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20年了 兒子也19歲了 但是沒領結婚證 如果要離婚的話怎麼辦?

2025-01-10 01:05:14 字數 4253 閱讀 8814

1樓:網友

直接商量協議分割財產,兒子願意跟誰由他自己決定。

那個時候好像新婚姻法還沒有實施,應該算是事實婚姻吧,不過由於你們沒有登記,如果對婚姻存續期間財產分割沒有異議,兒子跟誰也能安排好的話,寫個協議找人證明下就可以。

你們沒有登記,本質上在登記機關屬於未婚,再婚時就不要提這段事,可以登記結婚。

2樓:網友

你們所謂的結婚20年。沒有領結婚證。那隻能說是事實,婚姻。

但是。現在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你們既然沒有領結婚證,那就沒有必要去離婚。

你們如果是不想在一起生活了,那麼就分開就可以了。至於你們。所有的財產。

那只有是在你們。在一起,所有的財產可以一分為二。這樣就可以了。

沒有什麼去離婚的,必要了。

3樓:哎呀媽啊

屬於事實婚姻的,需要去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並就雙方共同財產以及債務子女進行分割和安排好以後,就去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解除事實婚姻關係,如果就是分手了,弄不好但是另一方追求重婚罪那事可就大了,不過具體的可以去法院立案庭或者找個律師諮詢一下。

4樓:我是滅鬼神

沒有結婚證就不是合法夫妻,因此不需要辦理離婚手續。另外你兒子已經成年了,作為父母你們不需要再撫養兒子,所以你們只需要分割你們同居這幾年的財產就可以了。如果能達成一致就自行協商,如果打不成一致就向法院起訴。

5樓:網友

這種情況不是法律上的婚姻,但是是事實上的婚姻 ,兒子都已經19歲了,夫妻之間要共同維護好家庭,相互理解,尊重,如果萬一要離婚,只要兩人協商好,不需要辦法律手續 ,都生活這麼長時間,應該要慎重。

6樓:浩天

沒有結婚證也就無所謂離婚了,從法律上講,你們就不是合法夫妻,以前有一種認定叫事實婚姻,現在法律已經取消這一條,不再認可什麼事實婚姻,所以你們直接分開,各自過各自的就可以了。

7樓:是橢橢呀

沒有結婚證還是結婚證丟失。如果當時沒有辦理結婚證,你們的婚姻關係不被法律承認。自然也不用離婚了,因為你們法律上根本就沒有結婚。

8樓:nancy與理想國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屬於事實婚姻,可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如果是這個日期之後結婚,你們之間不存在婚姻關係,不需要離婚。

9樓:呵呵

沒有結婚證就不代表結婚,沒有法律效應,國家也是不認可的,只能說是同居!自然就沒有離婚這麼一說,只能說分手,但是孩子是無辜的,一定要處理好撫養權和贍養費!

10樓:及永思

按法律程式先補辦結婚手續領了結婚證,才能去辦離婚手續。孩子都十九歲了補辦個結婚證,雙方冷靜靜下心來,十九年了維持這個家都不易。為了孩子相互理解,相互體諒。

11樓:123456789李

我們結婚20年了,兒子也19歲了,但是沒領結婚證,如果要是離婚的話怎麼辦?結婚20年了,沒有結婚證,現在你們倆要是離婚的話。很簡單。

上離婚地方去離說出名原因。直接就會離的。

12樓:輝蔚

你們結婚已經20年了,兒子也19歲了,但是沒領結婚證,如果要離婚的話,可以先去補辦乙個結婚證。有了結婚證之後才可以去辦理離婚。

13樓:二日花

像你這種情況下,已經是事實婚姻了,然後你們兩個要先要到民政局把結婚證打好,然後才能離婚。

14樓:lin阿婷

沒有領結婚證在法律上屬於無效婚姻,只能說是事實婚姻、非法同居,孩子也不是婚生子,所以不存在什麼離婚的說法,過不下去就分手。

15樓:我們在一起

沒領結婚證。過了這麼多年。你們真牛。孩子戶口怎麼上的,要離婚,女的吃虧唄。和平解決就和平解決,不滿意就打官司唄。

16樓:方小春

你們結婚也20年孩子19歲了。但是沒有領結婚證你們這是不合法的。是違法的。那是你們離婚。必須自己協調離婚。

17樓:今晚早睡

你這種屬於事實婚姻,沒有法律保護的。20年在一起沒有結婚證,不在一起了不需要離婚,你沒有結婚證不需要離婚。

18樓:網友

沒有結婚證在一起20年了屬於同居關係,只要把在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分配好,解除同居關係就可以啦。

19樓:網友

你們結婚20年了 兒子也19歲了 但是沒領結婚證 如果要離婚的話,要先補辦結婚證。

20樓:的西走

你們沒有領結婚證,說明你們法律不存在夫妻關係呀,想離婚直接分開生活就可以了。

21樓:寶寶爸爸

想離婚分開就完了啊,開始的時候就沒有走法律程式,到了要結束了也就沒有必要了。

22樓:成曲靜

你沒結婚證,不用去離婚的,實在過不下去了就走人。

23樓:下半生活得自在

沒結婚證就不受法律保護不用離婚,分手就可以了。

在一起二十年了有小孩沒領結婚證怎麼離婚?

24樓:吉偉

法律分析:在一起二十年了有小孩沒領結婚證沒有事實婚姻,只是同居關係,協商好分手就可以。無證無法辦理離婚手續,有撫養權、財產糾紛的可以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友純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好孫咐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凱談)未到法定婚齡。

在一起二十年了沒領結婚證怎麼離婚呢

25樓:律說律答

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轎慧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滲帆尺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叢高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在一起二十年了沒領結婚證怎麼離婚

26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沒有辦理結婚證的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另一種是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這種情況不屬於事實婚姻,屬於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凳鎮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碰粗碼釋(一)第七條,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笑哪《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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