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清兩代買個丫鬟要多少錢?

2025-04-05 07:40:20 字數 1288 閱讀 8126

1樓:寶18357茄雲

因為明代我不是很瞭解,這裡說一下清代的情況。當然明清不分家,大體上的情況可以從清代反推,只中灶是具體**我沒有資料而已。買個丫鬟要多少,清代的丫鬟,除了宮廷和王府的丫鬟主要用包衣外,其餘的人家的丫鬟基本都屬於衡螞戶下人,也就是所謂的家奴。

這裡再叨叨一下,包衣和家奴是兩碼事。包衣法律上屬於「正身人」、「正戶」,跟平民是一樣的。而家奴在法律上只附庸在主人的戶籍之下,稱之為「附戶」或者「戶下人」。

至於乙個丫鬟多少錢,這個要看丫鬟的情況——丫鬟跟丫鬟是不能比的。丫鬟裡,有做「上差」的丫鬟,又不做「上差」的丫鬟。所謂「上差」,就是能到主人身邊伺候。

而所謂不做「上差」,就是每天灑掃庭院,搬東西,這種基礎體力工作,連主人的面兒都是見不到的。同理,有的丫鬟是論「撥」買來的,一撥好幾十人,才給幾十兩銀子,也是很正常的,這種買進來就做下差而已。有的丫鬟則是專門挑的,乙個人可能就好幾百兩銀子,當然是「成色」好的,專門培養之後,做上差用。

給個資料好了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內……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這種屬於論不上【成色】的,只能說是個「人口」而已,一家四口,一對夫妻,一對小夫妻,身價一共才25兩,平均下來每人也就六兩多,這還是「絕賣」,就是一下子就賣掉了,徹底為奴,不是當僱工。所以說,在清代的時候,買人未必多貴……反過來的資料,賣攔扮比如說口述歷史中,有些人提到自己家祖先王府某位側福晉,原本是「花三百兩買來的」,這種就是**比較高的,「成色」自然是幾經挑選,專門是為了以後能伺候上差乃至於納妾用的。

2樓:怕解題

丫鬟在我這裡大概界定為家庭奴婢中的未婚女性,那麼:明沒找到相關資料,不過有一些資料可以參考。萬曆十五年,徽州曹至定兄弟賣義男並妻兒,三口人一共,「受財禮文艮(紋銀)陸兩肆錢正」。

萬曆三十七年,洪三元同妻李氏信慎鏈、男國滑孫勝自願賣與洪相公為僕,「得受財禮銀壹拾伍兩正」,也是三口人。住祠屋、看墳墓,所種田地要納租。此外,崇禎八年,方長孺轉賣使婢旺俚給同鄉名下乳女,「三面言定時值財禮紋銀貳拾貳兩整」。

清康熙四十五年,休寧縣項國正自願將次女喚作鳳弟,虛歲七,賣與汪宅為女,「得受財禮銀五兩整」。康熙四十九年,休寧縣項福生孝嫌自願將女喜弟,年長八歲,當與汪名下,「本紋銀五兩整」。雍正五年,方將泰自願將三女足弟,憑媒出賣給二十五都二圖汪名下為婢,「得受身價九五色一十六兩整」。

乾隆四十八年,滿鬥買得鄭榮及其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用身價銀二十五兩道光二十二年,徽州錢邦貴情願將親生女領兒賣與朱奶奶名下為婢,通過引牙「賣得價九七大錢弍萬文整」。道光二十六年,歙縣人江長髮轉賣自家婢女榮俤與胡,「三面言定得受身價洋銀拾叄兩五錢正」。以上不包括某些價買民人的女兒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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