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發現老公曾患癌訴訟離婚被駁回,如何看待女子的行為?

2025-01-19 13:20:06 字數 5641 閱讀 9327

1樓:劇影追蹤

我覺得女子的行為雖然很現實,在很多男性看來女子這樣的做法可能違背道德,也不是真心喜歡男子的。但是我還是比較支援女子的做法,因為這名男子確實存在欺騙行為,同樣作為女性,我也不希望自己喜歡的人在某件事上欺騙自己,既然要結為夫妻,就應該坦誠相待,男子的這種行為,有一種先騙到手再說的意味。

關於這件事的具體經過。

這名男子患有甲狀腺疾病,需要通過藥物才能維持身體健康狀態。這名男子在婚禮上偷偷地吃藥,被女子撞見,被發現後男子有些緊張,女子就問他是不是**不舒服?男子還是選擇欺騙,自己吃的只是保健品。

婚禮結束之後,新娘子才發現自己被欺騙了,原來自己的丈夫曾經患過甲狀腺癌,剛剛就是吃的相關藥物,儘管新郎對女子多次解釋道自己的身體已經沒問題了,對生育和日後的生活也不會有影響。

但女子認為男子在結婚之前沒有告訴自己真實情況,侵犯了自己婚姻自主權,所以向法院要求撤銷本次婚禮。但法院認為男子的甲狀腺癌已經恢復了,不屬於重大疾病,所以駁回了女子的請求。

我遇到過的類似情況。

像女子這種狀況,在農村很常見,因為農村大部分的婚姻都是通過媒人介紹,兩個人就算相處一年,也只能瞭解對方的皮毛。記得在過年的時候,我姐姐通過相親認識了乙個男的,覺得對方品性和工作單位挺好,所以在年底的時候就舉辦了婚禮。但沒想到領了結婚證姐姐才發現男子乙個重大缺陷,讓姐姐不得不考慮和對方離婚,原來這名男子有生育缺陷。

怎麼避免這種情況?

我覺得兩個人就算再信任,也應該在結婚之前做婚檢,婚檢可以排除許多障礙,願意接受對方的缺點就可以結為夫妻,不願意就和平分手,可以提高婚後質量,降低離婚率。

2樓:娛動天下

我覺得這名女子的行為是非常的沒有道德的,既然兩個人已經是合法的夫妻了,如果對方出現了疾病的話,應該要盡心盡力的去照顧他,而不是選擇逃避。

3樓:忠八

我認為女子的這個行為也屬於正常,假如說男子跟她實情相告,兩人之間有感情,說不定還能撐下來,女子現在心裡最不舒服的應該是被欺騙了。

4樓:每日話題心說

我覺得女子的行為完全可以理解,因為老公故意隱瞞自己的病史,屬於騙婚,女子只是維護了自己的權益。

5樓:墨說古今

我覺得這名女子太沒有道德心了,就因為老公曾經患癌症就要離婚,這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感情,不想負一點責任。

6樓:雙魚愛仕達

女子的行為非常的自私,不會跟自己老公患難與共。而且不管幹什麼事情只想著自己,這樣的行為應該受到道德的唾棄。

7樓:王志剛剛剛

女子的行為是正確的,說明男方是想騙婚,所以才沒有把自己的真實情況告訴女方。

8樓:王祿

女子的行為還是非常正常的,她感覺受到了欺騙就想要做出一些改變來保證自己的利益。

女子發現老公曾患癌訴訟離婚被駁回,如何看待這件事情?

9樓:牙牙摳娛樂

這陣子有個新聞讓挺震驚的,就是乙個女生剛剛結婚,才知道自己的丈夫在與結婚前曾得了癌症,而這個女孩很崩潰,她向法院提出了離婚,但卻被法院駁回了,這件事讓女孩很崩潰,她覺得,自己受到了欺騙,也不願意揹著癌症**的風險,和丈夫共渡難關,畢竟他們才剛剛結婚,所以這個女生感覺到很苦惱。

女子新婚,丈夫卻告訴她自己曾患癌從很多方面來說,這個男生做的都不對,現在很多人都是這樣,有點騙婚的意思,男子明知道自己曾經患癌,還執意和女生結婚,被向女生隱瞞了病情,用疾病去考驗愛情,這種方法真的不夠明智,覺得這個女孩子真的是蠻倒黴的,被自己的新婚丈夫欺騙,但法院既然駁回她申請離婚的訴訟,就是因為雙方是在彼此自願的情況下結婚,而癌症還恰恰不屬於那種先天性遺傳性疾病,所以法院駁回了女子的訴訟。

