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剋扣病假工資我提出辭職有賠償嗎

2025-02-08 09:15:34 字數 4142 閱讀 6411

1樓:杏仁茶丶

如果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剋扣其病假期間的工資的,勞動者是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工資被迫辭職,並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贊贊團隊

有。有賠償。用人單位剋扣勞動者病假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法提出辭職並要求賠償。

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視情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有權解除合同,並且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單位請病假扣工資嗎

3樓:塗克偉

法律分析:請病假,不扣工資。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60%支付員工病傷假期工資,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也就是說,灶空用人單位可以在標準工資的60%至100%之間確定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隱衝瞎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判渣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以單位沒發病假工資為由提出辭職有經濟賠償嗎?

4樓:

摘要。勞動報酬是勞動報酬,工傷之間沒有給您賠償,您說的那個工資是賠償屬於賠償。

您好。主動辭職是沒有經濟賠償。

沒有發病假工資,您這邊正確的做法是到勞動局去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給您發。

勞動報酬是勞動報酬,工傷之間沒有給您賠償,您說的那個工資是賠償屬於賠償。

病假工資。也是工資。

好的,那你解除吧!

那您這邊解除合同,然後再去申請勞動仲裁。

以單位沒發病假工資為由提出辭職有經濟賠償嗎?

5樓:

摘要。親,這種是沒有的。由於是你自己主動提出離職,並不是公司無故解聘你,所以以「沒發病假工資為由」提出離職是你的自願主動離職,不會有賠償金。

希望我的對你有所幫助,祝你生活愉快。

親,這種是沒有的。由於是你自己主動提出離職,並不是公司無故解聘你,所以以「沒發病假工資為由」提出離職是你的自願主動離職,不會有賠償金。希望我的對你有所幫助,祝你生活愉快。

勞動仲裁不可以嗎?

親,勞動仲裁是可以。

怎麼賠償。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讓公司補發你病假之間的工資。

但是你們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呢?親

繳了社保。那這種就可以證明你是其公司員工的,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病假不給工資可以離職要求賠償嗎

6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工傷後沒有停工留薪期,可以憑藉醫生開具的病假條要求公司按月支付停工留薪待遇,如果公司拒不支付,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仍不滿意,可以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請病假期間個人提出辭職,單位要求退還工資是否合理

7樓:

請病假期間個人提出辭職,單位要求退還工資是否合理。

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病假期間個人提出辭職,單位要求退還工資是否合理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ru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ru期期滿為止。 3、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員工請病假,單位會扣工資嗎

8樓:徐說法律

不會。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戚差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所以,員工請病假的,用人單位是不能扣職工工資的,相反還需要支付員工在病假期間一定的工資,如果在病假期間,用人單位直接扣除工資,屬於違法行為。

需要了解的是,工作過程中總是會出現身體不舒服的情況,此時最好是及時就醫**,以免拖下去導致病情嚴重。然而員工去醫院**,必然就會耽誤工作,就需要向單位請病假。出於對勞動者利益的保護,我國法律中規定請病假屬於勞動者的合法權利。

總的來說,如果你要請病假,那麼一般不用擔心因為請病假就被扣工資的問題,正常的病假都會按照平常來發放工資,在法律上更是如此。

請點選輸入**描述(最多18字)

法律依據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高前皮五十九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悔孫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請問請病假會被剋扣工資嗎?

9樓:自省

正常情況下,員工在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發放本市執行的最低生活費。

我工傷病假,有工資拿嗎

在工傷停工留薪期間,單位按月支付員工工資,保持原工資福利不變。依據 內工傷保險條例 容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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