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表述不清、偷換概念、不按規定寫對任何合同都不行的吧!
美國合同法的主要內容和特點。急求~!!!
2樓:網友
美國合同法 在世介各國的合同法中,美國合同法佔有一種特殊的地位。美國法是英美法系大家族中的乙個重要成員,瞭解美國法,就在很大程度上了解了英美法。直到今天,美國合同法上依法深深烙著英國合同法的印跡。
然而,經過200多年的獨立發展,美國合同法已經具備瞭如此之多的其獨有的特徵。總的來說,與英國合同法相比,美國合同法具有更多的革命因素。如果說該書的寫作最主要的宗旨是讓讀者學習瞭解英美法院處理合同爭議的方法,本書的寫作目的則是讓讀者對美國合同法有乙個更全面和更深入的認識。
對於美國合同法上的各主要制度,本書均作了較為詳盡的介紹和**。
美國合同法 本書目錄第一章 合同與其他債。
第一節 合同與準合同。
第二節 合同與欺詐。
第二章 合同的成立。
第一節 要約和承諾。
第二節 格式之爭(battle of forms)第三章 對價。
第一節 對價理論。
第二節 不得自食其言(promissory estoppel)第四章 合同的效力。
第一節 當事人的締約能力(capacity)第二節 合同的訂立方式。
第三節 意思表示真實。
第四節 合同的非法性(illegality)第五章 合同的解釋。
第一節 合同的內容。
第二節 交易過程和行業慣例(course of dealing and usage of trade)
第三節 不利於制訂者的解釋。
第六章 不履行合同的後果。
第一節 履行不能和合同目的落空。
第二節 違約(breach of contract)第七章 違約救濟。
第一節 損害賠償金的計算(measure of damages)第二節 非金錢損失(non-pecuniary loss)第三節 間接損失(consequential loss)第四節 約定賠償金條款(liquidated damages clauses)
附錄一 美國聯邦和州法院系統輪廓圖。
附錄二 常用英美合同法律詞彙。
公司不經過我的同意就降低工資並調離崗位,想逼我自己走,我該怎麼辦?
3樓:高階hr管理師
這個案子對你有利,原因如下:
1,你的qq資料裡有你經理要求將你的薪資調低的文字記錄,這可以作為書證,因為薪資跟工作內容,時間,休息,工作場所一樣,是勞動合同的重要因素,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一方要改變合同內容,必須徵得另外一方的同意,換句話說,你不同意,他該就是違法的,你可以繼續在這方面跟他做文字糾纏,注意,不要說底薪兩個字,只說工資。
2,企業雖然跟你簽了勞動合同,但是並沒有依法發給你,將來你就可以稱,說是企業給你的空白件,然後要求你簽名上交,再也沒發, 因為企業確實沒發,你也不可能在發放合同記錄上簽收。屬於勞動者不知情的狀態,應為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你除了知道工資總額,對其他一無所知。
3,企業傻就傻在沒有讓你籤工資條,所以,你可以稱你的工資是月薪制的,總數多少錢,因為工資做的工資結構,應該在工資條上體現,你簽名了說明你認可他的工資結構,他連工資條都沒有,應承擔工資結構不明的不利後果,你就按實際月收入要,畢竟你可以拿出銀行的流水。
4如果企業要和你解除勞動關係,說破天你也不能寫辭工書,因為是企業要與你解除的,你一寫,什麼都沒了,如果企業合法與你解約,應補償你一年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公司全額髮放。如果他們強行違法解約,那麼你可以去申訴經濟賠償金,就是補償金的兩倍。
給你的建議,先不動,就反覆問,為什麼要降低啊?少降低點行不行啊~企業要是辭退我,能給我補償嗎?如此類的話,要qq那樣文字的,對你非常有利,將來可以當書證的,證點就乙個,是企業主動辭退你,或者要單方降你的薪!
祝你好運!