婚前全面體檢很重要其實,很多情侶都認為婚前體檢會破壞兩人的感情,但其實並不是這樣,婚前體檢很有必要,這是結婚前必須要做的事,因為很多潛在性的疾病,比如精神病等,平常看著就像好人一樣,但其實,他們真的是有病,而很多情侶在婚前還怕自己被另一半拋棄,所以,他們會選擇隱瞞病情,就像新聞中的這個男子一樣,明知道自己曾經患癌,還故意隱瞞病史,這種惡意隱瞞真的時不夠道德。

即便法律判定兩人不離婚,但是我相信這段感情已經名存實亡,女生一定會覺得自己照顧不了丈夫,如果癌症**,她沒辦法照顧丈夫。況且久病床前還無孝子,何況是剛剛結婚的夫妻,兩人的感情基礎不深,但願要背上照顧乙個癌症病人的責任,這是否對於女生是太不負責了。

10樓:網友

我認為女子不應該提出離婚。訴訟離婚被駁回是很正常的。因為女子的老公患癌症,是不允許女子提出離婚的。

11樓:巨蟹阿斯頓

我覺得這樣的離婚被駁回來是非常好的,因為這名女子這樣的做法非常的不正確。

12樓:愛唱的英侃

我認為法院做的是非常正確的,因為女子這樣做是非常不好的,而且她這樣的行為也沒有辦法訴訟離婚。

13樓:王祿

在結婚之前就儘可能的去了解對方的一些真實情況,而且互相也不要欺騙,女子是受到了一些傷害的。

女子發現老公曾患癌訴訟離婚被駁回,法院給出的理由是什麼?

14樓:要猛虎更要薔薇

白天舉行婚禮的時候還是開開心心的,晚上賓客送走之後,還沒有洞房花燭夜,新娘子就要鬧著離婚,這到底是因為什麼呢?瞭解之後才知道,原來女子發現了老公曾經患癌的病歷,她接受不了老公曾經患癌的這個事情,所以就向法院提出了離婚,但是法院駁回了這個女子的離婚請求,你知道法院給出的理由是什麼嗎?

江蘇南通法院受理了一起比較特別的離婚訴訟案件,案件的是原告是女方小張,請求離婚的原因是丈夫小林婚前故意隱瞞重大疾病的情況,侵犯了自己對婚姻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吃瓜群眾都疑惑了,怎麼到結婚了才知道有這麼一茬呢?原來結婚當晚,小張發現自己的丈夫在臨休息前,偷偷從包裡拿了幾片藥在吃,覺得不對勁的她,立馬就詢問丈夫在吃什麼藥。

丈夫小林一開始還有點猶豫,只說自己就是吃了些保健藥品,小張覺得有蹊蹺,繼續嚴厲追問,迫於壓力下,丈夫小林才說出了實情。原來,早些年小林被診斷出患有甲狀腺癌,經過手術**後目前已**,只是需要長期服用藥物,不影響工作和生育。這也是作為丈夫的小林確實不應該的事情。

為什麼不能如實相告呢?

一。法院不同意離婚。

如果是正常的離婚,法院不可能不同意,法院不同意離婚,也是因為女子起訴離婚的理由不成立。

二。只是曾經患癌。

這個女子的老公確實曾經患過癌症,但那都是之前的事情,這個男子的癌症現在也已經**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還要離婚。

三。患癌之後就不配結婚了嗎?

癌症已經**,女子仍然鬧著要離婚,難道患過癌症的人就不配結婚了嗎?

15樓:幸福小豬豬

他曾經身體不適,但是現在已經**好了,不能因為他曾經得過疾病就取消了婚約,每個人的身體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健康問題。

16樓:青楓侃

給出的理由是因為現在出臺了離婚冷靜期的設定,而且他們兩個人沒有度過離婚冷靜期,所以最後法院駁回了上訴。

17樓:清夢啊

女子老公患的是甲狀腺癌,在之前也通過手術治好了癌症,法院駁回的理由是既然已經治好了,但又不影響生育和正常生活就不認定是重大疾病範圍之內。

18樓:依依很美的

是在男人出現問題時這個時候不能夠選擇以這樣的方法和理由離婚,這樣的行為屬於拋棄,而且夜市表明了女子是乙個非常不好的人,所以才會被駁回。

19樓:波洞說

我國《民法典》規定一方有遺傳病,性病,精神方面疾病等重大疾病時,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但他不屬於重大疾病內。

