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的描述來看,你對自己有清醒的認識,這是好事。
建議找一個條件略低於你的女孩子,換句話說差不多就行啦再好的女孩子不但要求高難伺候,且你不一定能把控的住,我贊同你的選擇,先冷靜幾天,再和父母溝通一下,把優勢和劣勢都分析一下
2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說那些是為你好,是愛你的表現,每個家長愛孩子的方式不同,最主要是不相信你有這個能力能處理好某些事情,他們覺得你是個沒長大的孩子,現在需要做的就是讓他們認可或認同你,你需要長大,成熟起來,像個男人一樣愛護你的家人,讓他們感受到你是個大人了,不再是那個沒長大的孩子,自然就不會有這些糾結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父母的意見只能供你參考,最終決定權在於你,女孩家是不如你家,關鍵是要看這個女孩和女孩父母的為人,我相信女孩父母如果願意把女兒嫁給你,那絕對不是為了你家的那幾套回遷房,更多的是看中了你的為人,你可以把你現在的情況說給你父母聽如果你對那女孩還是愛慕之意,就多多觀察女孩和女孩父母平時的為人是否正直,為人正直的父母,是值得你爭取的。話又說回來了,你父母擔心你取了她會受苦,但是你父母也不會想到,取了別的女孩就一定不會受苦,關鍵要看女孩和女孩父母的為人。
4樓:s黃大爺
可以和家人好好地溝通一下,談談自己的想法。不要和他們對著幹
5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女孩子只要長相過得去,人品好,能和你好好過日子就可以的。
6樓:蘇珊娜說
父母的建議可以參考,主要還是堅持自己的,畢竟是和你過日子一輩子
7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的溝通,其實結婚了,他哥哥也不用你們操心的。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怎麼辦?
8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問題:我是一位進城打工的農家姑娘,在工作過程中認識了同車間正式工田浩。我倆在相戀五年後決定結婚。
但他父母親極力反對,並以死相挾,說我倆:門不當、戶不對,一個城裡人、一個沒戶口的農村人。田浩從小就對他母親的話言聽計從,沒有太多的主見。
但我倆感情確實深厚,幾乎到了誰也離不開誰的地步。請問題:父母強行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時,子女該怎麼辦?
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所確立的一項基本原則。是指當事人有權按照法律規定,基於本人的意志,自主自願地決定自己的婚姻問題,不受任何人的強制和干涉。你信中所說,田浩的父母親以你是農村姑娘為由,反對你倆戀愛結婚,這是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做法。
只要你倆雙方有感情,完全自願戀愛結婚,任何人包括田浩的父母都不能干涉你倆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至於田浩父母的說法完全是一種落後的封建思想,是與現代人不合拍的想法,其實農村姑娘身上有很多優點,他們中有許多人興業成才。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城鄉之間的差距將越來越小,說不定有一天城裡的人們還要紛紛爭著到農村去安家呢。
你可以和田浩一道,以法律為依據,曉之以理,做好其父母的思想工作。必要時還可請當地婦聯、共青團、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對其父母進行批評教育,指出他們行為的違法性。如實在暫時做不通他們的工作,你們完全可以自主結婚。
如其父母採取暴力的手段來干涉,就會觸犯刑律構成犯罪,將受到法律制裁。
9樓:悲夫寂月
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是有很多原因的。
首先就是因為互相依賴,父母依賴子女,很多中國父母無法完全依靠自己解決老年生活問題,也無法應對突如其來的意外,社會保障體系也不健全,出什麼事了很可能還是要靠子女。所以子女活得怎麼樣,關係到自己將來的切身利益。
子女依賴父母,很多子女,買房要父母出錢,帶孫子要父母幫忙,在家還要父母做飯,這麼依賴父母,當然在選擇生活道路方面必須聽話。如果能做到不相關,那麼父母自然也沒有興趣幫子女買房幫子女帶孩子什麼的。然後也就不用幹涉子女生活了。
如果子女能保證買房一定不要父母出錢啊,能保證一定有經濟實力照顧父母老年啊,能保證工作一定有閒時間處理父母可能的需要啊,那麼婚姻家庭工作什麼的,不聽父母意見一點也沒關係。但如果這些都做不到,那麼就應該跟父母好好商量溝通一下這些重**擇,尊重一下父母的意見。
父母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找到這個世界上最漂亮最優秀的。但這是不可能的,但她們的這份希望始終存在,會有這樣那樣的條件。這些條件裡作為父母從來沒有包括一件事,就是這個女人或者男人有多愛你們的孩子,這個感受是誰都替代不了的,這是兩個人之間的主觀感受。
父母能看到的是,身高,體重,年齡,長相之類的,這些所有人都能看到,父母唯一看不到的,是子女和另一半相處時的甜蜜幸福,彼此間的那種滿意,這是所有父母看不到的,而這種幸福甜蜜和彼此間的滿意,比起身高,長相年齡之類的,可能更重要。這就是父母與子女之間在婚姻問題上所有的分歧。
正是因為親情、經濟等原因,父母選擇干涉孩子婚姻。
10樓:趙彬律師
回答如果是暴力干涉婚姻的話是成立犯罪的
女方父母干涉婚姻,男方可以起訴。根據我國法律,父母干涉婚姻可以向法院起訴,因為婚姻是自由人意志的體現,結婚或不結婚是人的一項自由權利,法律規定任何人都不得已任何方式干涉公民的婚姻,其中父母並不是法律規定的特殊人,在法律上也沒有特殊地位可以干涉子女婚姻。因此父母也不得干涉子女婚姻,在一定條件下,父母干涉婚姻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更多2條
11樓:改周塞以柳
首先你倆必須確認,對方就是你今生今世要找到的人,然後要認識到我的青春我做主、我的婚姻大事我自己決定,父母雖然是自己的監護人,問題是父母只能行使監護權,不能行使決定權,女方父母不瞭解你倆感情怎樣,不瞭解男方究竟值不值得把自己含辛茹苦撫養這麼大的女兒白白交給男方不放心完全可以理解,關鍵是請你女朋友帶你去孃家登門拜訪,請求岳父岳母相信你,會永遠對自己心愛的人一輩子好,把態度表明,把心胸放寬、把隔閡排除,肯定會讓你倆雙喜臨門
12樓:疑難雜症
有時候適當聽聽父母的建議,他人比你看得更清,最主要他們愛你。
13樓:孑立隨風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的婚姻,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只要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就可以結為合法夫妻,不受父母的干涉。如果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強加干涉,可以跟他們說明婚姻自由的原則,告訴他們其行為是違法的;如果他們還是強加干涉,甚至使用暴力,則有可能觸犯刑法,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對於父母強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一年之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撤銷後,可以視為從未結婚
最重要的就是和父母好好說,好好溝通
14樓:吾心飛揚
同是天涯淪落人,估計你是女孩子吧,我是男生,也是對方父母反對,可以好好聊聊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能問問這位網友,最後怎麼解決的嗎?
