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有遺囑的,依照遺囑處理遺產。無遺囑的,夫妻一方去世後,遺產由其配偶和其親生子女及與其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依法繼承。
2樓:揚州王晶
不是,父親財產 兩個兒子乙個女兒 現任妻子 爺爺奶奶 繼承。
母親財產 兩個女人乙個兒子 現任丈夫 外公外婆 繼承嗯。
3樓:匿名使用者
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繼子女的繼承權要求具有撫養關係,生子女的繼承權不因撫養權而有不同。女方再婚的子女和男方沒有任何關係,無法繼承其遺產。
就你男友的父親而言,其繼承人為:配偶,即再婚物件;生子女,即你男友和其另外一子;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如果其與再婚女方的女兒有撫養關係,其也有繼承權。繼承人最多為以上4人。
就你男友的母親而言,其繼承人為:配偶,即再婚物件;生子女,即你男友;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如果其與再婚男方女兒有撫養關係,其也有繼承權。繼承人最多為以上4人。
雙方的繼承人互不干擾。
4樓:匿名使用者
父親的遺產由與父親有血緣關係的兒女和父親的父母、妻子繼承。
母親亦同!
5樓:匿名使用者
父親或母親去世後,一般由其親生的子女或者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以及妻或夫繼承。
關於再婚夫妻遺產繼承的問題,請高手們幫解答?
6樓:張麗珍
再婚夫妻的遺產繼承問題與初婚夫妻的繼承人問題並無太大區別。繼承首先要看是否有遺囑,如果有遺囑則按照遺囑的內容進行處理。如果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
首先析出那部分是去世一方的財產。之後按照繼承的順序來繼承,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此處配偶並不區分是初婚還是再婚。
通常情況下,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7樓:家理事務所
所謂的「再婚夫妻」,只是民間的通俗說法,在法律上的地位,就是配偶,根據《民法典》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因此配偶是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參與繼承的。
在繼承的時候,首先要區分出遺產的範圍,簡單來說,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需符合(1)個人所有;(2)合法性,兩大要件,方可作為死者的遺產進行繼承。一般被繼承人去世後,伴侶還在世的情況,需要先將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析出。即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屬於被繼承人個人所有,作為遺產繼承,並由配偶、被繼承人的父母、子女一起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被繼承人遺產。
在遺產的分割上,根據法律規定,秉承以下原則:(一)物盡其用原則;(二)平均份額的原則;(三)照顧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繼承人的原則;(四)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同時《民法典》第1132條規定了遺產分割的方法: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韓某的子女a、b及三婚妻子為並列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均有權繼承韓某的遺產。則使用權價為40萬的06年購買的房產中屬於韓某所有的部分為韓某的遺產,應予依法分割。
該房產系韓某和三婚妻子在2006年共同出資購買,集體產權。雖然系雙方婚前購買,但雙方已於2003年開始共同生活,形成同居關係,如韓某的三婚妻子能夠舉證證明系雙方同居期間共同收入購買的財產,構成共同共有。這種情況下,雖然收據只顯示韓某一人,但該房產仍然是韓某和三婚妻子的共同財產。
在這種情況下,b主張依據韓某與二婚妻子的《離婚調解書》單獨享有涉案房屋的50%相關權益,是很難被法院支援的。
因此,涉案房屋需先析出三婚妻子個人所有的部分,剩餘部分作為韓某遺產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
8樓:唐海峰
韓某於2007拆遷的單位住房(集體產權)對於b來說,只擁有居住權。而當該房屋拆遷後,b的居住權也隨之消滅,後b不享有其他任何權利。
韓某於2006年與現任妻子共同出資購買集體產權,為婚前購買。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無證據可證明共同出資,則該房屋屬於韓某個人所有。
對於此房屋b也只擁有居住權,不享有其他任何權利。
韓某死亡後,其遺產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均平分。具體為a=,b=,現任妻子=
以上不考慮其他夫妻共同財產,也不考慮現任妻子因與死者共同生活的額外份額。
9樓:東哥法律援助
可以法定繼承或者遺囑繼承。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10樓:網友
繼承在我國有三種,一者法定繼承,二者遺囑繼承,三者遺贈。
你父親如果寫了遺囑,那麼按照遺囑執行,可以全給你,也可以不給你,都是可以的。
若令尊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執行之。
你和繼母,以及同父異母的弟弟都是繼承人,都有權繼承,一般是各自繼承三分之一,當然,你的繼母作為配偶,應該先取得夫妻財產的一半,你們三人在就另一半繼承之。
對於你的繼母的財產,她當然有權一分也不給你,她如果沒有遺囑,而你們之間又存在撫養關係的話,則,你可以和弟弟共同繼承之。
11樓:帳號已登出
