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細說戲說
寫作是一件嚴肅的事,別想走捷徑,也別想耍小聰明。
從大學期間正式開始接觸網文到現在,十多年來看過網路**不知凡幾,各種型別也皆有涉獵。科幻、玄幻、穿越、架空、言情等也算是各有千秋吧。不過有兩種型別我是極其反感的,一是bl,二是同人。
bl的問題以後有機會再說,今天就先說說同人文這個網文之中的第二大「毒瘤」。
說到這裡,可能很多人會覺得我說的有些小題大做危言聳聽了,「同人文」的受眾那麼多,可以說是相當受喜愛的一個網文型別了。如果真是「毒瘤」估計早就被大眾所唾棄,又怎麼會有今日的燎原之勢呢?這個說法也沒錯,的確很多同人文的內容還算不錯,就拿這次出事的《此間的少年》來說,寫的就很精彩。
同人文真正的問題,不是在內容,而是在作者身上。很多作者文筆不錯,但是在不錯又有何用?現在的網文數量保守估計也要有幾百上千萬了,這個數字是一個什麼概念。
古代最大的《四庫全書》,也才只有幾萬冊。作為一個網文作者,如何讓自己的**在這海量的網文中脫穎而出就成了一個難題。近年來真正能火爆的網文萬里無一,更多的甚至都沒瀏覽量就那樣消失在網文歷史的大潮中。
不過,方法都是逼出來的,很快部分小聰明的網文作者就找到了一個「捷徑」,那就是掛羊頭賣狗肉,把自己**的人物名稱,設定成那些知名**的主人公。用這些人物名稱來吸引人。這些作品有的可能會延續原著的背景及故事情節,有些則是架空或半架空,唯一體現「同人」的就是人物。
不過那有什麼關係,能吸引來讀者,那就是王道。於是,「同人文」作為一種新的網文型別,開始遍地開花。
因此可以說同人文一出現就是帶有原罪的。它是以利用「蹭」原著的知名度,來吸引讀者的目光。同時,侵犯了原作作者合法權利。
同人文相當於是對於原作的改編。而改編權無疑應該是屬於原著作者的合法權利。除非徵得原著作者的同意,否則,任何人無權利用他人文中的知名人物名稱進行二次創作。
不過一直以來,很少有被侵權的作者對此進行反擊。這一方面是因為同人文的發展畢竟還沒到那樣一個高度,侵權不明顯。另一方面,更多的作家對於自己的創作成果並沒有很好的保護意識。
可是也正因此,讓大家對同人文習以為常,無論是那些同人文寫手,還是大眾讀者,都不覺得同人文有什麼問題。可是,侵權的事實是不會改變的。這次金庸狀告江南《此間的少年》侵權,給了大家上了很好的一課。
讓大眾知道了「出來混遲早都是要還的」。
案件才剛開始審理,最後的結果還未可知。不過那些同人文作者真的該醒醒了,文學世界裡沒有什麼捷徑可走,打鐵還需自身硬,文學作品最重要的還是內容,只要內容精彩,又何須去蹭那些名著的熱度?
