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被人打輕傷派出所未抓獲肇事人?

2025-02-12 00:05:12 字數 5628 閱讀 7403

1樓:網友

一、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兩種情況:一是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證據齊全後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後經法院審判。一旦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進入訴訟程式,意味著,國家公權力的介入,意味著國家對於違法犯罪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

三、可如果犯罪嫌疑人再逃,公安機關暫時抓不到人,不論有有意或是無意,可誰也沒辦法,只能抓到人以後,才可以按步驟進入法律程式。

四、你們現在可以採取的措施有:想法找到肇事人,只有有線索馬上告知公安機關,這也是你們應盡的義務;二是找主辦機關的上一級公安機關,讓上面督促儘快抓捕、辦理。

2樓:網友

找上級找檢察院。

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

我被人打成輕傷,派出所已立案,但就不抓人。我該怎麼辦?

3樓:廣州劉振海

當事人被打成輕傷,派出所已立案,但不採取措施,當事人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反映。

當事人有證據證明的故意傷害(輕傷)案件,辦案人員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當事人要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 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第一百一十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4樓:水火21世紀

1、輕傷有法醫鑑定嗎?

2、立案有立案通知書嗎?

如果這兩樣你都拿到了,你就踏踏實實忙你自己的事情吧,因為這個案子已經進入司法程式,派出所和嫌疑人都躲不掉這場官司,現在是刑事偵查階段,將來會到檢察院、法院、看守所、監獄,放心好了。

如果這兩樣你沒有拿到,或者只拿到一件,那你應趕緊抓緊時間,儘量把這兩樣辦好,當然,立案的難度比較大,因為警察不想幹活。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構成輕傷的話,你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並主張民事賠償。

6樓:網友

輕傷 已經屬於刑事立案的標準了。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3個月一般可以結案。不過最好自己準備好證據,還有最好在公安局和打人一方同意的情況下,共同選擇乙個鑑定機構對你做個輕傷鑑定,有利於案件。

到法院起訴的,法院一般也會組織你做乙個鑑定。你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騎牛他賠償醫藥費。

7樓:匿名使用者

去派出所的上級公安局投訴,一般就是縣(區)公安局投訴派出所不作為。

派出所都害怕上邊的公安局,那是他們的直屬領導,或找縣公安局的人施壓,或者去縣檢察院申訴,讓檢察院監督或直接調查。

8樓:不傷手的立白

把他兒子打成你那樣看他抓你不~都是些拿錢不做事的()腿子~

輕傷派出所為什麼不抓人

9樓:律說律答

輕傷派出所不抓人原因如下,派出所立案前是不能夠抓人的,按照法律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先審查立案後,再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緊急情況下,對於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或者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情形的,依據法律規定,可以採取拘留措施。僅僅憑輕傷鑑定,公安機關不一定會採取強制措施的,還要有其他充分證據指證才會辦理刑事拘留的手續審批。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二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被人打成輕傷派出所不抓人怎麼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被人打成輕傷,在派出所未被拘留的情況下,您可以:

1.保留好傷痕證據,包括報警記錄、現場**、醫院檢查報告等,以備後續維權使用。

2.建議您諮詢一下律師,瞭解自己的權益和維權途徑,並根據律師的建議採取相應的行動。

3.您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訴,反映派出所的不作為情況,要求公安機關依法依規處理。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出現了打人事件,首先應該第一時間報警併到醫院檢查傷情,獲取證據保障自己的利益。另外,對於派出所的處理結果,如果不滿意,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訴,爭取自己的權益。同時,務必要根據法律法規和規定,珍惜自己的生命和健康,避免糾紛和暴力事件的發生。

輕傷結果出來派出所是不是立刻抓人

11樓:蔡瑜

法律分析:輕傷鑑定出來後,派出所應當對打人者立案偵查,立案後即可對打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如果符合條件的,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輕傷結果出來派出所是不是立刻抓人?

12樓:劉海林

法律分析:輕傷鑑定出來後,派出所應當對打人者立案圓信偵查,立案後即可對打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如果符合條件的,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橘拆輪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御緩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輕傷派出所為什麼不抓人

13樓:周琦

輕傷派出所不抓人原因如下,派出所立案前是不能夠抓人的,按照法律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先審查立案後,再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緊急情況下,對於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或者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情形的,依據法律規定,可以採取拘留措施。僅僅憑輕傷鑑定,公安機關不一定會採取強制措施的,還要有其他充分證據指證才會辦理刑事薯鋒困拘留的手續審批。

輕傷二級派出所不抓人咋回事。

輕傷二級派出所不抓人,可能對方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或者已在取保候審中。

二級輕傷仍屬於輕傷害,如果與受害者協商好,則傷害方只需承擔民事責任,不承擔刑事責任,判刑的話,最長判三年。輕傷害案件發生後,雙方當事人如果能儘量解紛息訟,化解矛盾,傷害方積極承擔賠償責任,被傷害方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則傷害方只需承擔民事責任,不承擔刑事責任。

派出所不抓人怎麼施壓。

派出所立案前是不能夠抓人的。按照法律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先審查立案後,再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急情況下,對於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或者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情形的,依據法律規定,可以採取拘留措施。《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七十二條 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立即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移送案件通知書,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

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辦理手續,移送主管機關。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二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數念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基旅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輕傷派出所為什麼不抓人

14樓:創作者

首先應當向蔽好枝**報案,由**對傷情做出鑑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應當由司法機關追究**人的刑事責任。如果派出所不採取措施,當巨集敏事人可以向上級襪雹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反映。

另外,被害人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自訴。

被打成輕傷,3年了派出所說抓不到人,現在向市裡公安局投訴有用嗎?

15樓:神判

有用可以投訴,不是派出所抓不到人,是根本就沒有抓人,現在的警察除非人命關天,或者送禮,還有就是自己人,才上心辦案,要不然誰搭理誰。

按照《警察法》規定, 第四十六條 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

因為公安局屬於派出所的上級,向公安局投訴當然屬於正當的投訴渠道。上級部門可進行復議並依法重新改正。

為什麼不給處理!不管你是否對與錯,結果是你被打了,你就塌納有權要求賠償,派出胡衫慧所就應該管。

向上級公安機關舉報!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向公安機關報案後應當受理立案,經過立案偵查後交由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由法院判決,審理刑事案件的同時,你可以追加民事賠償部分。

1.可以依法向派出所的上級機關公安局舉報反應。

2.如果公安局不受理,則依法向省公安廳反應。

3.如果省公安廳不受理則依法向公安部反應。

4.如果公安部不受理,則依法向中紀委舉報。

是輕傷還是輕微傷?輕傷構成傷害罪,公安機關不立案,你可向其上級機關,人民檢察院投訴。輕微傷屬於治安案件,對方不賠償,你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維權。

投訴公安局派出所,要到上一級公安督察部門投訴,投訴滴滴公司,要到當地出租汽車公司投訴。

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構成輕傷者要承擔刑事責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應該向該派出所的上級公安主管部門投訴或者申請行政複議。

按照《行政複議法》規定,一般來講,如對公安機關罰款不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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