4樓:星語紛飛拉拉
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單位違法調崗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按照勞動合同法有相應的賠償。
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5樓:法律快車
第十四條 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法律分析:
本條是關於可靠的電子簽名法律效力的規定。
1、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技術手段被運用於電子簽名領域。這些技術和手段主要包括計算機口令、眼虹膜網辨別技術以及數字簽名技術等。在電子商務交易中以何種技術生成的電子簽名才是安全可靠的,才具有法律效力,這是電子簽名法應當解決的問題。
從世界各國的規定來看,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採用技術特定化方案,即只承認數字簽名的法律效力;二是技術中立方案,即在法律上不規定某種技術方案,而將技術方案的選擇留給當事人各方約定;三是折中方案,即一方面規定了安全可靠的電子簽名應當具備的條件,另一方面則沒有限定採用何種技術的電子簽名才具有法律效力。採納這一模式的理由在於:
隨著科技的發展,電子簽名技術也會不斷地發展。電子簽名技術手段的優劣,應由市場和使用者作出判斷,立法者只需要規定原則性標準;**直接對具體技術作出選定,風險過大,並可能導致電子商務市場的萎縮。另一方面,目前數字簽名的技術已趨於成熟並且被廣泛運用於電子簽名領域,需要以法律手段加以推行,以利於電子商務市場的成長。
2、本條的規定借鑑了聯合國**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範法》以及一些國家電子商務、電子簽名立法的有關規定,並與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相聯絡,確認了可靠的電子簽名具有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6樓:zyn哈
電子合同是《合同法》認可的一種合同形式。但由於電子合同以資料電文為載體,涉及到一系列的技術標準,其中最核心、也最重要的是電子簽名技術。
這裡說的電子簽名是一串資料或**,它採用數字證書的技術手段來確定簽名人的真實身份。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只有使用可靠電子簽名簽訂的電子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電子簽名法》對可靠電子簽名定義如下,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一)電子簽名製作資料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資料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後對資料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因此,為保障電子簽名的可靠性,使用者最好在有強大技術保險的第三方平臺進行合同的簽訂,使用具有防篡改、可識別檔案簽署人身份和簽署時間的數字簽名技術來簽署合同,保證合同電子簽名的可靠性和合同簽署的安全性。
7樓:網友
電子簽名不具備法律效力,不能代表簽名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列印出來的電子簽名上面必須蓋上印章,再經本人實際簽名後才具備法律效力。
8樓:誠達籤
根據《電子簽名法》的規定,「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檔案篡改、精確記錄簽約時間」的電子簽名才是有法律效力的電子簽名,而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參見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
9樓:網友
電子簽名,如果不是個人的親筆筆跡,還是不能認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10樓:汲城濮昊昊
可靠的電子簽名需要符合《電子簽名法》對可靠電子簽名的四項規定才可以稱為可靠電子簽名,在可靠性、安全性、有效性上遠遠高於一般的電子簽名。領籤linksign電子合同簽署平臺,安全、有效、防篡改。
11樓:匿名使用者
《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規定 「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
1、電子簽名製作資料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2、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資料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4、簽署後對資料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滿足上述條件的電子簽名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如果要使用簽名系統的話建議使用好籤,原筆跡手寫,簽字安全校驗,支援所有主流檔案格式,還提供企業訂製和sdk整合,很方便。
12樓:放心籤電子合同
根據我國現行《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1)電子簽名製作資料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專有性)2)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資料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可控性)3)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不可篡改性)4)簽署後對資料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不可篡改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十四條 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的電子簽名不僅被法律所承認且與傳統手寫簽名或蓋章的法律效力相同。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有哪些形式和內容