如何評價金庸狀告江南《此間的少年》侵權並索賠500萬
如何評價金庸狀告江南《此間的少年》侵權並索賠 500 萬
2樓:稊迷之在太倉
應該的,只是可憐我南大,才剛開始寫書就陪五百萬。
3樓:吳天春_律師
你好,有兩點。一是金庸也在使用法律**進行維權,二是寫與金庸作品中人物名稱相同的用人**是否構成侵權,是案件審理的重點。
4樓:張明君律師
(1)必須是具有獨創性、且能夠以有形形式複製的「作品」,才屬於著作權保護的物件
(2)侵權人是否曾接觸過被侵權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4)排除合理解釋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如何評價金庸先生起訴內地作家江南《此間的少年》侵權事件
5樓:淮安浙江人
金庸先生的訴狀立論清晰,江南的迴應也誠懇謙遜。此案情形與以往諸多抄襲事件的重要差異:《此間的少年》是一部金庸武俠**的同人作品,只是對金庸**中人物姓名的借鑑;而所謂抄襲,則是暗地裡的移花接木、李戴張冠。
實際上,金庸也並未以「抄襲」為由起訴。
「同人」這個詞雖然是近代由日本進入中國的,但實際上這種創作方式古已有之,如清代**《蕩寇志》、《新石頭記》等即可看做《水滸傳》、《紅樓夢》的「同人」作品。
《此間的少年》是江南15年前的作品,江南也提到,在第一次出版時曾經擔心過法律問題並諮詢過律師。但由於《此間的少年》多次再版,期間社會文化背景,包括媒介環境、文化生產機制等都已發生鉅變。雖說成文法變化不大,但從此案所處的民法範疇的角度,對金庸訴江南一案是可以參考行業規矩、交易習慣的。
這就變成了一個需要去考慮時間跨度和文化環境變遷的複雜問題,目前很難下定論。
對於文化產業而言,不斷調整生產模式去適應新**環境的衝擊,不僅僅會帶來內容上的變化,還附帶著法律上的模稜兩可。就本案件而言,隨著同人圈的日益成熟,同人作者向原作作者尋求授權的版權意識也日益明晰。法律如何適應時代變化,在討論和摸索中如何達成共識的行業標準和底線,這才是本案應當關注的重點。
6樓:六九得五四
有種…初戀和暗戀過的男生打起來你站誰的錯覺?
關於金庸訴江南的《此間的少年》侵權事件最終結果如何?法院怎麼裁定?
7樓:匿名使用者
調解了,沒判。江南賠金庸一筆錢,具體數額不知。
如何評價金庸狀告江南《此間的少年
如何評價《此間的少年》被金庸提起侵權訴訟
《此間的少年》真的侵權嗎
8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是的,已經做出判決了,具體如下:
2023年8月16日上午10時,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對作家查良鏞(筆名「金庸」)起訴作家楊治(筆名「江南」)《此間的少年》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案進行一審宣判:楊治不構成侵犯著作權但構成不正當競爭,金庸獲判賠共188萬元。
金庸、江南今天均沒有親自到庭。各方訴訟**人均未當庭明確是否上訴。
金庸狀告江南原因 金庸為什麼告江南 金庸起訴江南原因
《此間的少年》簡介,龍族作者江南的簡介和作品簡介。
很多個版本,好像就是江南寫的那個版本吧 可能還會有其他的作者寫過同名的文章,不過就江南這部最有名了。江南的此間的少年 實體書的話就出了第一部,本來按照作者自己說得,應該還有一部姊妹篇的,不過可能是作者的工作原因,已經很長時間沒有更新了,現在只更新到十二章就再也沒動過了,所以也沒有實體書問世,一般相看...
就是此間的少年的主題曲
轉身之間 演唱 孫欣 詞 胤祥 等 曲 徐鳴澗 轉身之間 演唱 孫欣 詞 胤祥 曲 徐鳴澗 歌詞 自由,卻不妨礙秩序和紀律 往昔時光已走遠 我才會學著想念 平常的相見 銀杏樹下的誓言 刻骨銘心 可我們 漸行又漸遠 一句你好和一句再見 中間是沒有對白的畫面 昨日依稀又重現 你站在我面前 記憶裡的少年 ...
金庸的庸是什麼含義以及金庸的家族歷史
他不是學醫的 暈,其實這幾個穴位,隨便翻翻書就行了。金庸 即使查良鏞的 鏞 一分為二而成 金庸應該是讀過這方面的書,在他筆下描述了諸多神醫 神藥,而且還有很多藥理方面的知識 金庸知識淵博,對各個方面都很有研究 最近的 黑水白楊 金庸對易學 歷史 文學等都頗有研究的 查良鏞,拆開鏞,就是金庸 金庸,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