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不準離婚案件原告不去可以嗎

2022-09-25 10:51:41 字數 5853 閱讀 1586

1樓:華律網

可以。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生效後,雙方又同意離婚的,可以協議離婚。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的條件是,雙方協商達成一致。

如果現在法院判決不能離婚,夫妻一方單獨是無法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的。想要離婚的話,就是進一步收集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六個月後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2樓:罷罷jia樂

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七款規定:「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這項規定說明,不準離婚的判決生效後,原告在六個且內又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不會受理。

但是,如果發現新情況,有新的離婚理由,則允許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這裡說的「新情況、新理由」,是指在判決不準離婚後,原告遇到了危及身心健康或生命安全等重大事故的隱患與可能,或者存在確實無法共同生活下去的嚴重情況和理由,則允許原告在六個月內起訴離婚。這項規定還說明,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判決生效滿六個月後,是可以再提起離婚訴訟的,此時,法院就會受理並依法進行審理。

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案件當事人必訓到場,不能不去。

不準離婚的判決生效六個月內,原告是否就一

4樓:淮安浙江人

六個月內,沒有新的證據或新的理由的,不得再次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七)  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5樓:張偉傑律師

如果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可以在六個月內再次起訴,法院應該受理。參考:《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可以上訴嗎?

6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可以上訴,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二十九條  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併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7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5條規定:「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問題一併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擴充套件資料:

同時,《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也指出:

188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下列上訴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逕行判決、裁定:

(1)一審就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作出裁定的案件;

(2)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顯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審裁判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的案件;

(4)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需要發回重審的案件。

189條、在第二審程式中,作為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將分立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列為共同訴訟人;合併的,將合併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列為當事人。不必將案件發還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190條、在第二審程式中,當事人申請撤回上訴,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一審判決確有錯誤,或者雙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的,不應准許。

191條、當事人在二審中達成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對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進行審查並製作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因和解而申請撤訴,經審查符合撤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8樓:華律網

可以。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生效後,雙方又同意離婚的,可以協議離婚。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的條件是,雙方協商達成一致。

如果現在法院判決不能離婚,夫妻一方單獨是無法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的。想要離婚的話,就是進一步收集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六個月後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依法上訴,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0樓:圭映

1、可以上訴。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5條規定:「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問題一併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3、如果當事人雙方沒有子女也沒有財產,二審也可以直接改判准予離婚。

11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感情明明已經破裂法院就是判決不允許離婚該怎麼辦?請收看家理律師事務所婚姻律師楊然然的分析。

離婚案件被起訴方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期間可以起訴嗎?

12樓:王元頁

可以六個月內是原告不能起訴,被告可以隨時起訴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13樓:

需要蒐集符合如下情形的證據,起訴主張分割共同財產。申請財產保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14樓:zrw茹

可以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第一次起訴時你老婆是作為原告,你是被告。

根據法律規定 只對你老婆(原告)在一審判不準離婚後6個月內起訴,法院會不予受理。而對於你身為被告並無限制。所以你可以在這六個月內起訴。

16081135

15樓:阿元

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的六個月內,被告方不受六個月的限制,隨時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法院不僅會立案受理,一般也會判決離婚的。

16樓:電子數碼老師傅

立案後,法院會根據情況給案件排期。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審理期限為3個月,適用普通程式的案件審理期限為6個月。

17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可以這樣判決的!結婚是雙方的自己的選擇,離婚也是雙方的自主選擇怎麼可能判決不可以離婚的!我也覺得非常奇怪?

18樓:南通家紡城毛毛

六個月以後再次起訴,會判離婚的

19樓:愛喝粥

六個月內絕對不能再次提出離婚嗎?

分析:法律規定的六個月期限不是絕對的,在特殊情況下,原告一方在不滿六個月的時候,也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離婚、

法律規定六個月內不準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並不是絕對的,如果在這六個月內發生新情況,有新理由,則可以不受這個規定的約束,原告完全有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二次離婚訴訟。

司法實踐中,類似的新情況一般包括實施了有嚴重傷害後果的行為,比如案例中範誠的行為就是非常典型的一個例子,以及被告一方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可能影響另一方的合法權益等,如果不盡快進行離婚訴訟,那麼後果可能對另一方非常不利。

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怎麼辦

2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可以先看看自己的情況是否屬於無效婚姻,如果屬於無效婚姻可以提起上訴或申請再審或另行申請宣告婚姻無效。如果不是屬於無效婚姻,屬於同居,也不屬於事實婚姻,不用向法院起訴,直接解除關係即可。如果屬於法律上的合法婚姻,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法律對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有時間的限制。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4條規定: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從這兩條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對於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以及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法院將不予受理。

但如果在六個月內出現新的情況、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離婚請求的,則不受該六個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就應當受理,比如一方使用暴力導致對方隨時有受到嚴重傷害的可能。

另外,關於離婚有時間限制的法條還有《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如果被判不離後還準備離婚如果沒有新的理由新的情況,可以在6個月之後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可以在判決書生效的六個月之後再次提起訴訟。法院判決是否離婚是根據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破裂來確定的,如果法院判決不予離婚,則證明夫妻感情並沒有破裂。

21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感情明明已經破裂法院就是判決不允許離婚該怎麼辦?請收看家理律師事務所婚姻律師楊然然的分析。

離婚訴訟的原告可以不出庭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訴訟的原告是可以不出庭的,只不過在被告方不認同其離婚訴求時,人民法院依法可以按「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作出「按撤訴處理」的裁定結案;除非提出了有不到庭的正當理由。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適用缺席判決的有以下四種情況:

(1)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2)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又拒不到庭的;

(3)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又不宜按撤訴處理的;

(4)在被告提出反訴的情況下,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離婚案件的辦案程式,離婚案件在法院開庭時的程式?

離婚案件 審理的程式 一 普通程式 1 起訴,遞交訴狀及相關證明材料 交納案件受理費。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2 受理後,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

離婚案男方可以去法院複製卷綜嗎,在離婚案件中,男方起訴女方後,在法院開過一次庭,後來男方撤訴了,現在如果女方還在那個法院起訴男方離婚

當事人或律師可以調檔檢視,庭審筆錄可以帶出。如果有需要,可以通過律師提出要求,批准以後,可以複製卷綜 你可以到法院問問,一般當事人不允許複製卷宗的,但特殊情況除外。所以,你去法院問一下吧 道法院起訴的離婚案件,其原告的材料,法院會把一份全面的副本交到被告手裡,不需要影印。如果遺失了,也可以到法院影印...

離婚案件是否同意法院主持調解如何回答

離婚案件在法院 時的程式 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式由法院的審判員主持,也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審理前的準備 審理 作出判決。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後,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定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全過程。審理是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的階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一般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