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是幹什麼的,和拘留所不一樣嗎?

2023-06-23 01:45:10 字數 1495 閱讀 5635

1樓:殷琬

看守所主要是用來臨時羈押犯罪嫌疑人的,一般被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刑事拘留的都會在看守所,等待人民檢察院的逮捕,看守所和拘留所都是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而進行設定羈押場所,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主要對一些犯罪嫌疑人進行相應看管,維護社會秩序。

2樓:肖艾斯的旅行日誌

看守所是犯罪分子在收監之前,或等待判決之間關押在這裡,針對犯罪程度不大的嫌疑人設定。和拘留所不同,拘留所和看守所的任務和性質不同,拘留所針對的是嫌疑較大的犯罪分子。

3樓:創作者

這是法律的依據,性質是不一樣的,積壓物件是不一樣的,法律的監管也是完全不同的。

拘留所和看守所有什麼不一樣

4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拘留所與看守所是兩個不同性質的關押場所,它們的關押的物件、時間期限、會見和不得羈押的情況都不相同,具體區別如下:

1、兩者關押的物件不同,拘留所關押的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因此受到行政拘留的人;而看守所關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2、兩者關押時間不同,關押在看守所裡的人,是有可能被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也有可能會被批准逮捕;而拘留所關押的最長時間是15天。

3、兩者的會見權不同,在拘留所關押的人,是可以會見家人;而在看守所被關押的人,不可會見家人但可會見**律師。

4、關於不得關押的物件有所不同,根據看守所條例的規定,不予收押的人有:精神團鄭病或患急性傳染病的;有其他嚴重疾病可能發生生命危險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懷孕或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的嬰兒的婦女。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七十六條 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拘傳持續世或稿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傳期限屆滿,未作出採取其他搜孝強制措施決定的,應當立即結束拘傳。

5樓:龐思楓

您好,諮詢律師為您服務。

性質是不一樣的。

打架進了看守所後要看具體情況,如果造成對方輕傷以上後果,可能按照故意傷害罪處理。

看守所幹警提押在押人員不兄叢悄帶手銬並不一定違反規定,實際上無論我國的《看守所條例》還是《公安部關於看守所使用戒具問題的通知》,對於普羨渣通犯人,都是嚴格限制戴鄭知械具,只是固定在某種情形可以戴,而不是必須戴。

拘留所條例》 第二十八條 被拘埋吵旁留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請假出所申碰陵請的,應當向拘留決定機關提出擔保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有關擔保人和保證金的管理按照《彎橡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執行。被拘留人請假出所不歸的,由拘留決定機關負責帶回拘留所執行拘留。

這信返伍個沒有標準,應該說根據所在地具體而異。 對於幾個人是沒有做特別的規定,有些是幾個人十幾個人甚至是幾十個人一起住,主要還是根世晌據當地的拘留所設定和具體執**況確定。行政拘留是對人身自由的限制,屬於最嚴厲的行政處罰,對行政拘留滑或的立法自然應慎之又慎。

看守所拘留所有什麼不一樣

一,職能不同 1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須憑送押機關持有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 機關簽發的逮捕證 刑事拘留證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 機關 監獄 勞動改造機關,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追捕 押解犯罪嫌疑人臨時寄押的證明文書。沒有上述憑證,或者憑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2 公安機關依法將特定的人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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