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丈夫拒不如實申報家庭財產怎麼辦

2025-03-27 14:40:06 字數 4220 閱讀 5430

1樓:法妞問答**諮詢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個人手中掌握的可支配財產日益增多,除存款、房子、車子等傳統財產外,還出現了股權、票據、保險利益、智財權等新的財產形式,而當前財產登記制度與信用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當事人誠信缺失和舉證能力的欠缺等因素,導致離婚訴訟案件中容易出現當事人轉移、隱匿、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雖然法律規定,夫妻任何一數隱方在離婚後發現核磨還有其他未分割財產的,可以再起訴分割,但勢必將增加當事人的訴累,耗時耗力,還嚴重浪費了寶貴的司法資源。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零二條規定,當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逾期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不予。但該證據與案件基本事實有關的,人民法改畢鬥院應當,並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訓誡、罰款。

對於在離婚訴訟中,虛報瞞報或不報的當事人,法院在調查確認後,有權依法在離婚訴訟或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之訴中,判其不分或少分共同財產。構成妨礙民事訴訟的,法院將視情節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2樓:茹的愛

在這個時候你可以申請法庭限早轎制。

可以申請之後槐雹法庭就會凍吉他的陸明肆個人財產。

但是基本上是他名下的。

出軌的丈夫離婚前惡意轉移財產該怎麼辦

3樓:華律網

經過多年的實踐經驗總結。在離婚案件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以訴訟當時已經查明的財產為準,但有的當事人在離婚前就有可能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既而從離婚訴訟中獲得不正當利益。那麼,如果一方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怎麼辦呢?

通常情況下離婚,兩人應該平分財產。但根據《婚姻法》的解釋的規定,有過錯一方應該少分或者不分財產。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離婚時一方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對方可以申請少分或者不分給擅自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離婚後發現一方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在發現之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老公起訴我要離婚我該怎麼辦家庭財產怎麼辦

4樓:北京家理事務所

您好,如果您想要離婚的話,建議您積極應訴;如果您不想要離婚的話,建議您嘗試修復與您老公的感情。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需要先確定,你們的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你們的財產是婚後取得,登記在你們一方或者雙方的名下,那麼這個財產一般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先由雙方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按照照顧女方和子女一方的原則進行分割。一般是在平均分割的基礎上,適當照顧女方和撫養子女一方。 如果你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是誰的就歸誰所有。

5樓:天津六月雪

該是誰的就是誰的,法院判。

6樓:法_ke_油

看你老公起訴你的離婚原因,另外看你家裡的所有財產是婚前或婚後了。

7樓:在高椅古村墊腳的柏樹

你也失敗啊!居然男人先提出離婚。

我和妻子離婚,家庭財產怎麼分配

8樓:匿名使用者

都有法律依據的。

現在要保管好一些有力的證據。

好分好合。最好的結果。

離婚家庭財產分配是怎樣的呢

9樓:華律網

離婚財產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第一,《婚姻法》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即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

第二,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如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第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如夫妻對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財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10樓:樂觀的靚哥哥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雙方平分。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夫妻離婚時家庭財產是怎樣分割的

11樓:法妞問答**諮詢

財產分割問題。

1.彩禮一般不退還,除非是以下幾種情況:沒有領結婚證、沒有共同生活、因為給彩禮對男方經濟造成困難。

2.婚前財產始終是個人財產,除非願意贈與給對方;婚後財產一般都是共同的,除非來自於婚前財產;父母購置的財產,一般給誰就是誰的。

3.雙方有財產協議的,以財產協議為準。

4.債務除了毒債、賭債一般都是夫妻共同債務。

協議離婚了對家庭財產分割反悔了怎麼辦

12樓:華律網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的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同時也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但是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威脅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如果當事人明知或應當知道該財產的存在和實際佔有狀況,卻不提出分割要求的,應視為其預設對方對該財產的所有權,放棄分割要求。如果當事人確實不知道該財產存在,而導致當事人未提出分割請求,引起遺漏分割的,應依法支援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13樓:網友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家庭財產投保注意什麼?

14樓:易書科技

(1)家庭財產保險通常是分項承保、分項理賠,因此在投保時,各類財產都應有自己的保額:房子的保額是房屋的實際價值,傢俱、家電的保額是其對應的實際價值,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各類財產的損失賠償要以其實際價值為限。

2)家庭財產保險費率只是基本費率,其保險公司僅負因自然災害和因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財產損失。若需保險公司提供失竊責任,應根據當前的保險費率在原定費率的基礎上附加盜竊責任保險費。

3)無論選擇哪種保險形式,在約定的有效期內喬遷變動時,都必須到原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變更手續,以免發生糾紛和經濟損失。

4)投保家庭財產保險時,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保險金額,保險人一般不核查。

5)保險金額應按照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估算得過高或過低都不好,只有如實估算,才能使自己的財產得到可靠的保障。

夫妻離婚後,丈夫離婚前債務,妻子需要承擔責任嗎

您好!需要確定幾個因素,看是否構成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話,那麼妻子也是需要承擔的,主要因素有四個 1.時間特徵 2.行為特徵 3.債務的性質 在效力上的特徵 具體的可參照下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離婚時,男女雙方需共同償還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一般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而...

出軌的丈夫離婚前惡意轉移財產該怎麼辦

經過多年的實踐經驗總結。在離婚案件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以訴訟當時已經查明的財產為準,但有的當事人在離婚前就有可能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既而從離婚訴訟中獲得不正當利益。那麼,如果一方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怎麼辦呢?通常情況下離婚,兩人應該平分財產。但根據 婚姻法 的解釋的規定,有過錯一方應該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前規則,《離婚前規則》內容是什麼?

一 離婚前談判 1 選擇合適的環境談離婚 選擇一個對雙方均相對寬鬆的時間以及適宜談判的安靜場所進行。2 準時 請依據事先約定的時間準時到達談判場所。3 準備談判計劃 確保自己攜帶了談判所需的所有檔案的副本。4 談判心態 在雙方談判過程中,態度要端正,用語要禮貌,保持冷靜並適當表現出自己的自信。二 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