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關於執行工作司法解釋

2025-04-21 10:16:59 字數 1594 閱讀 8713

執行司法解釋

1樓:樂喜川

法律分析:執行司法解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一、執行機構及其沒察職責。

1.人民法院根據需要,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設立執行機構,專門負責執行工作。

2.段如執行機構負責執行下列生效法律文書: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

2)依法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

3)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有關規定作出的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裁定;

4)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5)經人民法院裁定承認其效力的外國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

6)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3.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裁定,一般應當移送執行機構實施。

4.人民法庭審結的案件,由人民法庭負責執行。其中複雜、疑難或被執行人不在本法院轄區的案件,由執行機構負責執行。

5.執行程式中重大事項的辦理,應由三名以上執行員討論,並報經院長批准。

6.執行機構應配備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訊裝置、音像裝置和警械用具等,以保障及時有效地履行職責。

7.執行人員執行公務時枯燃茄,應向有關人員出示工作證件,並按規定著裝。必要時應由司法警察參加。

8.上級人民法院執行機構負責本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內容是什麼

2樓:張偉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法釋〔1998〕15號,法釋〔2020〕21號修改,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14部分,79條,直接搜尋。

3樓:劉付利

自己有這方面問題的話,也可以找當地的律師諮詢一下。

最高院關於執行的司法解釋 -法律知識

4樓:閔濟巨集

法律分析:執行實施類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因申請執行人申請、審判機構移送、受託、提級、指定和依職權,對已發生法律效力且具有可強制執行內容的法律文書所確定的事項予以執行的案件。執行審查類案件是指在執行過程中,人民法院審查和處理執行異議、複議、申訴、請示、協調以及決定執行管轄權的移轉等事項的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條 執行案件統一由人民法院立案機構進行審查立案,人民法庭經授權執行自審案件的,可以自行審查立案,法律、司法解釋規定可以移送執行的,相關審判機構可以移送立案機構辦理立案登記手續。立案機構立案後,應當依照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向申請人發出執行案件受理通知書。

第三條 人民法院對符合法律、司法解釋規定的立案標準的執行案件,應當予以立案,並納入審判和執行案件統一管理體系。人民法院不得有審判和執行案件統一管理體系之外的執行案件。任何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經立案即進入執行程式。

最高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 婚後感情 離婚原因 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

2019最高院離婚房子如何分割的判決規則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 照料老人 ...

什麼是訴訟時效的經過,最高院關於訴訟時效經過後的幾個重要批覆(

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即對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 訴訟時效 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 訴訟時效抗辯 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即喪失了請求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式強制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