家人干涉感情怎麼辦?
16樓:汝韻
1. 你要有獨立精神,要清楚你的感情你有權做主,錯的不是你,是干涉你的人
很多人會強調和父母相處中,經濟獨立的重要性,這當然很重要,仰人鼻息生活,難免不受人左右。
但即使經濟獨立,有了自由的條件,有些子女依然會順從父母安排過生活,哪怕自己心裡並不願意。這根源就在於精神不獨立——他們精神上依然依賴父母,自己的人生需要得到父母的肯定才能繼續往下走。
中國父母又往往把孩子當成自身延伸出去的一部分,「你是我的孩子,所以我要對你負責,你要聽我的話。」並沒有意識到孩子是獨立的個體。
當這樣的父母打著「為你好」的旗號指責你,要求你聽他們的話來選擇伴侶,否則就是不孝時,你不要自我譴責,更不要為此羞愧,你要非常清楚,你本來就有權按自己意願和喜好選擇伴侶。你沒有錯,不用改。
真要說羞愧、改正的話,應該是無權干涉卻非要干涉你的父母。
你要做的是在精神上完成和父母的切割,你是你、父母是父母。
你要敢於為自己人生做選擇去負責,而不是允許父母代替你去生活。你要敢選,要敢認,當然你可能犯錯,因為本來失敗就是人生的一部分,犯錯是成長的必然副產品。
有了這樣的心態後,你才不容易被父母情感綁架,你才有底氣說「不」,你才不會把父母的問題認領為自己的問題。
2. 劃清邊界、不接受父母情感綁架
會去幹涉子女戀愛的父母,往往都缺乏邊界意識。
你的父母界限感越差,越需要你有明晰的自我界限。你越後退,父母越會侵犯。
你該做的是,穩穩地站在你劃定的界限前,對父母的不合理要求,溫和堅定地說不。
但真的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
我曾經遇到的一個極端狀況是,我媽在**裡告訴我「你不和xx分手,我今晚就自殺」,那刻我特別難過,我害怕她會真的傷害自己,但也很清楚,如果我這次答應了她,還會有下一次。
17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我認為家人一干涉你的感情的話,證明他們對你的另一半不滿意,想讓你找個更好的,希望你未來的日子過得更好。其實,他們是出於對你未來生活的干涉,我認為這些都不可取,畢竟過完這一輩子的,是你自己親自挑選的另一半,而不是他們所認為好的。所以,我本人很討厭家人干涉我這方面的,每次出現類似的問題,我都會選擇跟他們講道理,畢竟現在並不是舊社會,不能用舊社會的那種父母之言來決定自己的婚姻生活。
18樓:大嶽記錄
被家人干涉感情,就要看家人態度的強硬程度了,反正你們現在是各執其見,如果家人只是稍加干涉,並非不可扭轉,那就堅持己見,成功率就很高!如果家人態度十分強硬,這個時候,就需要冷靜判斷,並且一定要考慮後果,是與家人決裂(暫時的),還是放棄這段感情,無論選擇那種,都要考慮後果!
19樓:蔣小釋
最好是心平氣和的和他們談談,他們可以給你意見,但不可以強迫你。不過長輩畢竟出發點是為你好,而且他們的世面也比你廣,所以他們的意見很多時候是對的
20樓:黃渺
跟家人辯論賽,提自己的觀點為正方,反方為家人的觀點,看誰能說服誰,自己的感情很重要,但父母的恩情,親情也不能隨便傷害,所以只能讓雙方的觀點提出來較量一下,就事論事,讓一方心服口服。
21樓:
如果對方是你喜歡的,你就頂住父母的壓力。
如果不是喜歡的就放手,頑抗沒有意義。
你想自由戀愛就要有為她對抗全世界的勇氣,
如果沒有,那你並不能說明你比她。
感情問題,我該怎麼辦,感情問題,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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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干涉子女婚姻,怎麼辦
婚姻法 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 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的婚姻,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