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呀嘛小青菜呀
煙,是人在櫃檯前,隨便丟五塊錢所得;
緣,是人在佛前跪求了五百年所得;
高貴的緣,是兩人眼神交匯時那慼慼的逃逸;
廉價的煙,是在可有可無時那狠狠的糾纏。
既然緣分已盡,就然一切塵歸塵,土歸土吧!
大部分人都是愛過,痛過,遍體鱗傷之後才遇見彩虹的。
好好珍惜眼前人,因為人一輩子很短!
我就想問談戀愛談了兩年以上分手了的人都是為什麼
2樓:呆萌小怪獸
大家都都知道不可能長久在一起了不會走進婚姻的殿堂的·!
看你年齡或者處於什麼階段了。還在上學,還是畢業了? 20多歲。還是30多歲。能具體點嗎?我幫你分析分析。
說明你沒有常性,也許你不適合談戀愛甚至結婚。
祝你好運。新鮮感過了,開始發現他的缺點了。
因為不知道什麼是戀愛。
就是因為看別人戀愛,總覺得不能乙個人。
還不夠成熟。
都有過這個階段。
如果被告詐騙,那麼原告人必須提供證據。
關於證據,**會告訴你應該提供哪些證據的。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一)物證;
二)書證;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那你應該好好回顧一下自己的感情經歷、分別是因為什麼分手的,從中找出你自身的原因今後改進吧。
人就是個完美主義者的動物,小吵小鬧可以當成生活的調味劑,結婚以後沒事拌嘴的相伴到白頭的人也有很多。
所以別輕易的分手。
我相信命運的,有時命中註定是很難改變,一切隨緣!
有好多人談了很久戀愛卻分手了,後來他們都怎麼樣了?
3樓:偵探觀影
他們意識到了非常現實和殘忍的事情。任何感情都不能持續。也就是說,如果你不及時維護和調整,再深的感情也會散失。
歌詞中說「因為成長而我們分散」是指,如果你不知道感情中的維持和調整,你們的感情就會和你們期待的不一樣,直到因為成長而發生變化最終崩潰。
很多情侶認為這麼多年的感情在這裡,應該能扛住任何大風大浪,沒有任何問題,能把兩個人分開。你們錯了。如果不保持長期關係,兩個人在一起的時間只是無用的數字。
談戀愛久了分手的人都怎麼樣了?有些問題不會消失,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變得越來越大當我們談論長期關係時,總是談論乙個詞,即和諧。約翰甘迺迪。
時間似乎能解決所有的問題。兩個人相處那麼久,沒有不能接受的問題。不是,有些問題可以打磨,但有些問題因為時間原因開始滾雪球,越來越大。
因為某些問題,對方不和你爭吵,並不意味著對方接受了,但對方在這個問題上已經對你死心了。而且,這個死心的部分可能是你們未來離別的原因。有些男人沒有事業心,每天都過得很好。
女人可能一開始和他吵架,過段時間再催他提高自己,但如果男人一直不變,女人也懶得說,但這時她已經知道了。這個人不進步,以後兩個人想過更好的生活,他就不期待了。另乙個例子是,有些女人剛開始感受到感情的時候,男朋友還在和她吵架,但她任性地男朋友多了,反而不說話了。
這不是一件好事。因為男朋友這個時候已經知道了。不能和這個人講道理。
這種勸阻是埋下定時炸彈,等導火索引爆它。當你失去一件東西時,你才知道這東西來的有多難長期的戀愛關係最容易癱瘓。因為兩個人都覺得現在這個樣子很好。
我們只要保持這種狀態就行了。但是他們沒有意識到,保持原來的感情本身也是你要付出很多心血的事情。比如角色的變化,有些人隨著角色的變化,仍然不能適應以過去的方式保持自己的感情,但實際上每個角色需要的重點不同。
有些男人可能是好同事,可能是好朋友,甚至是好男朋友,但不是好丈夫好父親。
結婚後,每個人的角色都在變化,不同階段承擔的任務有時在戀愛中他會對你很負責,但作為丈夫或父親是不夠的。就像《春嬌志明》系列的提名一樣,從正常的角度來看,他可以說是合格的好男朋友。但是**來臨時嚇了一跳,先避開另一半,多花錢買沒用的東西,不買房子的行為,看起來不像能支撐家庭的人。
4樓:陳遠紅紅紅
後來他們也過得非常不錯,雖然對於這段戀情都表示很可惜,但是他們也找到了適合自己的另一半。
5樓:蕾蕾
他們各找各的物件了,通過自己的努力找到了真正適合自己的人,並且和這些人結婚。
6樓:愛唱的英侃
最後他們都娶了不應該娶的人,嫁了不該嫁的人,因為兩個人的感情已經破碎了,而且已經非常的傷心。
7樓:網友
後來都各自相親結婚了,我身邊有好幾對這樣人,他們談了3年多,快結婚了兩個人散了,後來,各自相親結婚了。
談了五年戀愛打算結婚談錢談崩了後來分手
談錢真的會傷感情的!如果倆人真心相愛一切根本就沒那麼重要啦!愛情是需要倆個人共同經營的!現在呢沒錢可以掙!不代表以後沒有!談了五年的戀愛能掙回來嗎!我是女生,這問題我感同身受,我們談了四年,我覺得其實並不是戀愛雙方專想談錢,而是女方屬父母要談錢,如果你是男生,想挽回,就要多點和女方父母以及女方溝通,...
相親相了女友她談了五年的男朋友剛分手你們願意和他結婚嗎
我和大多數人的看法不一樣,談了五年,怎麼可能這麼快就相親?也許你只是被她當成了前任的替代品,你不過是舊愛的影子,短暫填補了她心裡的那一塊空缺,等到她徹底從這段戀情中走出來,你就會發現,她愛過的 正愛著的 以及未來愛的人,未必是你,有人說,一個剛剛分手的人,如同一個意外溺水的人,新出現的人就像是救命的...
男女雙方談了4年已經訂婚了,後來女方要分手,男方卻提出要18萬分手費,這算不算敲詐勒索呢?犯法嗎
登記了沒有?如果登記了讓他找法官要去 如果沒有登記,讓他滾遠點 法律規定,如果是女方無理由的要求分手,或者是因為女方的原因導致分手的!必須退還禮金!訂婚又不用籤合同,哪來違約費。只是我覺得那女的提出分手也是分對了,總算看清楚了那男人的真實面目 算。如果領了結婚證的話,那就是離婚 把禮金還了就ok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