願協商

2、依判決書可以在房產登記部門強行修改登記資訊(執行判決),之後依據所有人的意願**或者出租

23樓:孫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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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提問

我是女方房產證是我的名字房子歸男人但貸款離婚後我還了五年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收到,正在高速給您打字回覆哦,還請您稍等片刻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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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房合同上和房本上寫誰的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誰出錢,在離婚中房產等不可分割的財產判決大致是:誰全資歸誰,若雙方均出資,歸出資多的一方,得房的一方需要對另外一方進行補償,裝修、傢俱等不算在購房款內;或者是依據雙方自願協商

2、依判決書可以在房產登記部門強行修改登記資訊(執行判決),之後依據所有人的意願**或者出租

既然是房子判給男方了,男方有處置權的。

對於您上述的問題,由於與法律服務相關的問題有具有相當的專業性,也就是對律所特定領域的專業要求比較高。所以呢,您方便的話可以透露一下您現在遭遇到的糾紛或困擾是什麼,以便我給您提供恰當的建議和意見。

提問房子也沒過戶當時是為了給孩子留著現在男方霸著孩子沒住應該怎麼處理

回答您就是可以再申請上訴的

提問是去法院申請上訴嗎

回答是的 可以的~

提問勝率高嗎

回答勝率肯定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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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的房子,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離婚的時候房子判給女方了?

24樓:出門騎烏龜

如果是婚後買的房子,房產證上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那麼離婚後財產對半分的。房子不會全部判給女方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買的房子,並且房產證上是你們兩個人的名字,那這所房子就是你們兩個人的婚後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法院進行判定,如果沒有正其他情況,應該是共有這套房產的,但如果婚姻有一方式過錯方會影響分配比例。

26樓:情感心理小專家

婚前買的房子,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離婚時房子判給女方說明女方更有資格得到房子

27樓:答疑解惑顧老師

應該不會。房子是共同財產,如果離婚的話就是一人一半,但是,如果男的放棄房子的話,那就會判給女方。如果一人一半,還有小孩,男方還需要付贍養費。

28樓:山人老施

房子雖然是婚內共有資產,但離婚時法院已經把房子判給女方,你如果末上訴,說明判決己經生效,女方拿著判決書就可以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

29樓:校長來了嗎

婚後購買的房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離婚的話涉及財產分割!應該是一人一半的!

30樓:匿名使用者

拿著原房產證和判決書,去房產部門更換房產證,然後找人把男方打出去

31樓:

房產證雖然是兩個人的名字,但離婚的時候房子判給女方了,法院自有他判的道理。

32樓:仁靈杉

我覺得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本應該雙方共有,即然法院判給女方,那一定有它的法律依據,己經判了,那麼與男方就沒有關係了,賴著也沒用,執行吧。

33樓:

婚後買的房子,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離婚的時候房子判給女方也是可以的,現在結婚後兩個人共同買的新房,在房產證上寫了我們倆的名字,但是在離婚時,法院把房子判給了女方是可能的,女方得了房子,男方就應該得現金,這樣才公平。

34樓:

如果出現了狀況,房子是雙方共同財產,就算離婚了,房產應雙方各一半,只能這樣了。

35樓:安裝維修李師傅

如果真的判給了女方,那也是有原因的,要麼男方放棄了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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