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男方沒有當然的「居住權」,但這個也沒有絕對的限制。
房子在法律上雖是孩子名下的,由於未成年,事實上有權決定男方可否留居的很可能就是女方,所以,這事需要雙方協商。
2樓:皆有可能
需要監護人和產權人,同意後,決定是否有居住的權利
離婚後房子歸孩子撫養權歸男方女方擁有居住權,女方不住後還擁有使用權嗎
3樓:夜雨天堂星
居住權不等同於使用權!
4樓:晨曦美大本營
女方可以居住但不可以外租
5樓:
直白點說吧,判決是:
1、房子是孩子的房產;
2、父親是孩子的監護人;
3、母親有房子的居住權。
所以,1、母親無監護權,但是小孩成年以前,有撫養的義務(定期給小孩生活費);
2、母親無房產所有權,無房產使用權,僅本人具有居住權(不能將居住權利尋租,本人離開,則居住權利消失)。
3、小孩成年以前,房產的使用權歸監護人父親,監護人除了不能變更房產證上的名字外,擁有其他一切權利(比如居住、出租、裝修等)
6樓:匿名使用者
看什麼情況,不可能房子再給你結婚吧
離婚後房子歸男方,女方有居住權嗎?
7樓:home好人一個
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4、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後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離婚後,房屋屬於男方所有,女方以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4、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後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離婚後,房屋屬於男方所有,女方以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9樓:誠心為您諮詢
女方有居住權。法院可以判決女方在男方所有的房屋內居住一定的年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離婚後房子歸孩子孩子是歸女方但房貸是歸女方還當女方沒還房貸都是男方在還時男方可以居住嗎
按道理來講,這種情況,男方是可以居住的,但是具體情況具體對待,能不能居住,要看女方的意思了,因為畢竟兩個人已經離婚了,女方會不會覺得不方便,不合適 離婚了,孩子給男方撫養。房子有男方來還房貸。女方應該沒有居住權。但在女方沒有找到房子事情。哦,男方同意。可以暫時居住。像這種情況比較特殊,按理說男方在還...
離婚後,孩子歸男方,現男方將孩子送給女方撫養,但不肯變更撫養
婚來姻法 第三十六條 離婚自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bai 撫養和教育的權利du和義zhi務。可見你要變dao更的並非是撫養權,而是撫養關係。最好是協商變更,若無法協商的,可先撫養孩子一段時間,並在這段期間內儘量讓周邊群眾都認同你和孩子一直生活。期間到後,找證人證明男方是自願把孩子送給你撫養的,及證明你...
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女方,孩子戶口可以隨男方名下嗎
這個當然是沒問題的 但是很多現實的問題它不允許 比如說上學 比如說一些疫苗啊,或者是登記之類的 都需要在戶口所在地 然後經常會用到戶籍或者身份證之類的 如果孩子的戶口簿隨著媽媽走 之後有問題啦,孩子就要一趟一趟的,來回奔波了 費力又費錢,而且人又受罪,何苦來哉?當然可以,這僅是撫養權給你,只分撫養卻...