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安外人執行異議造成申請執行人損失怎麼辦?

2025-01-15 17:15:08 字數 3530 閱讀 8451

1樓:網友

應該不會造成損失吧,利息一直算著呢,只有到了執行局賬上才停算利息。

2樓:匿名使用者

在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過程中,遭遇案外人提出執行異議和執行異議之訴是普遍現象,因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

該案執行過程中,案外人提出執行異議,為保護案外人的權益,財產拍賣程式需要停止,等待執行異議程式的審理結果。實踐中,當事人、利害關係人甚至案外人利用執行異議程式和執行異議之訴給執行程式按下「暫停鍵」,拖延執行、拉長執行週期,阻撓財產處置,嚴重侵害勝訴當事人的權益。

遭遇執行異議或執行異議之訴,必然造成執行中止,導致申請執行人的直接損失。

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繼續執行責任險可以協助解決對抗執行異議導致的中止執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申請執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擔保請求繼續執行的,應當繼續執行」。

保險公司的繼續執行保函就是法律承認的有效擔保形式之一,也是成本最低的一種擔保形式。

自2019年5月份北京誕生首份繼續執行責任險保單後,全國各地未解決執行難問題相繼引進了此險種,青島中院在2021年初戰略推行,山東中新融創協助其解決執行難和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過程中不懈努力,目前已經初見成效。

對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執行人怎麼辦

3樓:

摘要。親,您好!<>

如果案外人提出了執行異議,申請執行人應該立刻向負責執行的法院提出書面申請,請求法院對異議作出裁定,並且提供有關證據和資料作為證明。同時,申請執行人也應該耐心進行協商和溝通,爭取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協議,以解決異議問題哦~~~

<>對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執行人怎麼辦。

親,您好和羨!<>

如果案外人提出了執行異議,申請執行人應該立刻向負責執行的法院提出書面申請,請求法院對異議作出裁定,並且提供有關證據和資料作為證明。同時,申請執行人也應該耐心進行協商和溝通,爭取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解運清協議,以解決旁棚前異議問題哦~~~

<>執行異議是指被宣告有判決或裁定內容強制執行的物件(案外人)在執行過程中提出書面異議,認為執行程式或蔽模拿結果有誤,請巨集搭求法院撤銷或更改強制執行裁定。一旦案外人提出執行異議碼凳,執行程式就會暫停,法院需要對異議進行審查和裁定,這一般導致執行程式的延遲或變數,給申請執行人帶來不便。<>

另外親親<>

在面對執行異議時,申請執行唯櫻人需要做山嫌遵守法律法規和程式要純手求,及時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應該認真梳理和整理有關證據和資料,以充分證明執行程式的合法性和正確性。另外的話,申請執行人還可以採取主動協商和溝通的方式,與案外人進行對話和協商,積極爭取達成和解協議,避免長期的訴訟糾紛和不良影響哦~~~

<>親親,您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嗎?您可以詳細跟我說說您的情況哦,我好為您解答哦。<>

對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執行人怎麼辦

4樓:

摘要。親親 您好 很高興為您解答<>

對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執行人,法律分析:可以提出執行異議申請,同時提起訴訟 你好,可以提出案外人申請執行異議。不服的,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對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執行人怎麼辦。

親親 您好 很高興為您解答<>

對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執行人,法律分析:可以提出執行異議申請,桐隱衫同時攜拆提起訴訟 你好,可以提出案外人申請執行異議。不服的,可局腔以通過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證明責任和職權探知】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起訴必配爛蔽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歷敗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培州。

被申請執行人執行異議怎麼處理

5樓:彭宗輝

如果被執行人提出執行異議,這時候法院在審查之後做出是否需要審理的決定。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三日內通知異議人和相關當事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後發現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裁定駁回申請。

執行異議申請材料不齊備的,人民法院應當一次性告知異議人在三日內補足,逾期未補足的,不予受理。

異議人對不予受理或者駁回申請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查後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裁定撤銷原裁定,指令執行法院立案或者對執行異議進行審查。

執行案件被指定執行、提級執行、委託執行後,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原執行法院的執行行為提出異議的,由提出異議時負責該案件執行的人民法院審查處理;受指定或者受委託的人民法院是原執行法院的下級人民法院的,仍由原執行法院審查處理。

一、執行費的費用由誰來負擔?

執行費用包括申請執行費和實際執行費用。其中,實際執行費用是指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進行的與本案執行有關的勘驗、鑑定、評估、拍賣、倉儲、保管、運輸等實際支出的費用。

申請執行費按照申請人申請執行的標的額,依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的標準計算。該費用從首期已經執行到款項中收取,收取的執行費數額計入應執行的標的金額中,與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一併執行。執行法院在對案件裁定中止、終結執行時,應當以執行到的執行款項為基數,依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標準計算出該案應當收取的申請執行費數額。

因案件執行的需要而實際支出的執行費用,由申請執行人交納,此類費用不予緩交和減免。已經交納的實際執行費用金額計入執行標的額中,與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一併執行。

因被執行人或案外人提出申請而進行鑑定、檢驗、評估和審計的,由提出申請的一方預交。

申請執行費在執行立案時先不預交,在執行結案後,從執行到的標的中優先抵付由被執行人負擔。

執行異議造成損失誰負擔

6樓:林境威

法律分析:執行異議有執行錯誤,給被執行人造成損失有賠償。如果是申請人造成的,由申請承擔,法猜祥談院造成的,由法院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四條 行政宴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二)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三)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四)造成財產損害的穗碰其他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