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共同訴訟中,監護人是原告被監護人又是原告,該怎樣寫

2021-03-03 21:25:43 字數 949 閱讀 2292

1樓:聽見幸福花開

那就是兩個原告,只不過其中一個原告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版人,需要由他權的監護人代為行使他的權利。如果其中那個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原告還有其他監護人,讓其他監護人做**人代為起訴就沒問題了。如果這個原告沒有其他監護人了,那由另一個原告**也沒有問題,只不過他在案件中有雙重身份,既是原告,又是另一個原告的**人而已。

起訴書裡面還是寫兩個原告,其中一個的身份再加上他作為**人的身份就是了。

案件當事人在案件中涉及到多種身份競合的時候怎麼辦,如既是原告,又是被告的監護人的情況。

2樓:成都攀枝花律師

個人認為,其丈夫可作為民

事部分被告的監護人,但不宜作為原告提起訴訟。

原因在於監護人是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案例中,女方系精神病患者,其丈夫為法定監護人,在女方因犯罪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情況下,其丈夫應當作為女方的監護人出庭應訴。如果女方個人財產不足以承擔賠償責任,其丈夫作為監護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在前述情況下,如果其丈夫作為原告起訴,相應的賠償責任可能仍然由其丈夫承擔,因此,其丈夫不宜作為原告起訴。

3樓:陳枮鋼

民法領域不存在身份競和這個名詞,在刑事案件中才有身份競合。其實,監護人與被監護人是不能夠成為原告與被告的。監護人是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

監護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並依法律規定產生。原告可能是唯一的證人,但是法律只能認可其為原告。

在你民事訴訟審理過程中法院可以判定原告作為被告的監護人嗎?

4樓:冰潔說情感

你好,這是可以的。例如原告父親告少年子女,法院判父親為被告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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