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應該向國家申請什麼
1樓:宋毅
法律分析:除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發射裝置外,生產或者進口在國內銷售、使用的其他無線電發射裝置,應當向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型號核准。微功率裝置受到干擾時不受法律保護,但可以向當地無線電監管部門報告。
無線傳輸裝置的生產或進口須經型式認證,除符合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也符合技術指標驗證型別批准證書的無線傳輸裝置,和型別批准**,應當標明裝置。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定、使用無線電臺(站),或者擅自佔用頻率,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進行營利活動,同時構成非法經營罪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的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無線電是什麼
2樓:亮子
無線電是指在所有自由空間(包括空氣和真空)傳播的電磁波,是其中的一個有限頻帶,上限頻率在3thz(太赫茲),下限頻率較不統一, 在各種射頻規範書, 常見的有3khz~3thz(itu-國際電信聯盟規定),9khz~3thz,10khz~3thz[1]。
無線電的發明者也存在爭議,另一種說法認為尼古拉·特斯拉 (nikola tesla)是無線電的發明人。2023年夏,特斯拉在演講時詳細闡述了無線電傳送和接受方面的六項基本要求。2023年,特斯拉提交了關於無線電的專利,專利的具體不是很清楚,哪些用於無線輸電,哪些用於訊號通訊,一目瞭然。
無線電報經由期刊傳播的序幕。早期的無線電報技術傳播主要以綜合類期刊為主,多為介紹新鮮事物的文章,隨後才出現了介紹原理的科技類**,其中不乏最新的技術及發明的篇目。隨著無線電報技術的發展,在期刊中傳播的內容也有所變化,出現了諸多法令性的文章。
從晚清後期期刊中傳播的文章來看,已自成體系,為其今後專業期刊的出現以及學科建制的形成奠定了理論基礎[3] 。
無線電技術原理。
無線電是指在自由空間(包括空氣和真空)中傳播的電磁波,無線電技術則是通過無線電波傳播訊號的技術。無線電技術的原理基於電磁波理論,即導體中電流強弱的改變會產生無線電波。利用這一現象,通過調製可將資訊載入於無線電波之上。
當電波通過空間傳播到達收信端,電波引起的電磁場變化又會在導體中產生電流。通過解調將資訊從電流變化中提取出來,就達到了資訊傳遞的目的[5] 。
無線電頻率。
無線電波含有迅速振動的磁場。振動的速度就是波的頻率,以赫茲(hz)為單位。1赫茲等於每秒振動一下。
一千赫(khz)等於1000赫茲。不同頻率的波段用來發射各種不同的資訊[6] 。
無線電頻帶。
無線電按波長和頻率分為:
長波:波長》1000米,頻率300khz以下;
中波:波長100米~1000米,頻率300khz~3000khz;
短波:波長100米~10米,頻率3mhz~30mhz;
超短波:波長1米~10米,頻率30mhz~300mhz,亦稱甚高頻(vhf)波、米波;
微波:波長1米~毫米,頻率300mhz~3thz[6] 。
無線電是什麼
3樓:
摘要。親,很高興為您解答,無線電是指在自由空間包括空氣和真空傳播的射頻頻段的電磁波。無線電波的波長越短、頻率越高,相同時間內傳輸的資訊就越多。
無線電波在空間中的傳播方式有直射、反射、折射、穿透、繞射和散射。
親,很高興為您解答,無線電是指在自由空間包括空氣和真空傳播的射頻頻段的電磁波。無線電波的波長越短、頻率越高,相同時間內傳輸的資訊就越多。無線電波在空間中的傳播方式有直射、反射、折射、穿透、繞射和散射。
無線電是電磁波的一種。波長大於1mm的電磁波,由於它是由振盪電路的交變電流而產生的,可以通過天線發射和吸收故稱之為無線電波。電磁波包含很多種類,按照頻率從低到高的順序排列為:
無線電波、紅外線、可見光、紫外線、x射線及γ射線。
關於無線電 10,無線電應該向國家申請什麼
關於無線電 1.2w 功放的原理是進行訊號放大,一般功放都要求最小入射訊號,也就是給功放的最小訊號。輸出訊號是指在 達到最小入射訊號的前提下能夠達到的訊號強度 2.不一定 要看你的天線是接收天線還是發射天線。理論上無論你是那種天線,你所用的延長線都要和天線的阻抗所匹配。有線電視線的阻抗是75歐姆。但...
在高中裡邊無線電短波通訊和無線電長波通訊的區別是什麼
1 頻率不同 長波通訊 是利用波長長於1000米 頻率低於300khz 的電磁波進行的無線電通訊。短波通訊 是波長在100米 10米之間,頻率範圍3兆赫 30兆赫的一種無線電通訊技術。2 原理不同 長波通訊主要用地波形式傳播。短波通訊主要利用電離層反射傳播,傳播距離環繞地球。3 優勢不同 長波通訊 ...
無線電之父是誰?有哪些人稱為無線電之父的人哪個國家的哪個人?
在美國,特斯拉在歷史上或通俗文化上的名聲可以媲美任何其他的發明家或科學家。1893年他展示了無線通訊併成為了電流之戰的贏家之後,就成為了美國最偉大的電子工程師之一而備受尊敬。許多他早期的成果變成現代電子工程的先驅,而且他的許多發現極具開創性和重要性。在公元1943年,美國最高法院承認他為無線電的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