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在用人單位出了工傷現在單位解除合同該怎麼辦

2023-01-05 15:56:07 字數 4586 閱讀 7456

1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2.工傷的賠償標準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各地市出臺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的。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鑑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等待遇。

4.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向勞動局投訴,同時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企業賠償。

2、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可要求經濟性賠償。

3、工傷期間可要求企業負擔醫療費、**費及****期間的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訂合同困難需要確定雙事實勞關係。

4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簽字,解決不了就申請勞動仲裁。

5樓:匿名使用者

把你在那廠裡的證據留好。

6樓:蒼洱白子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間出現工傷,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屬於違規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反映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工傷賠償和雙倍經濟補償。

7樓:ok易

如果工傷可以評定等級,要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還有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還有解除合同的補助金。這得是協商解除。如果是強制解除,雙倍。

工傷職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工傷**期間不能解除勞動合同,鑑定結果出來後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解除。

9樓:蓋普希金

工傷,在醫療期內,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見,勞動者在負傷後,除本人自願申請辭工外,用人單位是不能隨便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針對用人單位以協助工傷簽定為條件,要求勞動者填寫辭工申請的作法,應當認為是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出工傷後用人單位就必須要解除合同嗎

10樓:謙謙公子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合同沒到期,你出了工傷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合同的。

根據《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如果你合同到期了,即使有工傷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對於你的工傷要進行賠償與補貼。

11樓:海警

也不一定;

現在沒有工傷的員工,勞動合同到期也不一定續簽。

關於企業與工傷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2樓:網友

我不同意樓上的說法。

勞動法25條規定之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否則按照勞動法29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是不得隨便的解除勞動合同的。

現在你公司有沒有證據證明該員工是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一般的違反勞動仲裁委是不會支援的。

你們公司還是省省力氣吧。好好對該員工進行教育吧。

13樓:蘋果八顆牙

你就按照國家規定給他補償,然後到勞動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用快件通知他,這樣他就和你單位沒有關係了。如果他收到快件後不服,他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但這對你單位也並沒有什麼不利的,因為你是根據法律規定做的,不用怕。

一個單位必須要實事求是,獎懲分明。否則其他員工看在眼裡,會覺得不公平的。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4樓:簡簡單單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後,按現行規定,工傷醫療期間,除了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用人單位強行解除合同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主張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法律依據如下: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簽訂合同的話很困難,需要確定雙方有事實勞動關係。

16樓:上海李律師

用人單位不得在勞動者停工留薪期內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停工留薪期是勞動者因工傷需要休息的時間,一般根據醫囑或病假單確定。

比如,《北京市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 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比如,《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三款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比如,《湖北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比如,《黑龍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八條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17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能與你解除合同。

你目前尚在醫療期內,傷殘等級未定,沒有具體的補償依據,故單位無法與你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無法與你解除合同。醫療期內按工傷管理規定,單位還要全額負責發你的工資,從法理上講,這是國家強制單位與你保留勞動關係的意思表示。

如果評殘後,級別在可解除勞動合同的範圍內,還要給你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金。

工傷期間,單位發來一份郵件,說要解除勞動合同,該怎麼辦。

1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關於工傷辭退員工有以下規定: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出於對特殊人群的保護,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併且沒有過錯的,用人單位不能辭退: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換句話說,對於具備上述情形之一的員工,除非其有嚴重違紀等過錯的,否則用人單位不得辭退。

如果你屬於工傷,在**期間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執意解除,你可到當地勞動部門投訴仲裁,肯定贏的。

19樓:萬里乾坤一局棋

工傷1-4級單位不得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應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工傷9級應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

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20樓:好子

去當地勞動主管部門投訴。工傷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這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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