13樓:戚廣利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一般包括約首、正文和約尾等形式和內容。
一)約首。這是指合同的序言部分,其中包括合同的名稱、訂約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和位址(要求寫明全稱)。另外,在合同序言部分常常寫明雙方訂立合同的意願和執行合同的意願以及執行合同的保證等內容。
二)正文。這是合同的主體部分,具體列明各項交易的條件或條款,通常有品名、品質規格、數量、單價、包裝、交貨時間與地點,運輸與保險條件,支付方式以及商品檢驗,異議與索賠,不可抗力和仲裁等條款。這些條款體現了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為避免簽訂合同後買賣雙方發生爭執,應把這些條款規定的準確、詳細而嚴密。
三)約尾。這是合同本文後的結尾部分,在該部分一般列明合同的份數、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訂約的時間和地點及生效的時間。
14樓:網友
1.合同的形式。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對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形式,原則上不作任何限制。無論當事人採用口頭方式還是書面方式來訂立合同,都不影響合同的有效性,也不影響證據力。
2.合同的內容。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內容複雜,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當事人可以將其同意的任何條款訂立在合同之中。其內容一般由合同的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個部分組成。
但是我國是1980《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成員之一。我國對該公約的態度是:基本上贊同公約的內容,但在公約允許的範圍內,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提出了以下兩項保留:
1、關於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的保留 按照該公約的規定,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不一定要以書面方式訂立或以書面來證明,在形式方面不受限制。這就是說,無論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都認為是有效的。這一規定同我國涉外經濟合同法關於涉外經濟合同(包括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的規定是有牴觸的。
因此,我國在批准該公約時對此提出了保留。我國堅持認為,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不採用書面形式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無效的。
2、關於《公約》使用範圍的保留 《公約》在確定其使用範圍時,是以當事人的營業所處於不同國家為標準的,對當事人的國籍不予考慮。按照《公約》的規定,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營業地是處於不同的國家,而且這些國家又都是該公約的締約國,該公約就適用於這些當事人間訂立的貨物買賣合同。即《公約》適用於營業地處於不同的締約國家的當事人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
對於這一點,我國是同意的。但是,該公約又規定,只要當事人的營業地是分處於不同的國家,即使他們的營業地的所屬國家不是《公約》的締約國,但如果按照國際私法的規則指向適用某個締約國的法律,則該公約亦將適用於這些當事人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這一規定的目的是要擴大《公約》的適用範圍,使它在某些情況下也可適用於營業地處於非締約國的當事人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
對於這一點,我國在核準該公約時亦提出了保留。根據這項保留,在我國,該公約的適用範圍僅限於營業地點分處於不同的締約國的當事人之間訂立的貨物買賣合同。
為什麼新產品的需求彈性較小,解釋為什麼許多商品的長期需求彈性要大於短期需求彈性
在新產品產生過程的初始階段,人們對它的熟悉程度不夠,沒有找到很多的可替代產品,並且在新的東西出來的時候,人們的喜歡新物品的心理也會影響這個需求彈性。這個彈性不是單一的指高還是低,是一個上下波動的狀況。所以要考慮到人們對它的需求大和需求小豆存在的狀況。1 人們對新事物的認可需要一個過程。2 有人認為 ...
有誰可以幫我解釋,為什麼以前異性同學,以前兩人關係挺好的,為毛他結婚了,看到我扭頭就走了,難道
很久不聊天了 或者是沒聯絡啊 生疏了吧 他可能會覺得尷尬所以走了 首先他還是她,這個相當重要 一個異性同事之前關係挺好的像朋友一樣,最近突然不理我了,和其他同事都有說有笑的,我們也沒有矛盾,問 這麼久了,你們現在怎麼樣?我也和你一樣的情況,我猜他不是討厭我了就是暗戀我,嫌我和別的男性走得近,就是這兩...
第三題答案沒看懂,誰能解釋解釋為什麼這麼做
購買時買價中應收利息 1000 5 持有至到期投資入賬價值 1020 5 1000 5 2014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已收利息 2014年7月1日 2014年12月31日 1000 5 2 2014年12月31日投資收益 2014年7月1日 2014年12月31日 1020 5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