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沒有結婚證的婚姻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你們之間的關係是同居關係。
2、2個人寫好分手協議就可以了,內容要涉及到你們之間孩子撫養權和孩子撫養費,以及同居的時候產生的一些財產分配等問題。
2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結婚證根本就不算結婚的 如果是沒孩子的話 直接走人就是了 就和分手一樣的 法律不會保護你們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沒有結婚證,在家自己說清楚就可以的,只要是財產平分就好了,沒有結婚證也是實質性的夫妻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沒有領結婚證,不受法律保護,要是你們不牽扯財產和孩子,你們雙方協商解決就好,
5樓:匿名使用者
證都沒拿,何來離婚之說。
6樓:ye香香
沒有領結婚證就根本不需要離婚,沒有其他要分的話一方跑路就行了。
7樓:重置
未辦結婚證就構不成婚姻關係,不需要辦離婚手續!要麼和平分,如有財產和孩子就協議分!
8樓:
雖然沒結婚證。你們那個法律婚姻還是什麼沒有。可是你們是事實婚姻。應該要注意很多問題。希望你到民政部門問一下。這樣你會走很多彎路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結婚證就算是沒結婚啦,法律上不保護的。不需要離婚,男女雙方各自散了就可以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結婚證只能算同居,分了就行了,兩人商量好就行。
11樓:劉大來律師
未辦結婚證就不屬於婚姻關係,不需要辦離婚手續,只需要就孩子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解決就可以了。
12樓:卓灬天下
女方撫養 男方出錢 協議好吧
我和他結婚三年一直沒辦結婚證 現在我們要離婚小孩兩週不到
1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小孩都會判給女方,因為小孩還在哺乳期。
14樓:問法網姜律師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律師提供以下法律諮詢,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首先,你沒有結婚證,因此不存在離婚之說,你們是解除同居關係涉及到子女撫養問題。
第二,對於孩子撫養的問題,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因此,孩子是應當判給您的。
15樓:
小孩兩週不到肯定給媽媽的。
另外你們不用辦理離婚手續,本來就沒有結婚。
但你可以告孩子的父母,要求他每月給撫養費到孩子18歲
16樓:匿名使用者
沒辦結婚證怎麼離。小孩屬女方,叫私生子。
17樓:
你那叫同居吧~!
沒有結婚證,怎麼能算結婚呢。
沒有結婚證男方提出離婚孩子歸誰,沒領結婚證想離婚孩子歸誰
如男女雙方未就子女撫養問題協商一致,應當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子女由父親或母親撫養。根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法 民 發 1989 38號 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應首先向雙方當事...
早拿結婚證的好處與壞處,現在領結婚證對女方有什麼好處和壞處。
你愛她嗎?認定了這輩子就想和她生活一輩子嗎?想讓她為你生兒 專育女嗎?如果答屬案都是肯定的,那麼早登記晚登記相比較的話當然還是早登記比較好了,就是登記了也需要避孕,直到你們都共同期待要孩子的時候再要最好了。如果你都不確定的話,也要把你的顧慮和她說清楚了,戀人之間就需要多溝通的,站在女孩子的角度考慮問...
現在法律強制要求結婚必須領結婚證,難道是為了保護男女雙方
男女之間未領結婚證,他們的權利在很多方面不受法律保護。如夫妻共同財產 同居 出外住宿 經濟活動等等。我國 婚姻法 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