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幹活不好為由,一年半不給籤勞動合同

2022-12-30 11:40:45 字數 767 閱讀 1506

1樓:匿名使用者

違反了勞動法,注意儲存好證據,工資條,工作證,進廠的花名冊,什麼的的都是你的有力證據。照你的說法,工廠肯定錯誤的。到勞動監察大隊一舉報一個準。

不籤合同期間,工資雙倍給你,還有你的兩年的社保費廠裡部分他也要支付,再不行可以去法院起訴,現在**勞動訴訟的律師也很多。這個官司很簡單,一紙訴狀就解決了。證據要儲存好。

城鎮戶口社保是職工養老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個人只要出養老保險專案和的少部分。其他都由廠裡出。

對了,醫療保險自己可能也要部分哦,不清楚了,可以詢問下當地社保局。

你這個事太容易解決了,要維權!

2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義務。

2、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所以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3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違反了勞動法,一年不籤勞動合同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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