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說被關在拘留所裡,為啥每天還能用手機?

2025-02-16 16:35:10 字數 1525 閱讀 7038

1樓:科學普及交流

朋友說被關在拘留所。

裡,每天還沒有手機,說明朋友是騙人的。

拘留所裡是有拘留所的管理制度。

的。在拘留所里人會失去一定的自由。

這個自由當然包括使用手機的自由。如果能夠使用手機,就還可以繼續跟外界聯絡,這樣的話在拘留所裡拘留就失去了這個意義。

所以你的朋友是騙人的,在拘留所裡是肯定不能用手機的。

2樓:社大研究生

這個很正常,你有沒有看到新聞在某些城市的拘留所,或者監獄都可以,不光用手機,吸菸喝酒都是可以的,只要你有經濟條件。

3樓:大嫘嫘

這就叫做撒謊他肯定沒有在拘留所裡,如果在劇留如果在拘留所是不可能被耍玩手機的。

4樓:對空望月

應該是他說謊了,不可能會用手機,真心在幫你期待。

5樓:

不可能的,否則,就是派出所瀆職。

拘留所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對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金由拘留所登記並統一保管。檢查發現的違禁品和其他與案件有關的物品應當移交拘留決定機關依法處理。

在司法實踐中被拘留人在拘留所內不允許帶手機。需要打**,通過拘留所民警批准可使用拘留所內專用**。《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五十一條:

被拘留人需要打**的,應當向民警提出申請,經批准後,使用拘留所內固定**進行通話,通話費用原則上自理。被拘留人打**應當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規定,一般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因此,拘留是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和強制措施,被拘留的人在收拘時,是不能帶手機的。

為什麼人被關在拘留所,手機放在派出所

6樓:

摘要。公安局扣押手機,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扣押,退還原主。《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檔案、郵件、電子郵件、電報,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退還原主或者原郵電部門、網路服務單位;原主不明確的,應當採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認領。

為什麼人被關在拘留所,手機放在派出所。

您好,我是諮詢的合作律師,已經收到孝茄手您的問納歲題了,目巧嫌前諮詢的人比較多哈~請稍等兩分鐘的哦親親。親親,正在幫您解決問題。

行政拘留沒有和廳沒帶手機的權力;在拘留所被拘留期間,被拘留人的所有通訊工具(包括手機、電腦)都會被沒收暫存在拘留所,拘留期滿伏陸,再還給本喚納人。

公安局扣押手機,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扣押,退還原薯畝主。《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檔案、郵件、電子郵件、電報,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退還原主哪冊或者原郵電部門、網路服李手巨集務單位;原主不明確的,應當採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認領。

人出來了,派出所為啥還不給手機。

如果手機是涉案物品,則派賣謹侍出所要進行扣押,自然要收手機;如果手晌亂機不是涉案物品,則不能收手機,但仍應交給派出所保管,並開具暫扣單,等中吵傳喚結束後,將手機等物品領回即可。

對案件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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