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道路責任認定書,雙方可以協商劃分責任麼

2025-04-04 18:10:12 字數 4084 閱讀 4894

1樓:天蟾如月

一般小案子可以在徵得交警同意的情況下對責任進行協商確定,最後還是由交警開出責任認定書。

2樓:網友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確是只寫到主責次責等,不會明確到具體比例的。主責一般為70%,次責30%。也有主責80%左右的。

2、工傷成立以後,工傷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賠償以後,自己負擔部分才有的。

3、開私家車的人連區區4000塊錢都無力承擔,沒錢開啥私家車?實在太離譜了。看前搏耐來對方是不想賠錢的,除了法院起訴別無他法。其實到法院他會更加吃虧,至少訴訟費要他出的。

4、即使向交警上級申訴,不會為你明確責任賠付比例的。如果你認為交警判你次要責任不銀陪服的話,可以申請複核。

注:負責工傷賠償的社保,不會讓你得到雙份賠償的。而且,你如果拿不到交通事故肇事方的賠償的話,那70%應得的賠償社保工傷賠償也不會給報的。

除非是逃逸案件,在半年內找不到應賠償人,可由交警出具證明,工傷賠償才能全賠。

另外,我以前慧春也處理過符合工傷條件的交通事故賠償問題,肇事者是開個電單車的農村小夥,交警判了對方負全責,但對方屬於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的窮人。於是請交警把我方改為全責,從而獲得社保的工傷賠償。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後雙方可以協商責任嗎

3樓:肖紅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後雙方可以協商責任嗎。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後雙方不可以協商責任。事故責任認定書已經下達了,交警已經劃分了責任的比例,事故雙方就不需要在協商責任的劃分,需要按照責任劃分的了比例協商如何賠償,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直接互相賠償即可,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賠償多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哪些要求。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由具有一定資格的交通警察作出;

2、 公佈交通事故認定書應遵循特定的程式;

3、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作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可以雙方協商嗎

4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後雙方不可以協商責任。事故責任認定書已經下達了,交警已經劃分了責任的比例,事故雙方就不需要在協商責任的劃分,需要按照責任劃分的了比例協商如何賠償,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直接互相賠償即可,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賠償多少。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有以下要求: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由具有一定資格的交通警察作出;

2、 公佈交通事故認定書應遵循特定的程式;

3、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作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汽車是全責的情形:

1、追尾前車(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

3、倒車、溜車發生交通事故(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撞刮擦;

5、綠燈行或沒有訊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6、進入喚醒路口的車未讓使出或在環形路口內行駛的車輛;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隔離實線發生事故;

8、逆向行駛(逆向行駛本就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交通事故;

11、衝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

12、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區域即在人行橫道、橋樑、陡坡、隧道掉頭髮生交通事故;

13、碰撞依法可暫停、停放的車輛;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

15、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協商嗎

5樓:肖紅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協商嗎。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可以協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交警下達的,不是事故雙方商定的。但是對於小的交通事故,如果事故雙方就賠償和責任問題自己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就不用交警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了,雙方直接賠償就可以了。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協商規定》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獲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後,應當按原範圍撤銷協查通報,並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撤銷布控。

二、交通事故責任書多久出。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4、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並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雙方協商可以嗎

6樓:姜超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可以由雙方協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之後制定的。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哪橋譁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一、交通事消閉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後怎麼辦。

1、事故認定書出具以後,就剩賠償問題。雙方可自行協商。協商不成也可以雙方一致請求交警調解或者向法院民事起訴。

2、雙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書面提出調解申請,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天李行。達成協議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調解書,並送達各方當事人。

該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方為生效,然後按照規定履行賠償。

3、如案件進入到法院審判階段,雙方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所認定的責任比例沒有異議,法院將按照認定書對雙方各自的損失進行審理。如雙方或一方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所認定的責任比例有異議,異議方應提供相關證據證實其異議的理由,異議方有證據證實認定書認定比例確有錯誤的,法院只將認定書作為審判參考,綜合異議人所提交的證據對案件各方的責任比例重新進行劃分。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複核程式。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複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2、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式是否合法。

複核原則上採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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