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級別是怎麼劃分的?
1樓:陸玥徐孤風
第三章職務與級別。
第十四條。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
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範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五條。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定公務員職務序列。
第十六條。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定。
第十七條。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定確定。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務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定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第十九條。公務員的職務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由***規定。
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職務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職務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公升級別。
第二十條。國家根據人民警察以及海關、駐外外交機構公務員的工作特點,設定與其職務相對應的銜級。
2樓:黃元化益燕
普通幹部。
科級(一般小縣城局長,一般部門主任一類);處級(縣長,書記,市裡一般局長);廳級(省內各部門廳長,市長);部級(各大部長,省長,國家領導人)
3樓:譙語芹蘭露
國家級包括政治局9大常委,副國級有政治局委員人大副委員長,***副總理政協副主席內最高法容院院長,人民檢查長,省部級有各部長省4大班子,***審記長,秘書長,廳級地級各部的司局級有各地級市4大班子,處級就是縣級,副縣級,科級,副科級,就這些。
4樓:營之桃陀喆
公務員的級別共。
分15級,分別與公務員的12個職務等次相對應。各職務等次對專應的級別之間相互。
屬交叉。每一職務對應1~6個級別,職務越高對應的級別越少,職務越低對應的級別越多。例如,總理對應1級;副總理至副部長各對應2個級;正司長至副司長各對應3個級;正處長至正科長各對應4個級;副科長對應5個級;科員至辦事員各對應6個級(見下表)。
級別與職務對應關係。
***總理。
1級***副總理、國務委員。
2~3級。部級正職、省級正職。
3~4級。部級副職、省級副職。
4~5級。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
5~7級。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
6~8級。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
7~10級。
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
8~11級。
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
9~12級。
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
9~13級。
科員9~14級。
辦事員10~15級。
知府的級別
5樓:乜虹影
知府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市委書記、市長。
知府要是放到如今的話,則相當於乙個地衝廳培級市的市委書記兼市長(古代是政法不分家的),知府下面有同知、通判等屬伏念下,分管一府的督糧、軍隊、捕盜、水利等事務。而且府也有直隸府(無此職位,方便認識而已)。
例如明朝國都北京、留都南京的管理者,則成為順天府尹和應天府尹,為****,地位和省級**一樣。
知府設定意義:
知府一級的設定,還有助於協調督撫與州縣兩級權力的正常實施。地方行政只有兩級,二者權力行使就有困難。對督撫來說,若集各縣事務於散唯一身,疲於各省一般性的事務,則會影響其巨集觀控制之職能。
如各縣有事案不上報,又易造成督撫對州縣的失控。
對州縣來說,如直隸於督撫,凡事疲於往來呈報,又不能得到及時的答覆,也影響州縣權力的實施。
古代的史官就沒有修改歷史嗎,古代沒有攝像頭記錄人的一言一行,史官是通過什麼方式記錄歷史的?
我們現在之所以能夠瞭解到古代歷史,以及古代發生的大小事,就是因為古代中,有那麼一個職務 史官。每個朝代對於史官的稱呼有所不同,但都大同小異,基本分為兩種 記錄者和編篡者。在史官剛剛出現時,是不分種類的,在後來時間的發展中,基本分為兩種 一個是起居注史官,另一個是史館史官。從稱謂中我們不難看出,前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