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資開店婚後產生的效益,父母有權受益嗎?

2025-02-11 19:25:09 字數 1523 閱讀 1761

1樓:風來客人

如果說這個店是父母在你結婚前,給你出資開的,這就要看,這個店是否有父母的名字,如果如果有,即使你結婚,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父母肯定也是有收益權的,如果說這個店只是父母給你出資開的,沒有父母的名字,這就屬於是贈予關係,這就屬於你個人的財產,所以不管是結婚前,還是結婚後,產生的經濟效益,都是你自己的,父母是沒有權收益的。

2樓:網友

有權受益,從法律方面看,她是第一受益人,如果她願意給你是她對你的關愛,如不然你只能得到你經營的那份金額。

3樓:清爽又文質彬彬的彩虹

當然有權益了,再有就是要看子女對父母到底有多少孝心,本身這也不是什麼強迫的事,都是一家人。

4樓:大靜靜的生活

正常是有權受益的啊,自己父母沒有必要分那麼清吧,本身就應該自己給父母一些才對啊。

5樓:網友

當初沒有作出明確約定的,不好說。

父母可以以借款、贈予、入股等方式投資出錢。

6樓:濯瑩白

既然是父母開的店,他隨時都有可能收回。他的權利。

7樓:網友

這要看你的經營思路,如果是小商人,那就不給人家了,如果是企業做法,必須分紅。

8樓:元宵圓又甜

其實我覺得這樣專業的問題還是應該去諮詢一下,律師比較好。

婚前父母以子女的名義投資經營的收益婚後歸誰?

9樓:周**

法律分析:婚前父母以以子女的名義的投資經營的收益屬於一方的個人族賣財產,但是根據法律規定,該敏棗投資經營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兆拿逗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六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父母出資的性質

10樓:律漸

婚後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那麼這個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產權只登記在一方子女的名下,則會被認為僅是對自己一方子女的贈與,這樣房屋的產權只歸一方子女,屬於一方子女的個人財產。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購買,只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則房屋可以按照雙方父母出資的金額按份共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顫握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碼洞春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遲耐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如何證明父母出資給自己買房,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怎麼證明?

婚前買房存在以下五種情況 一 結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買房,且登記在該方名下,則該房產屬於出資方贈與自己子女的房產,與對方無關。二 結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且登記在該方名下,則出資部分屬於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婚後還貸部分視為雙方財產。三 結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但登記在對方名下或雙方名下,婚後共同還款,...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怎麼證明

1 如果父母出全資購買不動產登記在自己子女名內下,就容可認定是隻對自己子女的單方贈與,無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2 一方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的一方。3 在銀行提款時的票據,向開發商買房時也會有相關憑證,兩種行為時間間隔短,數目一致,這樣就能證明清楚房款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離婚女方有份嗎

你好,根據你的問題描述,房子是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購買,你們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如果有約定依照約定處理 對於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精神,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 四 項的規定,即如果父母買房後沒有明確表示是贈與一方的,則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從現實國情看,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