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不處理多久能提車?

2025-02-24 02:10:24 字數 3746 閱讀 1977

1樓:大東豆爸

道交法第72條第2款: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20日+10日(檢驗、鑑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需要延帶掘期的,消行遊經設區的市公拿銷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10日)+5日(檢驗、鑑定完成後5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40日。

2)對於不需要檢驗、鑑定的車輛,10日。

2樓:八度大人閣下

交通事故對方不處理,車子燃廳扣留滿乙個月,以後就可以提車了。到了那個時做信候,如果對方要處理,那就要皮胡隱看你是不是有空了,反而是對方著急了。

3樓:小雪花

交備判通事故對方不處理,應該會在乙個答信月左右就可以提車了,但是如果對方提起申訴的話清滾輪,那就要等法院判下來才能提車。

4樓:皋瑋

交通事故對方不處理多久能夠提車,是根據交通事敗銀扮故的處搏棗理正常情況下一般在,十個工作日就可以正常的憑自己的行駛察灶證和駕駛證提取自己的車輛。

5樓:關振翱

在交數喚通事故中,對方如果不處理21個工作日以後,就可以將自己的車輛薯擾凱提出。

交通事故處理規定車輛扣留不得超過21個工作李純日。

6樓:best月半

交通事故對方不處理,如果你的車輛被交警部門散巖依法扣留,那麼在交通事故的交警調查完證據後,就可以去找交警銷行把衝鬥御車輛提出來了。

7樓:法之道

應該很快做猛老,交警部門扣車的理由應該是知含對車輛進行勘察或者鑑定,如果沒有這個必要,應該純公升把車輛返還,謝謝。

8樓:劍爾絲

交通事故。孝高歲對方不處是不可以的交通事故對方不處理是不可以的,交警就會要求你趕緊處理,處理不好是不能結案念襲,巧睜不能提車的。

9樓:網友

正常情況下,交通事故應該是在對方沒有處理的時候就能夠提車的,所以你也不用特別的擔心。

10樓:sunny鹿小珂

自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11樓:生活貼心服務

首先應當由交警部門確定事故責任,然後差吵由保險公司對受損彎祥車輛進行定損,受損車輛由修理廠進行維修,對於維修的費用,埋慶搏可以由對方墊付,等交警通知,交警鑑定車子後就可以提車了。

12樓:帳號已登出

交通事故對方不處理多久能提車,那我覺得交通事故對方不處理,那是不可以提車的,一羨明定要兄知告處理以後才可以提車猛乎的。

13樓:笑笑小書生

交通事故不處理的話,一般是不可以提車。

交通事故沒有處理完,車可以提出來嗎?

14樓:李駿

1、一般情況下,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證據而扣押車輛的,查清事故原因後應當放行,即應當在事故發生後十瞎早日內作出事故認定書,並放行車輛。 2、需要收集證據的情況,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過30日,經批准可延長30日。3、如果車輛需要鑑定,最長60日內發還肇事車輛。

4、如果交通事故車輛具備《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尺神慶》第27條所列情形,交警部門可以依法扣留車輛而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5、如果受害方提出訴前或訴訟財產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的話,車輛可能被扣留至訴訟結束。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五條 採取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一)、(二)、(四)、(五)項行政強制措施,應當按照下列程式實施: (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陵握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二)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 (三)製作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並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 (四)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應當由當事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印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註明; (五)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上註明,即為送達。

現場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交通警察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報告,並補辦批准手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認為不應當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網際網絡公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私隱,應當保密。

15樓:抗樹枝桐壬

對方籤不簽字,與能否提車沒有必然聯絡,交警只是通過用這種的方式來催促雙方簽字結案而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此外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

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直白的說,扣車是因為檢驗鑑定需要,檢驗鑑定結束後即必須不再扣留。

在責任認定書出來之後,可以要求交警放車!交警扣車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取證調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無權再扣車。交警對雙方賠償問題,只有在雙方都願意的情況下,才組織調解,交警是無權以賠償未談妥為由扣你的車。

遇到此類問題最佳方式:先找辦案民警,要求出具責任認定書,並要求辦理放車手續。如果不給解決,建議你到交警局信訪辦投訴(也可直接找該交警的領導諮詢)。

16樓:我是萬里風雲

【處理程式】,10日內製作【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方有異已,可以按照程式,行政複議,複核、簽定,最後,第五十八條 自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沒有規定對方參加處理。可見,對方處理不處理,都不影響提車。

如果是簡易程式,認定書出來後,處理後馬上就能提車。需要簽定的話,根據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30日內應該結束,報上級批准也不能超過60日,合計最長應該是10日+60日=70日,一般是10日+30日=40日。一般事故是幾天就可以提車,事故大30多日可以了。

交通事故沒處理完一般可以提車嗎?

17樓:張光明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沒處理完一般是不可以提車的。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五十八條 自檢驗報敬裂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因扣留車輛發生罩稿頃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物陸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電動車交通事故對方主要責任對方不處理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根據規定,對於所發生的事交通事故,在交警認定事故責任後,在處理賠償時,可以先申請交警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或對方不願意調解的,則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所以,如果對方負事故主要責任,但不肯通過協商來處理賠償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根據事故責任比例來賠...

交通事故如果沒處理完可以提車嗎,交通事故沒有處理可以提車嗎

可以的。1 一般情況下,為了查清事故原因 收集證據而扣押車輛的,查清事故原因後應當放行,即應當在事故發生後十日內作出事故認定書,並放行車輛。2 需要收集證據的情況,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過30日,經批准可延長30日。3 如果車輛需要鑑定,最長68日內發還肇事車輛。4 如果交通事故車輛具備 道路交通安全違...

交通事故後對方一直不處理要多久撤案

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 鑑定的,應當在檢驗 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對方遲遲不處理,可以自己拿著責任書 損失清單等資料去法院起訴對方車主和保險公司。起訴 宣判後再不給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即可。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