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的法律含義是指什麼,債權債務的法律含義是指什麼

2021-03-03 21:44:33 字數 1158 閱讀 9824

1樓:19527不

債權別人欠他的人 債務欠別人的人

債權債務結算制度

一、完善往來賬的清查、收退及衝轉手續,建立健全往來賬的核算賬簿記錄,及時處理債權、債務。

關於債權債務關係相關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

2樓:催天下

債權債務關係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通則》

第八十五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

法律上的債務和義務有什麼區別,具體些

3樓:華律網

債權是一種

自民法上的權利,而債務則是一種民法上的義務。和物權不同的是,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係不能對抗第三人。從會計意義看,債權是指單位未來收取款項的權利,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和應收補貼款告等。

從會計意義看,債務是指由過去交易、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或個人承擔並預期會計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單位或個人的現時義務,包括各種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等。有時也指所欠的債。兩者的區別如下:

1、債權債務是不可以單獨存在的。錢是債權人的,他借給債務人。2 、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間發生效力,且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係不能對抗第三人。

3、 債發生的原因在民法通則中主要可分為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債的滅失則有清償、提存、抵銷、免除等。4、 債權債務中的物權行為客觀存在,它是法律行為的一種,只要承認債權與物權的劃分,就必然要承認債權行為之外還有物權行為。

4樓:手機使用者

民法第84條規定:債市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專的權利義務關係。屬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

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是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義務在法理上是這樣定義的:義務是設定或隱含在法律規範中、實現法律關係中的、主體以相對受動的作為或者不作為的方式保障權利主體獲得利益的一種約束手段。

從這兩個方面來看,債務是義務的一種,也就是債權人運用作為或者不作為的方式保障自己利益的一種約束手段。債權是一種相對權,也是一種對人權,在效力上具有相對性,並且有期限性,債務依附於債權而存在,因此也具有上述的特點。而對於義務來說,有的時候就不是與特定的權利相對的。

債權債務轉讓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債權債務轉讓有哪些條件

1 債務轉讓必須是有效的債務,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的,即使當事人就此訂有債務轉移合同,也不發生效力。2 債務轉讓中被轉移的債務具有可移轉性,不具有可移轉性的債務,不能夠成為債務轉移合同的標的。3 債務轉讓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規定,債務轉讓涉及的第三人須與...

關於債權轉讓的問題,求助,債權債務轉移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債權轉讓是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即在合同內容不改變的情況下的合同轉讓,債權人可以通過債務轉讓轉讓第三人簽訂合同,將部分或者全部的債務轉移到第三人。根據我國 合同法 第七十九條規定,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如果不符合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債權轉讓...

債權債務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一般來說,債權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民法總則 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