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愛乙個人不一定要擁有,但擁有乙個人就一定要好好去愛他!
當你經歷過愛與被愛,學會了愛,才會知道什麼是你需要的,也才會找到最適合你,能夠相處一輩子的人。
但很悲哀的,在現實生活中,由於種種原因真心相愛的人並不一定能在一起;
你最愛的,往往沒有選擇你;
最愛你的,往往不是你最愛的;
而最長久的,偏偏罩返不是你最愛的,也不是最愛你的。
只是在最適合的時間出現的那個人,才會真的和你永遠在一起!
沒有人是故意要變心的,他愛你的時候是真的愛你,可是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是真的不愛你了,他愛你的時候沒有辦法假裝不愛你;
同樣的,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沒有辦法假裝愛你。
當乙個人不愛你要離開你,你要問自己還愛不愛他(她),如果你也不愛他(她)了,千萬別為了可憐的自尊而不肯離開;
如果你還愛他(她),你應該會希望他(她)過得幸福快樂,希望他(她)跟真正愛的人在一起,絕不會阻止,你要是阻止他(她)得到真正的幸福,就表示你已經不愛他(她)了,而如果你不愛仿猛他(她),你又有什麼資格指責他(她)變心呢?
愛不是佔有!
你喜歡星星,不可能把星星拿下來放在臉盆裡,但星星的光芒仍可照進你的房間。
換句話說,你愛乙個人,也可以用另一種方式擁有,讓愛人成為生命裡的永恆回憶,如果你真愛乙個人,就要愛他備悶橋原來的樣子──愛他的好,也愛他的壞:
愛他的優點,也愛他的缺點,絕不能因為愛他,就希望他變成自己所希望的樣子,萬一變不成就不愛他了。
真正愛乙個人是無法說出原因的,你只知道無論何時何地、心情好壞,你都希望這個人陪著你;
真正的感情是兩人能在最艱苦中相守,也就是沒有絲毫要求。
畢竟,感情必須付出,而不是隻想獲得;
分開是一種必然的考驗,如果你們感情不夠穩固,只好認輸,真愛是不會變成怨恨的。
兩人在談情說愛的時候,最喜歡叫對方發誓,許下承諾我們為什麼要對方發誓,就是因為我們不相信對方,我們根本不相信情人,而這些山盟海誓又很不切實際。
海枯石爛、地老天荒,都不能改變我對你的愛!
明知道海不會枯、石不會爛、地不會老、天不會荒;
就算會,也活不到那時候。
許下諾言的時候千萬注意,不要許下可以實現的諾言,最好是承諾做不到的事,反正做不到的,隨便說說也不要緊,請記住:「不可能實現的諾言最動人」
在愛情裡,說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講的人不相信,聽的人也不相信 ……
茫茫人海中,你遇見了誰?誰又遇見了你。
2樓:匿名使用者
兩人可以緩戚結婚,但男的要滿22週歲,女的要唯巧滿20週歲才可以半結婚證擾山陵,似乎男的還不夠耶,再忍忍兩年結婚吧…
3樓:匿名使用者
愛情是不分年齡的,只要真心相愛就會幸福。。。
4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哦!法定的是男的23女的20!
兩個人加一起48歲今年能結婚嗎
5樓:12345a幫助
一、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乙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6樓:網友
不能,你都35了,人家才13
兩個人都姓楊能結婚嗎
需看情況,至少同時滿足以下三鍾情況可結婚 1.不是直系血親 2.三代以外的旁系血親 3.兩人均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中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 結婚必須配偶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 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
為什麼有血緣關係的兩個人不能結婚
近親結婚是某些遺傳病發生和延續的 土壤 在近親結婚的後代中,各種先天性缺陷 矮子 多發畸形 智力障礙等明顯增加。綜合11個國家的調查研究表明,非近親夫婦生出畸形嬰兒的機率是2 而近親夫婦生出畸形嬰兒的機率只不過增加到4 而已。另外,近親夫婦所生嬰兒死亡率僅為1.2 這一結論剛好與在2002年的研究相...
兩個人沒有血緣關係,但是法律上的兄妹能結婚不
首先給大家引入一個法律概念,擬製血親,也就是這裡提到的無血緣 關係的兄妹關係就是典型的擬製血親。法律規定的兩種禁止結婚的情形 1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自西周以來,出於倫理和生理兩方面的考慮,我國便禁止同姓為婚,有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的說法。事實上,各國法律也都在一定範圍內禁止血親結婚。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