20樓:阿樂秋季雨

法院給出的理由是說,目前這個丈夫的病已經好了,只是吃藥就可以控制。而且已經不屬於重大疾病的範疇,所以並沒有判定離婚。

21樓:機加工小張

法院認為甲狀腺癌是男方在婚前所患的病,現在已經**,而且甲狀腺癌不屬於法律上禁止結婚的疾病,所以駁回了小張的訴訟請求。 男子隱瞞曾經患癌這樣的做法肯定是不對的,這樣是拿著對方一輩子的幸福做賭注,這樣有點不道德。

22樓:行樂先生

因為法院認定它並不屬於重大疾病的乙個範疇,肯定是需要駁回請求的。

23樓:愛唱的英侃

法院給出來的理由是,這樣的問題根本就不能作為離婚的訴訟,而且這樣做也會好多的問題。

24樓:星座達人小小強

給出的理由就是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女子所說的是真的,而且兩個人之間還是有感情的。

丈夫隱瞞患癌女子要求離婚被駁,這個要求被駁合理嗎?

25樓:雲貓君

南通一位女子與丈夫相戀一年後結婚,但在結婚後發現丈夫曾經患有甲狀腺癌,丈夫告知她現在已經**,不影響正常生活,但是該女子向法院提起了撤銷婚姻的請求,認為丈夫涉嫌隱瞞重大疾病。我覺得這個要求是合理的。

一、要求撤銷婚姻被駁是為什麼。

因為我國撤銷婚姻的法律有這麼一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結婚前沒有如實告知,應當在知道這個情況一年內提出撤銷婚姻。也就是說問題的重點是甲狀腺癌算不算重大疾病,如果算,那麼撤銷婚姻的要求被駁回是錯誤的,反之撤銷婚姻的要求被駁回是正常的。

二、甲狀腺癌是什麼?

甲狀腺是我們脖子下蝴蝶形狀的東西,主要管理我們的內分泌。相對其他癌症,甲狀腺癌溫柔得可怕,生存率高達百分之九十,很多患者可以長期存活,而且生活完全不受影響。甲狀腺癌患者不需要化療,只需要長期補充甲狀腺激素即可。

這就是為什麼說甲狀腺癌十分溫柔,因為存活率十分高,根本不影響壽命。所以有人說如果一生中一定要得什麼大病,那一定要選甲狀腺癌。看起來名字可怕,實際上一點都不。

三、撤銷婚姻要求被駁合理。

該女子撤銷婚姻的要求被駁回是合理的,但是該女子是介意丈夫隱瞞自己得過病的事實,這種事實可以在戀愛期間就可以告訴對方,所以該女子的心理上的不安和憤怒是可以理解的。建議該女子和丈夫再好好談談,是否還有其他事情隱瞞,這件事情為何引起她這麼大的怒火,未來的路能不能一起走下去,如果不能,可以雙方進行協商或者再度起訴離婚。畢竟婚姻這種事,且行且珍惜,有什麼問題要多溝通,不要讓它成為夫妻之間的隱藏的肉中刺。

26樓:網友

合理的。丈夫患的是甲狀腺癌,並且已經**,這對夫妻未來的生活影響不大,而且甲狀腺癌**的概率也很低,所以法院出於保護婚姻的考慮,對離婚訴求進行了駁回。

27樓:侃侃談事

這個要求被駁回是合理的,女子不是要求離婚是要求婚姻無效,丈夫之前患癌但是**了,不符合撤銷婚姻的有效性的要求,所以被駁回是合理的。

28樓:南歌

我認為是不合理的,首先臟腑化癌的話,那麼他的身體是出現了一系列問題的,而且這個問題很嚴重,那麼就屬於騙婚的行為。

29樓:天悅

是合理的。因為這對夫妻他們是合法的夫妻,而且夫妻一方不能因為疾病的原因就選擇和對方離婚,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30樓:雙魚愛仕達

當然不合理了。因為這個丈夫的行為屬於騙婚的行為,已經侵犯了這個女子的知情權,所以我認為這個要求一點都不合理。

31樓:王祿

不合理的。這個女子是受到了一些欺騙的,如果駁回離婚的話,女子未來可能會生活的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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