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smile小豆芽
如果你父親是自立遺囑的話,可以將他的財產給任何人如果他沒有遺囑,那麼就按法定遺囑來
至於他們沒有登記,如果他們周圍的人都認為他們是夫妻,並且他們像夫妻一樣同居生活一定的時間,那麼他們屬事實婚姻
根據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係無效,不受法律保護。就是說,事實婚姻本身具有違法性,只要當事人不進行婚姻登記,法律就不能為他們提供與合法婚姻關係同等的法律保護。(注:
2023年前的事實婚姻仍受法律保護)
所以說她作為配偶,按法定繼承是享有繼承權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有的。咱們國家現在的婚姻登記制度是94年開始的,這之前的事實婚姻咱們國家也承認。這種情況就跟他們有結婚證一樣。
3樓:田國強律師
2023年2月1日前,雖未領取結婚證,國家承認其屬於事實婚姻。
故此,你的繼母和你父親的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其有權繼承你父親的遺產(只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如果有遺囑,適用遺囑繼承。
4樓:九方安露
2023年2月1日前,雖未領取結婚證,國家承認其屬於事實婚姻。
5樓:匿名使用者
事實婚姻國家予以保護,但如果你想得到財產最好讓你父親立一份遺囑。
6樓:鳳血至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所以你繼母和你父親的婚姻是事實婚姻,你繼母擁有你父親的財產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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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當初你咋下了眼,跟了折磨個王八羔子。起訴,不懂諮詢律師,網上好心人多的是 法院起訴,怎麼可能會不給。我和前夫沒領結婚證生有一個兒子後來我們分開 跟現在的老公己結婚十 既然這樣,那就當然是孩子自己帶啊。你和孩子都離不開對方,你就只能接受條件1了啊。而且,你前夫可能還會結婚,如果孩子給了他,你能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