關於再婚的夫妻的遺產的繼承的問題,他說的話,如果兩個人的話,都是再婚以後的話 那肯定就是也拿錢的,都是屬於個人的私人財產了,以後的話肯定就是屬於的,然後兩個人共度做的話,那肯定就是自己的共同財產的。
12樓:爾就是愛耍寶
說實話,您的這個案例,就算是律師也不願意免費給您分析。個人建議您還是請一位律師為您分析吧,因為免費的分析,律師肯定是不做的。人家都是按小時計費。
13樓:網友
繼承在我國有兩種,乙個是法定繼承,乙個是遺囑繼承。
民法典關於再婚夫妻遺產問題
14樓:張平
夫妻當然也包括老年人再婚夫妻,老年人再婚夫妻雙方當然也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夫妻互相享有繼承權,搜裂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家庭關係中地位平等的乙個重要標誌。夫妻間的繼承權是基於婚姻的法律效力產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關係為前提的。
也就是說,只有具備合法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繼承對方的遺產。夫或妻一方死亡時,繼承開始,首先要確定哪些財產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被繼承人的財產一般包括在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份額以及其個人財產。
共同財產主要是指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財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等。夫妻可約定其個人特有財產納缺全部歸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這部分財產也屬於共同財產。
夫妻個人財產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財產;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洞漏辯規定,在分割遺產時,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綜上所述,再婚夫妻也是合法夫妻,因此,再婚夫妻之間也有相互繼承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再婚夫妻遺產繼承問題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15樓:周業懇
就你的問題再婚夫妻遺產繼承問題,為你做出以下解釋:
第。一、再婚家庭中成員更加複雜。在再婚家庭中,可能夫妻雙方均存在原婚姻關係中的子女,在夫妻一方死亡時,其親生子女因與被繼承人的再婚配偶沒有血緣關係,甚至沒有共同生活經歷,因而耿佳計較配偶繼承權的有無,及應繼承份額的多少,從心裡上也更加在世配偶一方參與其父親或母親的遺產。
第二,再婚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長短可能會影響夫妻感情。再婚夫妻共同生活持續時間可能長達幾十年,也可能非常短暫。再婚時間較短的婚姻,夫妻感情可能會不牢固,也更容易受到其他家庭成員的質疑。
在此情況下,夫妻一方本身可能不願意將財產留給被繼承人繼承,其他繼承人也更難以接受配偶一方第一順位繼承人的地位。
第。三、再婚家庭財產關係亦更為複雜。再婚家庭關係中,除了存在家庭共同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外,還涉及到再婚一方原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再婚可能出於兩種情況,一種是離婚後再婚,一種是配偶死亡後再婚。在第一種情況下,原夫妻共同財產可能已經分割,而在第二種情況下,由於我國大多數家庭的習慣仍然是父母一方在世時,並不分割父母的遺產,而是等父母雙亡後再行分割處理。在此期間,在則輪世一方一旦再婚,就可能出現將原夫妻共同財產與再婚家庭的財產混同使用的情況,如果發生繼承,則應區分原夫妻共同財產與再婚家庭共同財產。
二、處理再婚家庭財產繼承糾紛案件的注意事項。
第一,須明確不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時間長短,只要存在合法婚姻關係,再婚配偶就是當然的鬥謹第一順位繼承人,其合法權益必須得到法律的保護。
第。二、應注意區分再婚家庭的共同財產、再婚一方與原配偶內的共同財產及再婚夫妻的共同財產,只有被繼承人孫銷信的個人財產才可以作為遺產分割。
第三,被繼承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剝奪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再婚配偶的應繼承份額。
第四,被繼承人與配偶再婚後共同生活,配偶一方沒有收入**的,在遺產分割時應予以照顧。
法院裁判。吳5領取徵地補償款並不損害其他兄弟的利益,故駁回吳。
1、吳。2、吳。
3、吳4訴訟請求。
離婚後再婚財產分配問題,離婚後再婚,財產繼承如何分配?
二婚是結婚離婚或喪偶以後,再一次結婚。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對於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 1...
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
遺產繼承,如果有遺囑,按照遺囑進行繼承 如果沒有遺囑,按照 繼承法 進行繼承。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
是關於房屋遺產的問題,房屋遺產問題
房子沒改名就是共同遺產,你可以代替你爸爸分配房產。問題一 正常法定繼承,你代位繼承爸爸的份額,該房產為爺爺奶奶夫妻共同財產,所以,爺爺死後,你能繼承的房產是 1 1 2 1 5 1 10,奶奶還沒死,即使她願意也只能把她那部分房產,即1 2留給你。於是,你能獲得的是 1 2 1 10 3 5 問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